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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身材壮硕,但那健壮的身躯,只散发出让人信任的力量。他的穿著向来轻便,通常是一件贴身无袖背心,一件磨了很久的牛仔裤,再配上一双脏脏旧旧、毫不起眼的布鞋。警徽挂在腰间的皮带上,枪套则是大刺刺的挂在腰后,毫不遮掩。

  而那张黝黑的俊脸上,永远有着没刮干净的胡子。

  “我不是警告过你,胡子一定要刮干净吗?”她瞪着他,满脸不悦。“我不想带着一个邋遢的男人出门。”

  他摸摸下巴,感觉刚冒出来的胡子,刮得掌心刺痒。



  “我出门时,明明刮得很干净。”他耸肩。

  “你眼睛有毛病吗?”她讽刺的问。

  他故意低下头来,毫不掩饰的盯着她菲薄的衣衫下浑圆诱人的双峰直看。“没,它功能良好。”

  春娇闭上眼睛,从一默数到十,好不容易才压抑住心中狂燃的怒火。“好。”该死,她必须冷静下来。“好。”她再度重复,然后睁开眼睛。“好,我懒得跟你计较。”

  “谢谢你的宽宏大量。”他故意调侃,觉得激怒她,是最有趣的事情。

  冷静!



  她要保持冷静!

  “你的车呢?”她转开话题。

  方正的下巴往外一撇,看着她的黑眸里,仍有褪不去的笑意。

  “就停在楼下。”他的黑色悍马到了这个小镇后,才有了奔驰的机会。“今天又要找我出什么公差?”他问。自从他上任之后,这类的大事、小事、杂事,可是多得不胜枚举。

  “有位宋小姐要去参观向家的有机玫瑰跟‘Sweet Love’的制作过程,你陪我去接她。”她抬起小小的下巴,像是个骄傲的公主,对着骑士下令。

  黑眸眯了起来。

  “你又要我去当陪客?”只要有女性的贵客来访,他几乎就成了固定班底,非得出席不可。

  她甜甜的一笑,问道:“不然,你还有别的用处吗?”

  早在这家伙调来前,她已经查过他的底细,确认他的使用“价值”。

  陈志明在警界小有名气,曾破过不少大案子,尤其是前一桩绑架案,堪称过程惊险、曲折离奇,在新闻媒体的推波助澜下,他成了群众注目的焦点,勇悍的英雄形象深植人心,用他来招待女性贵客,每每都能让女人心花怒放。

  “我的‘用处’可多着呢!”他直视着她,毫不掩饰企图。“我很欢迎你来试用。”事实上,他是求之不得。

  “不用了,我没兴趣。”

  “是吗?”他欺近的声音,近乎低吟。

  一阵火烫蓦地袭上她粉嫩的双颊。她刻意转过头去,努力抗拒着这种愈来愈常出现、让精明成性的她也会莫名心跳,有些不知所措的怪异情绪。

  “镇长?”

  低沉的声音靠得好近,近到她几乎可以感觉到,那一阵阵吹拂过颈背、暖烫的男性鼻息。

  她火速转过身来,表情已经恢复镇定。

  “时间到了,我们走吧,别让宋小姐久等。”她往前走,却发现他杵在原地,就像座砖墙似的一动也不动。“你聋啦?走啊!”

  “为什么我非去不可?”他勾唇问,对她故意拉开两人距离的动作觉得非常有趣。

  “这是你的荣幸啊,能够凭你的男性魅力,为促进镇上繁荣尽一分的心力呢!”她挥挥小手,一副虽赏了他恩惠,但仍为善不欲人知的表情。“虽然,我给了你这个机会,但是你也不用太感谢我啦!”

  “我不去。”他挑眉,然后宣布。

  她满脸震惊。

  “为什么?”

  他耸肩。“这种事,你让向荣去做就行了。”

  “但是,向荣结婚了啊!”

  “那你当我是什么?舞男吗?”

