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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芙渠没有伺候过男人,一时懵了,还请爷不要见怪,芙渠会努力学的。”

  就当被狗咬了。

  “原来如此,那就不能怪你了,爷听你这么说,心里还挺高兴的。”全心全意服侍

  他是不是?陆长兴笑着勾起她的下颚,浅浅地吻了上去,解开她腰带的时候,双眼还直勾勾盯着她,深怕错过她任何反应。



  “乖,你肯学,爷就努力教你怎么讨好我。”就看她能嘴硬到什么时候?

  沈清深呼吸,笑着应下。“芙渠谢过爷。”

  “瞧你这么乖巧的分上,爷今儿个就温柔点。”他笑了笑,搂过她柔软的身子,吸吮她晶润的耳珠,刻意在她耳边重喘呼息,享受她藏不住的颤意,心满意足得好像凿穿了一条运河。

  差点他怀中这只沈家堂前燕,就要飞入其他人家了,老天何其眷顾他,让他早一步得手,要是不能将她留下,岂不辜负老天爷一番美意?

  他抬起头,瞬也不瞬地注视着她,一手撑在她脸颊旁,一手褪去她的罗裙与亵裤,霸道地分开她的双腿,将之贴上他腰侧,看着她强作欢喜的模样,身下燃起的欲火又像泼了桶油似的,越烧越烈。

  今晚,他就折了这小燕子的一只翅膀。



  第4章(1)

  铁骑将军唐顺的小女儿唐琳个性如烈马,放在京里,尤其是女眷当中的名声,宛如又咸又酸的腌菜一样,不过她有一句话深得女眷们的肯定,流传出来之后,就成了“京里男儿十万名,要嫁当嫁陆长兴”。

  陆长兴正妻之位未定,后宅没有侍妾、通房,也没有置外室,虽然流言不断,他也不急不恼,只管专注他的本分,说了句没看中喜欢的姑娘家。

  自古以来,婚姻都是一相家世、二相名声,就算陆长兴有什么难言之隐,在他的权势后面都不是问题,只要他肯点头纳了自家闺女,往后生不出孩子,陆家不肯,于家难道没有旁亲子嗣愿意过继的吗?

  所以说,陆长兴这块肉还是很抢手的,只是没想到会让一名下九流的瘦马早一步把筷子伸进碗里,要是让她生下庶长子,问题可就大了。可是换个好处想,他这时候心思正活泛,说不定是探亲事的好时机,届时家里的姑娘入主正妻之位,后宅里阴阴暗暗多的是,一碗绝子汤灌下去就解决了,也不算麻烦。

  旁人此刻的想法,陆长兴大概能猜个几分,也做好应对了,只是他没想到第一个找上门的居然是陆随,而且隔天就到,消息这么灵通,看来陆扬出了不少力。

  “国公爷,还真是稀客啊。这是你头一回过来吧?别拘谨,该怎么用就怎么用。”陆长兴命人上茶,不先招呼陆随,就端起老仆放在他右手边的盖杯茶,撩盖吹气,但也不急着喝,就端在手里,满屋子只有瓷器碰撞的声音。

  陆随有些坐立不安,如果把陆长兴当同僚看待,他兴许还能侃侃而谈,偏偏他今天上门是来讲私事的,实在不晓得该如何将他视作儿子般训话。

  他不说话,陆长兴也不说话,两人默默喝茶,一杯饮尽,无人开口,总不好把杯底茶叶挑起来嚼了,这才拉下长辈的面子先破冰。“听说你纳了个瘦马?”

  “嗯。”陆长兴马上就承认了,不带任何迟疑。“怎么,国公爷也想要?”

  “胡闹!此等下作女子岂可入我陆家门?”简直是羞辱他陆家门风!

  陆长兴脸色未变。“嗯,但她可以入我这个陆家门。”

  “你随我姓陆,难道还分两个陆家门不成?”陆随实感不悦,又拿不出父亲该有的威严,只好退一步说话。

  “我知道我对不起你,你心里怨我应该,可你不能拿陆家的名声跟漕运使的身分作儿戏,你玩乐便罢,但不该把那名女子抬成姨娘,你不怕别人戳你脊梁骨吗?”

