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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挑眉,道:「我听说过,以前很多地方都是母系社会。」

  「没错,只是后来随着时代变迁,男人掌权之后,才把这些痕迹都抹去了。」

  「我相信,我家就有好几只母老虎。」他笑着做了个鬼脸,吐了吐舌头:「我大姊就超可怕的。」

  她一愣,还没来得及回话,就见他笑看着她,道:「说到教授,后来那位教授有再找你麻烦吗?」



  「没有。」她摇摇头,扯了下嘴角:「我都搬那么远了,又在私人机构做事,他想找我麻烦也有难度。」

  「也是。」他笑了笑,一边继续拿面包沾着盘子里的肉汁,塞到嘴里。她好笑的看着他清空了餐盘,忍不住道:「你说你会把书寄过来,我以为你会用寄的。」

  「收到你的简讯时,我刚好要出门,就把书带上了。」他喝着温热的薄荷茶,道:「本想找时间去寄,结果一直没空,忙完之后我看到那本书,想说反正会经过,那就乾脆直接拿过来吧。」

  「我传简讯给你是两个月前的事了。」

  「我知道,但我去的地方没有讯号。」他一脸无辜的说:「亚马逊丛林里的基地台很少。」

  「亚马逊……你到底跑去那地方做什么?」



  「有个亿万富翁飞机失事掉在丛林里,但那地方太过原始,和大海捞针没两样,当地政府和救难单位找不到人,也只能两手一摊,他的家人找上门来,委托我们找人。」他肩膀一耸,笑道:「所以,我就在那里了。」

  眨眼间,他吃完了所有东西,小满起身到客厅里,把本来打算明天才吃的马芬蛋糕拿来,回到餐桌边却看见他收拾了餐盘,把它们通通放到水槽里。他没有傻到站在那里洗碗,她知道他弯腰伤口还是会痛。

  她上前把马芬蛋糕给他,那男人立刻心满意足的抱着那一袋小蛋糕倚坐在餐桌边吃了起来。

  「你的胃是无底洞吗?」她好笑的问。

  「不是。」他笑着说:「但你知道,回到文明世界的感觉真的很好。」

  她忍住想再问他问题的冲动,走上前把碗洗了,却听那男人在身后边吃边道:「你不晓得,我在丛林里待了两个月,吃了一堆蛇肉、鳄鱼肉、飞鼠肉,等我把那位不知死活的富翁从部落里带出来,拉到机场踹上飞机之后,我真是吃什么都是香的。」

  小满一愣,猛地回头看他:「那位富翁还活着?」

  「没错,他活着。」念棠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道:「飞机失事根本不是意外,他有个高压母亲和老婆,他压力太大,所以就搞了这一出意外身亡,他在飞机坠落前就跳伞了。那白痴以为只要在陆地上,靠着一把枪、几颗子弹和几包乾粮,就能走出那地方,然后神不知鬼不觉的,把他偷偷藏在开曼群岛的钱领出来,去过他全新的人生,结果跳伞后挂在树上,好不容易下了树又被毒蛇咬,最后还被原始部落的人绑走了。」

  她听得双眼圆睁,「真的假的?」

  「真的。」他从纸袋里再掏一个小蛋糕出来,笑道:「算他运气好,咬他的蛇是毒蛇,他昏迷之后被原始部落的人救了才活了下来,救他的女人是酋长的女儿,看上了他,然后那倒楣鬼就被迫再次娶了老婆。」

  她闻言,噗哺一声笑了出来。

  「你怎么找到他的?」

  「我问出来的,我知道当地有几个部落村子,只是他们对外人很有戒心,平常不会和外人多说什么,我花了一点时间和他们混熟,有个部落猎人才告诉我,曾看过天上掉下来的飞机。」

