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春,还是让我来帮你吧!”他自信满满地说道:“我娘忙时,家务都由我来做,我什么都能做。”
“你又会做什么?”李牧不服气地反驳,“拿针穿线你会,这端盘洗碗,你行吗?”
“那有什么难?我周子宁可是双手万能的。”
“笑话!”李牧哼地一笑,“你明明就是个什么都不会的娘宝。”
“什……”
眼见两人吵得就快要动手了,穆熙春笑叹一记,打断了两人。
“李公子、周公子。”她笑视着两人,话声轻柔地说:“熙春谢过两位公子的好意,不过这店里全是一些粗活,实在不适合两位,再说……你们都是穆家面馆的客人,熙春要是让客人帮忙,我爹娘可是会怪罪我的。”
“可是小春……”
“哎呀,两位公子……”一旁的张大叔看两人为赢得佳人芳心、美人青睐而争执不休,忍不住为感到为难的穆熙春说了话。
“熙春姑娘忙得很,两位不给她添乱就是最大的帮忙了。”
李牧跟周子宁让张大叔训了两句,彼此都是一脸尴尬,然后恶狠狠的互瞪上一眼后,便乖乖的坐下了。
穆熙春对张大叔嫣然一笑,感谢他替自己解围。
“两位公子的面,很快就送过来了。”说完,她转身走开。
看着她纤细婀娜的身影,两人不自觉的又露出迷醉痴笑。
回过神,不小心又对上了眼,双方同时恨恨的哼出鼻息,把头一甩。
京城,广明客栈天字一号房。
广明客栈是京城里最豪华、最顶级的客栈,能够入住此处的客人非富即贵,就不少要入京面圣的达官显贵,都曾在此地暂时落脚。
今天,天字一号房来了一位贵客。
他不是别人,正是远近驰名,在各个县城都拥有分号的饕餮孙家少爷——孙不凡。
孙家老爷是在南境庆春城发迹的,初时饕餮只是一家饭馆,后来扩大规模成了楼,在庆春城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不管是本地人还是外来客,都对饕餮美食赞不绝口。
在庆春城打下根基之后,便由当时十八岁的孙不凡接手管理。
孙不凡有个庆春城知名美人的娘,因此得到良好遗传的他从小就长得好,是公认的美男子。
可他不只拥有出众的容貌,更有着精明的脑袋。
接手饕餮后,他致力扩展版图,欲将饕餮的名号带出庆春城,首先,他先在商业重镇的靖城开了第一家分店,网罗了各地美食及特色小吃,并加以改良精致化来贩售。
不同于一般饭馆及茶楼,饕餮的服务面面俱到,以客为尊,甚至还替有特殊需要的客人量身打造宴席,深得不少权贵的赞赏及喜爱。
有了靖城的成功经验,孙不凡在十年间陆续在南庆城、黛城、初阳城、窦城以及长溪城开了分店,成了国境之内名号最响亮的连锁事业。
民以食为天。人活着,什么都可以轻省清减,却是不能不吃。
他有着无比的雄心,有朝一日必会以“食”成为天下霸主。
可是,眼见饕餮的版图就要拓展至天子脚下的京城时,却不料碰上了一块挡路的大石。
因此今日,孙不凡远从庆春城而来,便是为了亲自移除这块大石。
“姜延秀,立刻带我到城南。”
“孙少,你远道而来,舟车劳顿,不如先歇息一日吧。”
姜延秀是京城人,经人介绍为孙不凡收购城南的土地及铺子,他一直是这行业之中的佼佼者,可这次却踢到了铁板。
自受命收购城南的铺子至今已快半年,他仍未能搞定最后一家面馆。
孙不凡对此颇有微词,于是只身一人,仅带着爱犬后一便来到京城,想亲自会会那冥顽不灵的面馆店东。
“歇?”斜瞥了他一眼,“这事都弄了半年,我还能安心的歇着吗?”
“未能完成孙少交付的任务,还请孙少原谅。”他心虚的低下头。
“罢了……”孙不凡虽没怪姜延秀,但语气中还是听得出那么一点点的失望。
他行事向来俐落,不喜欢拖泥带水,好比饕餮的经营,他也总是亲力亲为,因此经常南来北往的到处巡视。
在他到处奔走的同时,他也悉心的发掘拥有长才的厨子并纳为己用。
他从来不怕砸大钱买人买地,因为他就是有办法藉此获取更大、更多、更丰厚的利益。
“那家面馆,你开出什么价钱?”他问。
“回孙少的话,已照你的指示,以两百两收购铺子。”
两百两绝不是小数目,足够让那家面馆换个地方重振旗鼓,甚至买间更大的店铺。
“这样还打动不了他们?”他浓眉一纠,微带懊恼。
“那面馆是一家三口所经营,店东姓穆,固执得很。”姜延秀说。
“我还没见过用钱砸不倒的人。”孙不凡勾唇一笑,道:“别说了,你立刻带我去。”
话才说完,外头突然下起了大雨。
他看向窗外,沉默了一下,“这雨下得可真大……”
“此时正是雨季,常常下起这样的阵雨……”姜延秀看看雨势不小,语带商量地开口,“孙少,依我看,你今天还是先稍作休息,待养足了精神之后,明日再前往城南吧。”
孙不凡思索着,然后低头看着趴在他脚边、懒洋洋吐着舌头的爱犬。
“后一,去是不去?”他问。
“齁呜~”它发出奇怪又低沉的叫声,动也不动的继续趴着。
后一因为长得不讨喜,没人收养、流落街头,某日跑到饕餮茶楼讨食,遭到驱赶时,竟坐在门口发齁齁齁,像是在笑似的奇怪叫声。
当时孙不凡正好要进茶楼,听见它叫声有趣,长相又奇异,于是收留了它,并将它取名为“后一”。
后一一身黑毛闪亮,脸方方的,十分健壮。它下巴突出,因上下颚咬合不正而致使两排利牙暴露在外,像是青面獠牙,又犹如镇墓神兽般吓人。
它聪明但性子古怪,贪吃却又挑食,凶恶但非常黏人。自从被孙不凡收留后,除了撒尿拉屎之外,不曾离开过他,就连他睡觉时,它也尽责的守在一旁。
而孙不凡也带着它到处跑,它就像是他的贴身护卫般。
正所谓打狗看主人,因为大家都知道后一是孙不凡的爱犬;所有人都觉得它难看,就是没人敢当着孙不凡的面说。
狗凭主贵,后一的地位当然也就不同一般。
“知道你讨厌湿……”他一笑,“好吧,明天再去。”
“齁齁!”
趴在窗边,后一看着下了整夜的雨。它最讨厌下雨天,从很久很久以前就很讨厌。
因为雨天的时候,“他”不能发挥高超箭术去打猎。
不过“他”会沦落到变成“它”,也坏在他有着精湛犹如神技的弋射能力。
想当年还是“他”的时候,他是个名叫后阱的男人。那时天帝之子——九只金乌经常一起飞在天上相互争辉,恣意逍遥。
可在他们玩乐之时,却忘了他们所发出的光及热会蒸发水源、晒死农作,使凡人活在连年干旱欠收的痛苦之中。
因此他领命取神弓神箭前去警告金乌,怎料却在看见百姓受难的景象时真的动了气,竟将九只金乌接连射了下来。
而他也在那之后,遭到天帝的报复诸事不顺,最后甚至连漂亮的娘子——嫦娥都离他而去,独自飞到了广寒宫去。
他更在天帝的“安排”下变成了现在的模样,并被要求得守护着神子们,助其有个幸福的人生以赎当年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