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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理说,她出身现代,理当没有古代人的门第之见,可在育幼院长大,养成了她从不高攀不属于自己事物的性子。再者,在现代有法律的约束,男人尚且小三、小四的劈腿了,何况在古代男人三妻四妾是被允许的,他能在感情上和肉体上都从一而终,忠于她一个人吗?

  她觉得不可能,启轩和她有多年的感情为基础,他都禁不起诱惑背叛了她,楼天临和她才相识多久就说要与她一生一世一双人,各方面都太薄弱了。她真的很怕信了他,付出感情之后又受到伤害……

  一时间思绪纷纷扰扰,银衫整理好心情,她润了润唇,正准备要开口说些绝情断爱,此生不碰感情云云,没料想到楼天临却早她一步开口。

  “你什么都不要说,听我说。”



  楼天临的长指蓦然点住了她的唇,这举动又令她瞬间石化,那指尖传来的温度令她心跳得好快。

  不管她怎么说服自己,感觉是骗不了人的。没见到他时,她记挂着他,见到他时,她会脸红心跳,听到他可能有危险,她便心中一紧,坐立难安。这种种出于本能的反应,不就是喜欢上一个人了吗?

  他松了手,缓缓地道:“衫儿,我病着那时,你以口渡药,我已认定你是我的妻子,我迟早有一日会迎你过门,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会照我想的做,不会征求你的同意,因为我觉得你出于某个我不知道的理由,你在逃避,即便问了你,也不会听到你真实的心意。”

  银衫心里一震。

  他的感觉倒是敏锐,她心底的想法竟让他看出来了……还有,他竟然知道她口对口给他喂药!当时房里只有他们两人,所以,他是清醒的……

  想到自己为了让汤药顺利让他吞下,舌尖还在他口里搅了搅……天啊!如此大胆豪放的作风,他会怎么想她?确实,这样的亲密在这朝代已算肌肤之亲了,他是堂堂男儿,自然会认了她是他必须负责的对象。



  银衫急切的说道:“楼大哥!如果是为了喂药那件事,你大可不必说嫁娶之言,我没关系,是我心甘情愿要那么做的,跟你没关系!”

  楼天临双眸一瞪。“难道你认为随便一个女子对我那样喂药,我都会起心思吗?”银衫自知失言,见他气恼,她有些手足无措。“楼大哥……”

  相识以来,他没这么疾言厉色过……看来他真的是动气了。

  “不知道吗?是因为你,我才起了娶妻的念头!”他也不管周围还有多少人在放水灯,有多少人看着,猛然将她拉到自己怀里,双臂紧紧地搂着她,眼眸灼灼地看着她。“衫儿!若你说你不知道我对你有意,我就太失败了!”

  银衫脑子一片空白,她动也不敢动,任由他固执的圈着她。

  好半晌,她才幽幽地道:“楼大哥,实话说,我知道你的心意,但我不能对你保证什么,我爹下落不明,我有娘和弟弟妹妹要养活,而且咱们的身分也不相配,你不是京城来的吗?总要回京城去,到时我们……”注定没有结果。

  楼天临觉得眼前豁然开朗,他微微一笑,紧了紧手臂。“有你这些话就够了,我明白你的心意了。”银衫耳根子都红了。他明白什么啊?她这可不是要接受他心意的意思……

  她微微挣扎了下。“楼大哥,那些事咱们以后再说,你先放开我,很多人在看……”他是放开了她,却还是直直地看着她。

  银衫听到自己心脏咚咚咚跳得飞快,她慌乱地回避着他太过直接的眼神,他却微笑牵起了她的手。

  “咱们再去买只水灯,你写上要与我一生一世一双人。”

  银衫以为他只是说笑,不想他却很认真,当真又买了只水灯,而且买了桃红色的。银衫就在他的监视下写了——我孟银衫愿与楼天临一生一世一双人。

  他很满意的取走水灯,她却是傻眼了。“不去放吗?”