  陆长兴支着下颚,看着气呼呼的陆随,突地一笑。“你被人戳了两年脊梁骨,不也是直挺挺的坐在这儿。下一份奏摺何时拟好?需不需要我替你参详一下?”

  陆随像张嘴吃到臭虫,真想呸个两声。

  “你有两件事情说错了。第一,你对不起的是我娘,不是我。我娘一生贤慧,真要挑出错来,不过是她脸上多了两条疤,你可以不喜欢她,起码也该敬重她。”陆长兴瞪了他一眼,眼中没有丝毫温暖。

  “我娘脸上的疤怎么来的,你很清楚,她是为了抵御贼人污辱,自己狠下心划的,难道还担不起你相敬如宾吗?”

  陆随离家从军时他才两岁,对父亲记忆不深,母亲没说过父亲一句不是,外公也因为母亲的恳求,不许帮众多谈,因为母亲不想让他恨自己生父。他会粗浅知道情况,全是祖父对于家的亏欠所导致,每回见到外公总要先自责感叹一番,他想忽略都难,而他真的把陆随刻进脑海里,是他征战回家时的那一幕——

  他手捧战盔,一身戎装,风尘仆仆地现身在他母亲的灵堂上。

  当下正为母亲烧冥纸的他,第一次见到父亲,看到父亲高大威武的形象,他心里是骄傲的,虽然来不及见母亲最后一面,至少赶得上送她最后一程,他对父亲没有太多怨怪,反而欣慰他及时归来。

  岂知下刻,立马风云变色,他在陆随的脸上没有见到丧妻的悲痛,唯一有的就是错愕,还有释怀。他永远记得陆随说的第一句话——

  “死了啊……也好。”

  什么叫也好?他怎么不死在外面也好?他当场扔下冥纸赶陆随离开。陆随也没有多待一刻,转身就走。

  他在母亲下葬之后,私下把陆、于两家的烂帐理了清楚,原来祖父为了偿还外公的一饭之恩,提议两家结婚,岂知陆随以貌取人,母亲两条疤痕,一条由左边额角划过鼻头,切过颊面直至下颚,另一条由右耳下方划到唇角,成了他嫌恶的理由。

  成亲四年,他方两岁,陆随听闻前太子,也就是现今圣上暗中招兵买马要回京夺位,当晚便不辞而别,十年不归。知道真相后,他便恨上了这薄情寡义的男人,要不是母亲生前极力避免父子相残的局面,他早就教训陆随了。

  想起以前的不愉快,陆长兴眼色黯了下来,隐隐透着狠戾,像淬了剧毒的刀子,抹了陆随两眼,真想尽速把他赶出这里。

  他端起盖杯,灌了一口浇怒。“其二,我会姓陆,全是外公与母亲的意思,否则我早在你转身离开的那一刻改姓于。你无情无义,他们还是以德报怨,你该庆幸我是被这样的人养大,不然你连踏进这里的资格都没有,还有脸跟我说什么陆家门风?”

  “我知道你恨我,但你还是我陆随的种。婚姻之事,当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不许你纳那名烟花女子做妾室。你也老大不小了,快点找人定下来,替你生几个孩子,旺旺这沈闷的大宅!”陆随一口气说出他今儿个最主要的来意。

  于氏他再怎么想,印象里只剩下两道疤,而这孩子童年的模样,在他脑海里模糊得仅剩两潭写满怨恨的眸子。

  坦白说,他是在陆扬生下来之后才知道怎么当爹的,比起陆长兴,他对陆扬的关爱更多,毕竟是他亲眼看大的,但不表示他把长子忘了。只是怕于氏教给他太多仇恨,带在身边容易出乱子,加上保驾皇上回京登基之后,内乱连绵不断,他也没机会回乡,父子之情才这么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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