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我连神秘也谈不上。新世纪初,在欧罗巴这块大陆上,太多东方人混迹在这里讨生活。我们这些黑头发黑眼睛、和堕落成恶魔的天使源同一色的族类,充其量只是另一种吉普赛。加上,我没信仰,他们日耳曼的天主或上帝也眷顾不了我。
其实,也不真的是那么凄惨。
别把我想像成那种寒门女,父母含辛茹苦给送了出来,背负着全家的期待而在异乡挣扎奋斗,誓必出人头地。
不。没那么传奇。
其实很普通的。甚至可以说,呃,幸福美满吧。
我母亲大人来自一个小康的家庭。她爸爸倾家荡产让她学钢琴,她有样学样,我还没学会跑,就先学弹琴了。
她是在维也纳认识我爹的。同样学钢琴,同样受业在曼因坦教授门下。因为这样的因缘,三十年后,我才得以侥幸地被曼因坦教授收在门下。
每年从音乐学院出来的,虽不致成千上万,但也没少到让我的父母有机会发亮发光就是。大概人有得志和不得志,我父母算是命运之神不挺眷顾的那一种。
不过,认命一点,也没坏到哪里去。
回到家乡后,我爹和母亲大人双双在一所专校任教,日子还算过得去,称得上小康。事实上,母亲大人也着实过了一段好日子。原因无它,我爹宠她。
很多人都羡慕我有那样的父母、那般的家庭。可是,也没让他们羡慕太久就是。
我家的男人浪漫,可是都不长命。
我母亲大人的爸爸在她还没有学成归国的时候,就呜呼哀哉了。我爹的爹也差不多。我爹直到回国,还年年情人节送我母亲大人一束殷红玫瑰花,一直到我十八岁,考入音乐系,浪漫的他还是不改这个习惯,捧着大丛的玫瑰被车撞死掉。
小康之家,就那样慢慢地不小康,就变穷了。
音乐系念了两年多,我母亲心头一狠,或者浪漫的兴味一发,把我送到了维也纳。
也没什么可歌可泣的情节。
同样是人类,孤女寡母的故事不会比较轰轰烈烈。不过火星蒂似的人生,阐说起来不会超过一根菸的时间。
说真的,如果可以选择,我不打算来欧洲的。我想到温暖一点的地方,加州、佛罗里达,或者夏威夷。欧罗巴没有一处是人待的地方。我要穿毛衣外加厚外套才勉强止住手脚不禁的抖颤;但他们说,那只是凉爽。
日子不太好过。肉体的,加上心理的。
到了欧洲快半年,没有一天我不发乡愁。下雪的日子尤其严重难捱。我总挨靠着窗台,等着灰黑的天空放晴。
日日夜夜,我在欧罗巴这块大陆上,惦望着亚洲的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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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滚开,我连忙把面条丢进锅里。
李红走进厨房,对着嗡嗡作响的排油烟机皱眉。看样子,她午觉刚醒来。
“你在家啊。”我打声招呼,算没话找话。
她“唔”一声。脸上没什么表情。
我看她倒了一杯水。些微不自在,我搅动面条,屏住气,不再说话。
气氛僵。也许不,可能只是我自己一个人觉得。李红随时随地——至少在我面前,总是一副酷傲的姿态,很几分高高在上。
跟我说话时,她是不笑的。
我原以为那是她的习惯。毕竟,没有人规定跟人说话时一定要带笑。尴尬的是我,人家没必要陪我干干的傻笑。
开水滚了三分钟。我将面条捞起来。
“对了,你的朋友,他说他姓杜,有电话找你。”李红吞了几粒维他命,仰头喝了几口水。
“谢谢。”李红怕胖,饭都不多吃,身体又需要营养,所以柜子里全是瓶瓶罐罐的各式维他命。
到底也是药。我第一次遇到吃药吃得这么起劲的人。
我加了一些酱油和蒜头,和着面条拌一拌。才吃一口,李红闻到蒜头味,姣美的眉形又扭皱起来。
吃第二口,门铃响了。戏剧性的,李红打结的眉眼往鬓旁飞了起来,踩着光脚跑了出去。
我先听到开门的声音,然后是低低含糊的男声。跟着——一声“嗯”,打鼻腔哼出的,像撒娇,更像小狗要宠的叫声,不客气的穿进厨房。
我筷子一叉,一口面条鲠住喉咙噎着了。
就是这样,我才不习惯。
搬来一个星期,我就想搬家了。
“嗨,安德鲁。”男人跟着李红进厨房,我打声招呼。
安德鲁一头灰褐的金发,股票操作员,李红的男朋友。他几乎天天来,有时过夜。每次他来,李红都会发出那种像小狗惹怜的撒娇声,酷傲的表情全都不见,比我见过的任何小女人还要小女人。
一个人在男人面前身后,怎么能差那么多?