  “唉啊,又不是要你下海,只是让访客看一看,又不会少你一块肉。”她耐着性子解释,仿佛他连脑子里长的都是肌肉,而没有半点脑浆。

  陈志明挑起浓眉,直直的看着她。

  春娇只得换了个说法。

  “好吧,那,我要你跟来,是为了保护镇上的重要资产。”她翻了翻白眼。“这样可以了吧?”

  “什么重要资产?”

  她又露出那种克制不要骂他笨的表情了。

  “就是我啊!”

  事实证明,跟她争论是没有半点用处的。这个小女人颐指气使惯了,简直像是从出生那天起,就打定主意认为,所有人都该对她言听计从。

  “我只能待几小时。”对于她的固执,他只能让步。不过,在让步的同时,他也不放弃任何机会。“既然我愿意帮忙,那么,你晚上是不是也肯赏脸,跟我吃顿晚饭?”

  她的反应却是故意装作没听到,快步走到办公桌旁,从名牌包里头,翻出精致漂亮的小镜子,确定妆容跟发型完美无瑕。

  “小假正经。”陈志明不爽的嘀咕。

  她立刻转过头来。

  “你说什么?”

  “你的腿很漂亮。”他回答得脸不红、气不喘。

  春娇哼了一声。

  “这还用得着你说!”

  第2章(1)

  阳光耀眼,几乎要让人睁不开眼。

  产业道路的两旁,种植着大量的向日葵。灿烂的黄花、翠绿宽大的叶,笔直向上,迎着灿烂的日光,茂密的盛开着。

  向日葵种植的面积极广,黄花与绿叶绵延无尽,黑色悍马车在产业道路上奔驰,窗外的向日葵,一亩又一亩的延伸着,像是没有尽头似的。

  直到产业道路的尽头,车子才转过一个弯,经过一座石桥,眼前的风景才为之一变。

  眼前只见一座又一座的温室,座落在田野之中。

  “宋小姐,那些就是向家的温室。”春娇介绍着,望着温室的双眸里,带着一丝骄傲。

  向家是赫赫有名的养兰世家,培育出的名兰是高官富商间相互馈赠礼物时的第一选择。

  向家的长子向荣,眼光独到,在兰花市场泡沫化之前,就转为经营插花生意,因为把关严格,花卉品质有口皆碑,向家的名声更为响亮。

  三年前,当春娇上任之后,为了镇上的发展,提出配合农委会的政策,实施有机农业的方式,栽种有机花卉与蔬果的构想时,向荣更是第一个赞同她的理念、率先投入的花农。

  她耗费心力,花了不少功夫,才说服部分的农家,也加入这个计划。

  这段时间,虽然历经无数的天灾人祸,但是在她顽强的意志力,以及农家们的努力下,从去年开始,一切总算慢慢上了轨道,农产品也顺利推出,获得不错的回响。

  “喔,我看到了。”坐在悍马车前座的宋敏妮,却对眼前的温室兴趣缺缺,随便敷衍了春娇一句,一双冒着爱心的眼睛,还是紧盯着开车的陈志明。“啊,所以说,警长,你才刚从北部调来没多久吗?”

  打从看见陈志明的那一秒起,宋敏妮就像是被抽了魂,所有的注意力全放在他身上,除了娇声嗲气的问东问西,还会对着他红着脸儿,又羞又怯又兴奋的傻笑。

  “对,刚上任三个月。”志明咧嘴一笑,态度友善。

  “那你还待得习惯吗?你的英勇事迹实在太让人感动了!连在我们洛杉矶那边的新闻,都曾为你做过专题报导呢!”宋敏妮满脸崇拜,痴痴的望着开车的男人。“这里跟城市很不一样吧?”

  “还好,多亏了镇长的关照。”他朝后视镜瞄一眼,其实话里有话。“如果不是有她,我可能到现在还会迷路。”真是多亏了她,这么努力而频繁的“使用”他。

  “警长太客气了。”从后视镜中,瞥见他扬起的嘴角,春娇眼角一抽,却还是保持微笑,把话题又拉了回来。“宋小姐,那组‘Sweet Love’的原料,就是这些温室中的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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