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镜飞,你快醒过来好吗?别再睡了,至少醒来看我一眼,一眼就好……你是在生我的气吗?因为太生气了所以不想醒来?那你可以起来骂我啊,但不能打我……对不起,我不相信你爱我,是我的错,要不是我,你也不必受这样的罪……你要是真的有个三长两短,我该怎么办?”
她抓着他的手,不断地对他说话。
“你知道吗?我说那些你非良配的话,都是故意气你的,因为你竟然对关海晨说你不想娶我也不会娶我,这真的很伤我的心。不管是因为伤心还是因为想维护我的尊严,反正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是你配不上我,是我不要你……其实,我早就爱上你了,可能一开始遇见你的那时候就已经开始爱你了,要不是后来发生太多事,我们或许在瑞士流浪时就会相爱了……
“虽然我不确定如果是在那个时候,你会不会爱上我,但无论如何,我们终究还是成为夫妻了……我很高兴当初你逼着我嫁给你,要不然,我就要跟你错过了,因为骄傲而错过这么坏又这么好的你,我一定会后悔一辈子……”
说着,蓝冬又泪水涟涟,热热的泪珠滴在她紧握住的那只手上。
“说我坏又说我好,我到底是好还是坏啊?”沈镜飞缓缓睁开眼,轻轻一叹,抬起手来替她抹去眼泪。“眼睛都哭肿了,好丑。你今天是新娘子耶,你恐怕是全世界最丑的新娘了。”
见他终于醒过来,蓝冬的泪掉得更凶了。“你就是个坏蛋!如果不是你,我也不会变成世上最丑的新娘……”
沈镜飞笑着伸长手臂,将她揽进怀中。“对,我最坏了,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不该让你哭成这样。
不过没关系,反正我已经娶了你,你再丑我也不敢把你甩掉,一辈子都让你赖着。”
闻言,蓝冬偎在他怀里笑了。“你确定一辈子都让我赖着?不管我变老变丑变凶还是变坏?”
“命都可以交给你了,你还担心什么?”
“我不要你的命,我只要你爱我一辈子。”
“好。”
“我也会爱你一辈子。”
“两辈子也行。”
蓝冬伸手打他。“你就是个生意人,连谈感情都不吃亏。”
“是吗?”他伸手捏捏她的鼻子。“可我娶你明明就是赔本生意,不信你去问问岳父大人,我可是花了不少银两才把你娶到手的。”
“所以你觉得很亏?”
“是很亏,不过幸好你老公我资本雄厚,又很会赚钱,很快就可以再赚回来的……怎么?闻到铜臭味了吗?还捣鼻子?”
蓝冬是真的用手捣住了嘴和鼻子,一股隐隐想吐的感觉,让她赶紧从他怀中爬起来,冲进了厕所!
听见厕所传来干呕声,沈镜飞担心地起身,走到厕所轻轻地替她拍背。“还好吗?怎么突然就想吐了?吃坏东西?还是……”
沈镜飞蓦然住口,愣愣地看着她,蓝冬也愣愣地看着他。不会吧?
这是……双喜临门?
终曲
亲爱的依菲,哥哥嫂嫂现在已经来到了奥地利哈修施塔特的湖畔(你手上这张明信片上的湖),是不是如诗如画,很想亲自飞一趟呢?我们现在就坐在湖畔,边喝着热呼呼的咖啡旁看鸭子划水,远处的教堂小巧精致,你嫂嫂说等你想结婚时可以来这里……
以上,是身为哥哥的闲聊。
下一站,我会去巡视拉斯维加斯的赌场,顺便带你嫂嫂在附近游玩,你未来的姓子再几个月就要出生了,我们会在你嫂嫂预产期之前回到澳门,这半年亚洲那几处赌场就交给你了,有事你全权负责,我相信你的能力……
以上,是身为BOSS的闲聊。
最后,是关于你的婚事——为兄我想来想去,干脆帮你举辨个比武招亲,如何?不然你这样拖下去也不是办法,反正哥哥我钱多,多少嫁妆都出得起,还是你喜欢外国货?哥哥我帮你物色几个买回去?
杜依菲边看着沈镜飞写来的明信片边笑,好几次咖啡都差点从嘴里喷出来。
也不知从哪学来的浪漫,这位哥哥每次去外头流浪时,都会寄当地的明信片给她,不过通常都是签上名字再问候她几句,没想到这几回写的是又臭又长,一张明信片不够写,就一口气寄了好几张明信片,要不是字迹是他的无误,她还真以为是嫂嫂代笔的呢。
关海晨不知何时走进她的办公室,刚好看见杜依菲难得一见的笑容。
“在看什么?”他很自在的找个位子优雅地坐下来。
杜依菲看到他来也没太意外,扬了扬手上的明信片。“BOSS寄来的明信片,说娃儿过几个月就要生了,在预产期之前他们会回来。我还以为BOSS结婚后就不会再四处去流浪了呢,没想到他带着嫂嫂和肚子里的宝宝一起去,啧,幸福到让人眼红啊。”
“很羡慕?”
“很嫉妒。”
他不经意地一问:“预产期在什么时候?”
“二月。”
“那就是在五月怀上孩子的吧?”
“是……吧?”杜依菲突然发觉到有点大事不妙。
“如果我的记忆力无误,那应该是在跟我订亲之前。”关海晨突然起身走向她,双手就搭在她的椅背上。“所以,我差一点就当上人家孩子的爹,是吗?”
杜依菲想闪人已来不及,只能故作镇定地推了推眼镜看着他。“不会吧?那一定是我记错时间了……又不是我生孩子,怎么知道人家几月怀孕、几月生孩子啊……对吧?”
真是OOXX……
她究竟是招谁惹谁了?
当初发现嫂嫂怀孕两个多月而不是一个多月时,BOSS也是超惊吓的,说幸好她嫁的人是他,结果,他们都太高兴了,高兴到都忘了还有一个人一定比他们更惊吓……
可是,这究竟干她什么事啊?
关海晨看着她的样子,为什么像是她亏欠他什么似的?
噢,谁来救救她?
——全书完
后记
2016年的六月,创下全台北六月分有史以来最酷热的温度,38.7度。桐还记得那天的天气有多么热,热到桐坐在书桌前还可以戚受到一股热气不断地从落地窗外透进来,是个不开冷气保证会中暑的可怕天气。
整个六月,就像以前的暑假,从早到晚都是热烘烘的,尤其住在顶楼的桐,更像是每天都被在电锅里蒸着保温,而最惨的是这么热的天气还要写稿,哈哈哈,神奇的是,这次的封面及书名让桐很有动力去写,虽然边写边叫边抓狂,可是一想到“流浪爱情”四个字,就会莫名地咸到凉爽。
老实说,这本书的书名也取得很艰辛,一开始不确定这本书要走什么风格调调,光想书名就可以花掉桐十天半个月了,可当书名定了的同时,这本书的调性就似乎确立了,后来再看到这美美的粉红美女封面图,让桐就莫名地有了浪漫的手感。
是,这本书就是走浪漫风,男女主角从第一次的相遇开始,就在发展他们的浪漫爱情故事,设定的爱情走法跟以往的有一丁点不同,至少对作者本身而言有点刻意的不同,如果有人可以戚受到自然是好,若没有也没关系,因为作者本身喜欢,大家又没发现,觉得依然是大家喜欢的桐的风格,那也是很皆大欢喜。
总之,希望大家会爱啦。
不那么爱也没关系,反正桐基本上也是个善变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