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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她纳闷追问:“很苦?怎么苦?”

  她还想知道怎么苦?难不成她还真执着了起来?雷之亦恫吓她,“我是未来的天庄家主,你知道要做家主夫人有什么条件吗?”

  “什么条件?”怎么又变成什么夫人?“当他的人”就等于“当他的夫人”吗?不过如果嫁给三哥,好像也不是很难接受的事……

  “天庄家主之妻,得在背后刺上夫婿最爱的图腾象征自己永远忠贞,我最爱荷,你耐得住把荷花纹在身上的痛吗?”



  “真的吗?”她皱起眉头,干么要把好好的女孩子身上弄出那种东西,女孩子不是冰肌玉骨的最美吗?

  当然是真的,只不过雷之亦是为了吓她才故意说的。果不其然,见阮丹荷退缩了,他也不觉得可惜。“当然是真的,哪天你真愿意把荷花纹在你身上,我就娶你。”

  “那……反正我还小,不急嘛。”想到那个痛楚……她还是再等几年吧。

  “这么快就放弃了,我好伤心啊。”

  雷之亦故作痛心样,实则是想逗弄这小女娃,果然惹得她也着急了。

  “我没放弃啊!我是说反正还要再等几年,我才十岁,三哥如果说这时要娶我,不怕被当成染指女童的淫人吗?”



  说得还挺有道理的!雷之亦用力的揉了揉阮丹荷的头,把她的发都弄乱了,惹得阮丹荷出声抗议。

  雷之亦乐得继续捉弄阮丹荷,突闻箭矢破空而来,雷之亦出于本能反应,顺手拿起阮丹荷习剑用的劣等剑勉强击开直冲他而来的箭矢,这箭矢极重,与他手中的短剑相击,短剑应声而断,但同时也击断了箭身,箭矢转向一旁的阮丹荷,雷之亦发现已来不及,箭矢往她的心窝撞去。

  所幸箭尖已被他击偏了方向,但那箭矢依然像重物一般,这一击,让阮丹荷呼吸一窒昏了过去。

  雷之亦抱起阮丹荷寻找可藏身之处,这里是块空地,暗处的人要伏击太容易,他得先潜入山林中再寻处地方躲避,直到危险退去,或者是……天市院的人终于发现他们许久未归,出来寻找他。

  雷之亦潜逃了许久,终于看见不远处有一处山洞,他躲了进去,才连忙探视怀中的阮丹荷。

  她是无辜的,先是替他中了一次毒,如今又因为他遭受伏击,他绝不能让无辜受累的她有个万一。

  雷之亦放下阮丹荷,探她的鼻息,却没有意料中的温度。

  怎么可能!箭矢并没有伤到她,只是击中她心口啊!莫非是这重重一击让她受了内伤,不能呼吸?

  雷之亦弯下身子接近她,才听出她的胸口有微弱的颤动,连呼吸也几不可闻,他放平她,以口度气,并间歇性的压迫她的心口刺激心跳。

  就在他打算再度进一口气予阮丹荷时,她咳了起来,接着缓缓动了身子,抚向她胸前方才被箭矢击中之处,却因为摸着了雷之亦还放在她心口的手,不解的睁开了眼。

  一睁眼,看见雷之亦近在咫尺的脸,两人的唇虽然没有贴合,但阮丹荷似乎还能感觉到他留下来的温度。

  “三哥……”阮丹荷看着眼前的男人,他离她好近,他的手还放在她的心口上,而他的唇……刚刚是不是碰了她的?

  雷之亦不知道阮丹荷是害羞还是呼息不顺而脸红,如今他也没有心思顾及这一点。“你还好吧,小馒头?”

  阮丹荷很想问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她的心口这么痛,可是她没有力气反应,最后只说出了一个字,“痛……”

  “小馒头,能呼吸吗?”