  她边听他说,边转回头清洗碗盘。

  他在她身后继续道:「我找到飞机,找到降落伞,但里面没尸体,降落伞的绳子是被割断的,地上也有足迹,还有吃完的乾粮包装袋,我知道除非他被鳄鱼吞了,或掉到河里淹死了,否则他应该还活着。我追踪地上的足迹,看见除了他的鞋印之外,还有其他痕迹,只是那些人真的很清楚该怎么在丛林里活动,掩藏他们的形迹,我花了好一阵子才找到那个部落,但我没办法接近他,部落的人对外人很有戒心,特别是他的新老婆也盯他盯超紧。」

  听到这,她忍不住也笑了起来。

  「那家伙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看他也没长得很帅,两个老婆却都非他不可,而且还都是母老虎,超可怕的。我说真的,我后来好不容易把他弄出来,他第二个老婆带着大队人马追了我们好几百公里,像牛皮糖一样,真的是甩都甩不掉,吓死我了。」

  他的口气夸张又好笑,她回身把擦乾的碗盘收到柜子里,还看到他拍着胸口。

  「有没有那么夸张?」

  「就是那么夸张。」他挑眉看着她,想起当时情况,脸孔扭曲的说:「你以为是谁放鳄鱼咬我的?我们后来被逮到,人家是关门放狗,那女人是关门放鳄鱼啊!要不是我命大,早就成了鳄鱼的嘴下肉了。」

  这男人说得活灵活现、口沫横飞的,夸张的表情还带着动作。

  明知他可能是在瞎掰,她却还是笑得停不下来。

  「所以,你打败了鳄鱼,拯救了那位富翁的时候,一路上都带着那本书吗?」

  「没错。」他眼也不眨的笑着说。

  「胡说八道。」她板起脸轻斥,却在下一秒破功笑了出来。

  第5章(1)

  她的前门多了一道全新的门闩。

  小满看着那道门闩,心头有些微微的暖。

  前几天,她刚看到这门闩时,还愣了一下。

  她都不知道他有出门,或何时把这东西装上的,她家没有这类五金,那表示他是出门去买回来的。

  或许是上网买的?

  不过话说回来,她一天也有接近十个小时不在家。

  最初那几天,他大部分的时间都在休息睡觉,然后随着他的情况好转,他清醒的时间越来越多,吃的食物也越来越多,在认识他之前,她都不知道男人

  吃得这么多,她每天下班第一件事,就是先去买食物回来。

  这男人的胃袋简直是无底洞。

  最可恶的是,他吃那么多,身材却还是很好啊!

  她也不是没见过猛男,自从她高中到美国念书之后,她也遇过不少健身的爱好分子,但像他这样有六块肌、人鱼线的,她还真的也没见过几个。

  虽然后来他都会记得睡觉要穿着裤子,但他受伤不爱穿上衣,可能包着绷带,再穿衣服对他来说实在太不舒服,他大半时间都裸着上半身,害她每次一个不小心就会盯着看。

  昨天还差点因此撞到墙,真是太糗了,幸好他没发现。

  说真的,对这男人,她真是有点不知该拿他怎么办。

  每天她下班回来,都会发现一些小惊喜。

  她后院有点小故障的灯泡被换了新的,电器的接地线也被好好的接上,前后门都被装上了屋内才能打开的门阀。

  耿念棠是个幽默风趣的人,虽然偶而很爱耍嘴皮子,开她玩笑,但也就仅止于此,这阵子相处下来,她慢慢发现,他的教养真的还不错,不是她的错觉。

  他会洗碗、洗衣服,他和她借了洗衣机把行李袋里的葬衣服全都洗了。他每天都会自己换药,自己把换下来的绷带收拾好?,不是她不想帮忙,只是他都在白天她上班时就自己处理好了。

  他也会把用过的东西放回原位,把毛巾好好挂好而不是随便塞着,即便受了伤,可以自己做的事,他都会自己做,天知道他甚至还自己把洗好\\\'烘乾的衣服、袜子,全部折好收好了,而不是继续一直放在烘乾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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