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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想听?”他并未觉得她的举动有何不妥,和曾经刻意接近他的女人比起来,她依偎的动作自然多了。

  “当然。”她牺牲黄金睡眠时间陪他喝酒,难得他今晚话这么多,不一次把他的内心事全听完,就太不值了。

  “其实没什么主因,充其量就是兴趣。如果真要说有什么特别事件让我对服装设计感到兴趣,也许就是小时候的那件事……”

  “什么事?”她张大水眸,不知为何,她对他的任何事都倍感好奇。



  “小时候我家有养两只狗,那时我家很穷,冬天寒流来袭,我姊怕怀孕的母狗身体撑不住会冻伤,偷偷拿了她的棉被给母狗盖,我妈知道后气得把我姊打了一顿,还把棉被拿走,我姊一直哭,除了被打痛,她哭也是担心母狗没衣服穿会冻死。

  “我爸说狗很强壮不会冻死,可是我姊还是觉得母狗没衣服穿很可怜,那时我家的菜园甫收成,园里很多剥掉的高丽菜外叶,我爸随口说了一句叫她去把菜园的叶子捡一捡,把母狗包一包当衣服穿,虽然叶子并不保暖,但有总胜于无。

  “于是我姊拉着我一起帮忙捡叶子,将叶子缝了一层又一层,给母狗当衣服穿,我想,也许就是这件事启发我对服装设计的兴趣。”

  第5章(2)

  听完他的话,夏瑞希脸色一沉。原来用高丽菜叶当衣服,是源自他小时候和他姊一起做叶子衣服给母狗……怀孕的母狗穿——该不会他拿高丽菜叶在她身上制衣时,是把她当成他家母狗?

  她哀怨的想,她要不是被他当塑胶人台,就是当母狗,还怀孕的母狗咧,呜,她夏瑞希的身价来此怎么一落千丈?



  “我在巴黎暂停所有工作,可是我没办法做到真正的放空、放下,禅学大师告诉我最初的感动在哪里就回哪里去,等我真正找回内心那股最真的感动,手的知觉自然会回来,届时,我就能设计出有温度、有情感的衣服。”

  有温度、有情感的衣服?这些话还真玄,她不懂。她心里还是有些在意他是否将她当母狗看,呜,可她不敢问,万一他真的点头,她一定会翻桌给他看。

  “所以,你才会回到台湾,住在这里……难不成这是你家?”她突然想到这点,她一直以为这里是他特地买地隐居之处。

  “这里是我家没错,不过几年前旧屋倒了,屋子重建过,所以它换了新风貌。”

  “原来如此。”她想了想方才听他说的那番话,觉得很奇怪。“老师,那位禅学大师是要你回来找回手的知觉对吧?”

  他点头。

  细眉微蹙,她不解的问:“可当初你好不容易克服内心杂乱的情绪,才能做到摸到人体没有杂乱邪念,若你把手的知觉找回,不就又回到原点,这样一来,以后你面对脱光光的女模要如何自处?”

  简单来说,就是他的手从有知觉到无知觉,现在又要回到有知觉,虽然无知觉可能会让他在某方面很困扰,但有知觉困扰更多不是?

  霍天隽看她一眼。原来她不懂个中道理,方才他以为她懂,才会和她说这么多。

  “总之,手能够有知觉,又没有杂乱邪念,这才是一双真正优秀服装设计师的手。”他简单下了结论。

  “原来,早说嘛,你这么说我一下子就听懂了。”说了一大堆禅学大师说的话,搞得她头更晕。“老师,那你的手现在还是没知觉吗?”

  拉来他的大手放在掌心搓揉,她笑道:“老师,你的手,长得挺帅的嘛!”

