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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纂儿嘻嘻一笑,张口便咬,嗯,是香菇高丽菜猪肉馅的,另外一个是韭菜鱼肉馅和酸菜油渣馅。

  喜婶见她每个包子都咬了一口,感叹的摇头,这孩子之前真的是饿狠了,都在这里住上几个月了,不缺她吃,没少她穿,可只要是给她的吃食,她都会先咬上一口,表示这是属于她的,谁也抢不走。“还用得着做记号吗?三个都是你的,没人同你抢。”

  纂儿吐吐丁香小舌,“不小心就忘了。”

  忘了她已经不是以前那个苦命的扫把星,忘了现在的她再也不愁吃穿,不怕挨打,可是那过往牢牢的珞在心里,看似过去了,在她不自觉的时候,冷不防又会原形毕露。



  她很快把三个大包子吃完,洗了手。“喜婶,纂儿来帮你包粽子。”她今天没事,家里这么多人要吃饭,只靠喜婶一双手忙不过来呢。

  “好欸,人家都说闺女是爹娘贴心的小棉袄,喜婶这辈子最遗憾的就是没有闺女,家里那个臭小子,跟我一点也不亲热。”把所有的东西都搬到地面上,喜婶麻利的把麻绳系在横杆上,边和纂儿唠嗑着。

  “你别嫌我手笨就好。”

  家里简单的饭菜她能烧,在孟家村那些年没少做过厨房里的活儿,也因为这样幸好没把自己饿死,只是绨粽子是技术活,说是帮忙,其实只是递个粽叶,把成串的粽子拿到大锅去蒸煮,再顺一块肥瘦适中的肉块和菜脯丢进嘴巴,她是个八岁的孩子,就算贪吃一点也是正常。

  正忙得起劲,流火却在灶房外对着她招了招手,她放下手里的粽叶,和喜婶说了声,走了出去。

  “火叔,你找纂儿有事?”



  流火从腰际掏出一迭银票。“你瞧我这记性,回来高兴过头却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了,纂丫头,你那两盆兰花卖了好价钱,那盆黄金素得了六千六百两银子,大雪兰更是希罕物,足足有一万二千两白银,阁主说如果拿到京里卖价钱会更高,只是花禁不起放,他还吩咐一回来就要把银票交给你,我一路上也叨念着,嘿嘿,哪知道一时大意,纂丫头别见怪啊!”

  哇,这么多银子!纂儿整个心都开花了。“谢谢火叔!”

  “甭谢,咱们纂儿可是小富婆了,银钱得好好存着,将来去了婆家不受人家的气。”

  “火叔说远了。”她才八岁,好吗?就算这时候的人嫁娶都早,反正她这无父无母没有家人的孤女,什么时候嫁人,由自己决定,婆家什么的都还早得很。

  她骨子里是现代人的灵魂,不吃古代那一套,既然她父亲那边的长辈不要她这么个人,母亲那边连有她这么一个外孙女都不清楚,那她就把自己当成孤儿。

  她是女子,不像男人非要有得力的家族扶持,比较容易闯出一片天来,她只要手里握着银钱,谁敢看她没有?

  流火嘿嘿笑着,他也知道自己把话题扯远了,不过反正把银票交给正主,他落得无事一身轻,只是要依这丫头的赚钱方式,多种出几株稀世兰花来,那岂不富到顶天了?

  想归想,他也知道要是能种出那么多兰花,哪里称得上稀世,不就跟路边卖的普通兰草一样了。

  第五章 试试水温(1)

  这一年的端午因为多了流火他们几个,一向清冷的竹屋显得非常热闹,然而节日就像灿烂的烟花,眨眼就过了。

  日子波澜不兴的过着,纂儿仍跟以前一样过得十分充实,她继续培育从山上寻来的兰花,照顾树苗和果树,嗯,她种了好几棵的桃杏李还有野樱桃树,想象来年每个季节都有吃不完的水果,心里就觉得美滋滋的。