所以我不习惯。
当着我的面,安德鲁给李红一个辣辣的法式深吻。
安德鲁还没吃过午饭,李红立刻像个小主妇般忙碌起来。
我悄悄退出去,识趣地把厨房全让给他们。
柏林消费指数高,静子好心介绍我这个住处。我现在住的房间就是她以前待的。到维也纳之前,她和李红一起住了差不多一年。可是,她从没跟我提过李红特殊的习惯及性情。
我不是排斥,只是不习惯。
厨房传出咯咯的笑声,那种抽着气,可以显得出很娇俏的笑法。我曾试着学那种笑的方式,到底学不来。
那其实是很不自然的笑法,自觉性地控制鼻部与喉咙的发音位置,是有意识的、按照某种通路把笑声发出来。那是需要练习的,我学不来。
虽然不习惯,我还是镇定地把一盘面吃光。
这也算是生活的历练。
不,没有那么刻苦辛劳。别把我想成穷苦思乡的悲剧美少女。只不过,我母亲大人说的需要校正——美丽的女子并没有比较容易过活。更何况,我美得不到位。
要像李红那样,我这辈子是达不了那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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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杜介廷说我想搬家。
“不是才刚安定下来,为什么要搬家?”他问。热咖啡的烟雾袅袅弥漫过他的眼畔。镜片后的那双眼亮得有神,丝毫不被雾气遮拦。
我们坐在柏林自由大学附近的咖啡店里。人声鼎沸,热烘烘,也闹烘烘。
不是真正的那种吵得人神经衰弱的“闹”。只是一种“人气”。
“住不惯。”我看看四周。
“怎么会?你那地方我也看过了,虽然稍远了一点,但设备齐全,环境不算差,房租又便宜,为什么不习惯?”杜介廷好纳闷。
难怪他纳闷。换作我,我也纳闷。
我没有那么娇嫩。但我不能告诉他真正的原因。
“只是不习惯。我想看看有没有其它更适合的住处。”
杜介廷不出声地看了我半晌,伸手摸了摸我的脸颊。
“真想搬的话,我看干脆就搬过来跟我一起住好了。”他住的公寓有个大客厅和露台,电气、暖气各种设备样样齐全;窗子望出去是绿荫荫的公园和宽宽的天空。对普通的留学生来说,算是很享受。
“别开玩笑了。”我让他抚摸我的脸,没有拒绝。
“我哪跟你开玩笑了?”他揉揉我的头发,倾身越过桌子亲了我一下。“我央求我的女朋友搬来跟我一块住有什么不对了,嗯?”
女朋友——
是的,没错。我是有男朋友的。
到欧洲之前,我们——杜介廷和我——就相识了。他早我一个月出来,只是他到的是柏林,我去维也纳。
这半年多,我们全靠电子邮件和电话通音讯。他功课忙,每天却总不忘发邮件给我,对我算是有心。好不容易我也来了柏林,他的欢喜可以从他眼里的亲腻看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