  语落,她自觉比喻好笑,后脑贴靠他结实的臂膀,仰首凝望他,银钤般的笑声回荡在静寂的夜色中。

  疯言疯语的,自己一定是醉了,而眼前的他,忽然变成两个,但不管他变成几个,都是一样的帅——

  被她握住的手传来一股电流,在酒精催化下,迅速窜遍全身,他凝视她迷蒙的眼神,内心的情欲高涨,她微笑张开的粉唇,像鲜嫩欲滴的红樱桃,美得诱人……

  低首,在她笑声未歇之际,他含住诱人的粉色樱唇,手心的知觉延伸至心头,他知道,他寻找的“知觉”回来了,因为她。

  一阵烧焦味扑鼻,神游太虚的夏瑞希回过神,赫然发现锅中的菜烧焦了,她紧张得不知如何是好,想起霍天隽每回见到这情景,总是拿一锅水往炒菜锅里倒,她如法炮制,登时一阵白烟和焦味把她熏出厨房。

  等了好一会儿,焦味散去,她才又进入厨房。

  立于小小的土灶前,她望着焦黑的锅子兴叹。

  好歹她来此也将近一个月,每天都花时间和这间厨房“博感情”,可至今仍无法掌控这个土灶和炒菜锅,要不是生火生了老半天,就是菜炒焦,一整个令人沮丧。

  想一想,虽然表面上这些都是她的工作,但其实泰半都是他帮她做的,他帮她捡树枝当柴火,回来顺便帮她生火,生完火后,还顺便帮她炒菜……虽然偶尔她全程自己来,但此等惨不忍睹的情景,一再上演。

  将锅子拿到水龙头下冲洗,她边刷边感叹,煮一顿饭怎会这么难。她原想煮一顿很好吃的中餐给他吃,哪知会搞成这样?

  都怪她,脑子里一直想着昨晚他吻她的事,才会恍神……思及此,她双颊羞红。

  昨晚,他吻了她,她猜想他可能是醉了,一时难以控制情欲,才会吻她;而她,虽然也有点醉,但还不至于到神智不清的地步,可她……却让他吻了她,她是一个很挑的人,不是她喜欢的、条件不够优的男人,她绝不会让人碰她一下,连牵手也不行。

  昨晚她没有推开他,还让满嘴酒味的他吻了她,所以她……喜欢他?双颊酡红,霍天隽这个男人的确够优,一定有很多女人喜欢他,她喜欢他也不是没道理,因为他……他是第一个看过、摸过她身子的男人。

  虽然当初她是抱着为服装设计牺牲,但如果不是他换成别人,也许她根本不会答应。

  她喜欢他,那他呢?就算他摸过她身子、吻过她,说不定他一点“知觉”都没有……欸,她顿觉泄气。

  不过,她喜欢他总比讨厌他好,至少待在山上剩下的两个月,她会过得很愉快。

  昨晚他喝得太多,到现在还在睡,这是她来到山上他头一回没在早上七点前起床。用力刷锅子,不想了,无论如何,她都要煮一顿像样的餐给他吃,并且,她要帮他找回手的知觉,让他能做出有温度、有情感的衣服。

  重新将锅子放回灶上,听见锅底滋滋作响声,她吓得退一步,害怕烧焦事件重演,她决定还是烫青菜好了,烫青菜天然健康养生,比较适合他。

  吃过中餐,霍天隽一句话也没说,出去不到半个钟头,回来时肩上多了一袋红萝卜,坐在屋外地板上,他拿了一个像……大一号削铅笔的器具,迳自削着红萝卜,一大根的红萝卜钻进他手中的器具再出来,成了薄薄一片波浪般的萝卜皮。

  “老师,你在做什么?”夏瑞希拉起他削好的萝卜皮,橘红清透的模样,漂亮极了。

  见她来到,他顿了下,压住心头的澎湃,专心削萝卜。“你都看到了还问。”

  “我是问,你削这些萝卜做什么?”难不成这是晚餐的菜?微蹙眉,她不是挺喜欢吃红萝卜,况且一整袋,会吃到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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