  “不放。”

  他叫了适才那小贩,给他三百文钱,让他跑腿把水灯送到县衙交给路明保管。那小贩高高兴兴的放下担子、收下银子去跑腿了。

  银衫想到路明看到水灯的表情,她真的没脸见人了……

  楼天临神清气爽的再度牵起她的手,与她闲庭信步般的在河岸边散步,一边看着别人放的水灯,也看别人都写了什么宿愿。

  渐渐的,银衫也放松了,清风徐徐扑面而来,她觉得很是惬意,心慢慢平静了下来。她不时偷觑身边的楼天临。

  难道他是她穿越来此的理由?他会是她真正的真命天子,她要相守一生的人吗?想到这里,她便有些恍惚,她的命定缘分竟是在古代……

  银衫脑子里猛然跳出这样的想法时,楼天临正闲话家常的说笑道——

  “我有个知交好友,他说他的家乡也有类似的灯,咱们这里叫水灯,他们那里叫天灯,咱们的水灯流入河海之中,他们的天灯放入天际,没入云霄深处。”

  银衫一震,脚步不由自主的停了下来。

  他说什么?他的朋友知道天灯?若这时代有人知晓也会称之为孔明灯,怎么会称天灯,这怎么可能……

  “他说那天灯在夜里一起放向天际,飞远时便像一颗颗豆子般,天灯载着每个人的希望升空翱翔,听起来比水灯有趣多了。”

  银衫心里乱糟糟的惊疑不定。

  他说的不就是天灯节吗?她心中不由得疑窦丛生。

  “怎么了?”楼天临有些莞尔的看着她。“以为我在编故事吗?”

  银衫急切问道:“楼大哥,你那个朋友现在在哪里?可在城里?”

  “他在京城。”楼天临原就是故意说起天灯之事,她不寻常的反应验证了他的臆测。银衫心乱如麻。“那,他可还说过家乡其他事?”

  楼天临点了点头,看来他的猜测没有错。“他说家乡的大夫很是高明,能将身子剖开来医治再缝合回去,也能将脏器交换仍可活命。”

  银衫心脏跳得飞快。

  京城……那人在京城,跟她一样的穿越者,她好想跟那人见一面……

  楼天临感觉他握着的小手一阵发热,说明了她内心此刻的激动,他轻描淡写地道:“你要见他也不难,我回京时,你随我一块回去便能见着他了。”

  银衫一愣。去京城?

  这是她从未想过的事,她的雪兜事业才刚刚开始,而且她习惯了这里,还有她娘跟弟弟妹妹,若她去京城,他们怎么办?相信她爹还活着,她娘肯定是不会离开白阳县的……

  她转移话题道:“楼大哥,天色未晚,我想去接弟弟妹妹出来,他们肯定从没放过水灯,难得过节,我想让他们也开心开心。”

  楼天临知道她现在还不想去想那些,便道:“不错,应当去接他们出来同乐。”

  让他这个做大姊夫的好好讨好一下她的弟弟妹妹们,虽然向来高冷,不知讨好二字怎么写,可孩子们嘛,肯

  定是比较容易满足的,给他们一人买一只水灯,再买些吃食零嘴,他们就会很开心了。

  第十二章 水灯节遇劫(2)

  他们往回走,今夜城里的大街上灯火通明如同白昼,有无数摆摊的小贩、游客川流不息,往日可供三、四辆马车通行的街道,今日是连马也骑不快,比较讲究的大户人家夫人小姐出游也只能坐轿子。

  银衫想快些回去接弟弟妹妹,便没在摊子前多做停留,她想接了弟弟妹妹之后,大伙再一块儿逛更有意思。楼天临牢牢地牵着她的手,两人也不怕失散,银衫安心的跟着他走,脑子里还在想他那个朋友,蓦然街头起了一阵骚动,有人大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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