  阮丹荷每次吸吐一口气都觉得疼痛,她越来越痛苦。

  看来不能等了!雷之亦再度抱起阮丹荷,但她这样呻吟怕会引来敌人。“小馒头,你乖乖的不要出声,我带你回天市院。”

  看雷之亦俐落的抱起自己,毫无阻碍,身上的剧痛让阮丹荷求生似的攀住他,全然忘了他的双眼不该如此清楚视物。“痛……我好痛……”

  “小馒头,我一定会带你回天市院,忍着点。”

  “三哥……我好痛……也好想睡……”

  “不许睡!”

  “可是……好想睡……吸气好痛……不想吸气……”

  “不行!这一点点痛都承受不了,还想在背上纹身,当我的女人吗?”

  所以,纹身比这痛还痛啊!阮丹荷睁眼看着雷之亦的脸,心里对他莫名的有着好感,似是让她有了忍受痛楚的能力,“我会忍的……只要能当三哥的人……”

  “我允许你成为我的人,所以不准你睡,要听我的话!”

  三公子允许她成为他的人耶……阮丹荷开心的笑了,她喜欢这张好看的脸,很喜欢……还有他的眼睛,是双迷魂眼呢……

  “只要在三哥身边,我不怕。”

  他能救她一次,就能救她第二次。“我会在你身边。”

  “三哥要说到做到喔!三哥就像天边的凤凰,我从没想过自己能构得着……”

  “在天上飞的凤凰也得落地栖息,小馒头,对你的承诺我说到做到,如果你醒来没见到我,未来就算我飞得再高、飞得再远,都会跌回你的身边。”

  她不想他发这么重的誓,她只是想要一份保证而已……

  当雷以钦发现了雷之亦及阮丹荷失踪后,连忙派人上山搜寻,还拜托了城里的猎户,猎户们听到天市院的贵客失踪了,再加上平常颇受天市院关照,连忙带着猎狗加入了搜索的行列。

  雷以钦先是拿来了雷之亦的物品,让猎狗嗅闻雷之亦的气味,接着便松开猎狗的项圈,任猎狗在山里搜寻起来。

  夜里搜山不易,所以动物的本能胜过人类,当远方传来了猎狗的吠叫声时,雷以钦立刻循声而去。

  直到他抵达猎狗寻找到目标的地点,看见一名一头华发却身材健壮的老者正横抱着阮丹荷。

  “这娃儿是你们在找的人吧!”老者看着一旁不断吠叫的猎狗一眼,一声喝斥,狗儿乖乖的低叫几声便退到了众人身旁。

  雷以钦看见身上包裹着雷之亦外衣的阮丹荷,她脸色惨白,四周充斥着血腥味,他拉下雷之亦的外衣,看见了浑身是血的阮丹荷,“是的!我们在找她,老先生有见到三公子吗?”

  “三公子?我不识什么三公子,只见到这娃儿,这娃儿本没呼息,我以内力护住了她的心脉,应该能够撑到你们送她下山找大夫。”

  雷以钦接过了老者怀里的阮丹荷,就见老者转身要离去,开口喊住了他,“老先生,请问您家住何方,丹荷醒了后我会带她上门谢恩。”

  “这娃儿叫丹荷啊!放心,有缘会再见的,赶紧送她下山吧。”

  第3章(1)

  八年后,京城天庄——

  雷奇楷独自一人坐在书房里等着雷之亦前来,像是在脑海中思索着什么难解的问题一般的皱着眉头。

  八年前父亲雷鸿翰本打算让之亦接班,之亦受了伏击后父亲便暂时打消念头,但这八年来,父亲丝毫不曾放弃念头。

  父亲让他的七个孙子互相竞争,各别给了他们部分产业让他们管理,虽然有几个孩子管得不错,但里头最赚钱的还是之亦的酒楼。

  之亦本身不懂厨艺只懂经营,但掌管的酒楼不但来客络绎不绝,酒楼里的佳酿、珍馐更是闻名遐迩,甚至后来还开了茶楼、糕饼铺。

  京里的人不明白,根本不相信那个双目失明,整天只知花天酒地、不学无术的雷之亦有经营才能,只认为那是雷氏的根底强才让雷之亦做得有声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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