  她构思盆栽和盆景,目前已经粗粗完成一盆“饱览人间春色”盆景,这要感谢未央令人赞叹的木工。

  他把她需要的亭台楼阁和小桥流水,甚至游人踩踏的栈木都做得栩栩如生,别人的看法如何她还不得而知,不过她老王卖瓜,自己看着颇为喜欢。

  日前,流火从山上带下来一大段有了年岁的老松枯木,经过她细心的照拂,居然在不对的季节里萌了新芽,松树生长缓慢,还要养护出好看的树形,难度不小,可她不急,不是说山中无岁月,老松想怎么长就怎么长吧。

  家里的四个男人只要一进山,就像归山的猛虎,乐不思蜀,以前只有阿茶在的时候还不显,如今多了那几个,常常带着烙饼还是夹肉馒头就上山去,最长有一天一夜都没有回来的纪录。

  所以他们带回来的东西也很可观,野菇、花木、灰兔雉鸡、羌鹿都算稀松平常,有一回猎了头体型庞大的大野猪,喜婶高兴归高兴,可家里的肉已经多到地窖也放不下,腌渍物哪有新鲜的好吃,便商议着由流火带下山去跟镇上的酒楼还是饭馆换银子。

  “成!大伙手上都积了不少皮子,我顺道带下去。”老实说,几人手上都不缺银子,打猎攒皮子纯粹只是打发时间。

  纂儿自从来到不老山,还没去过西雾县,她想着要替盆景上多添一些陶瓷小物的摆设,家里不可能为了烧一些零碎的小对象就盖一座窑,开模捏陶的,思来想去,县城人多,总会有愿意替她烧这些小玩意的人吧?

  她决定跟着流火去县城里瞧瞧。

  于是阿茶驾着骤车,三人披着晨雾和露水一起去了西雾县。

  西雾县是个中等县城,处在南北交通要道上,南边还有条水道,舟车往来,过往客旅还满多的,加上治安清平,百姓的生活就算称不上富裕,吃穿还挺舍得花钱的,酒楼饭馆林立,小吃摊处处可见,车水马龙,颇为热闹。

  载着一头大野猪,醒目又招眼,自然先把它处理掉,流火让阿茶把骡车停在一家颇为气派的酒楼前,他们来得早,还不到饭点,酒楼里只有小二哥在打扫清洁,流火没等人出来招呼,袍子一撩,利落的跳下车,大步流星地往里头走去。 纂儿慢吞吞的踩着横杠下了骡车,一踏进酒楼也不见有人来招呼她,只见流火正一巴掌拍往人家掌柜的肩膀,宛如炸雷的嗓门雷得那掌柜一愣一愣的——

  “小山子,我没认错人吧?几年不见,瞧瞧你这身打扮,胡子也留了,啧,这是发达了,害我差点没敢认你。”

  掌柜的硬是看了流火好几眼,“啊啊啊”的喊了几声,才有点回过神来,眼睛睁得老大,表情和方才的客套很不一样。“流火老大,你怎么、怎么回来了?”

  流火也不和他客气,胳臂勾住他的颈子,“怎么,你有意见?”

  “哪里敢,这些年我听说老大你在外面混得风生水起,还以为你不会再回这个乡下地方来了。”

  “你也不错啊,我刚才听小二哥喊你掌柜的,这是发达了。”

  “那些年要不是老大教我读书认字算术,我可能还在阴沟里做乞丐。”从跑堂到账房,再到掌柜,如今的他大富大贵谈不上,但是下面管着的有十几二十个人,东家对他言听计从,酒楼生意蒸蒸日上,这些都是源于流火以前拉了他一把。

  “过去的事就甭提了,要不是你自己认真,我怎么拉拔你也是白搭。”

  “难得一见,咱们得好好喝上两杯,叙叙旧。”

  “改天吧,我暂时还会留在山上,有得是机会,昨儿个打了一头野猪,家里没地方搁,你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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