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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页

 

  闵钧失笑,爱情是角力吗?直到最后一刻还要拚个你死我活?“你为什么不自己跟他提议?”

  “我提过,他反对,所以你去说!就这样,拜拜,最慢明天给我回音。”不等对方回应,赵初蕾已经挂掉电话。

  闵钧叹气,这个在他清醒时以“未婚妻”身分登场的大公主,实在让人很头痛。

  他不记得两人认识的过程,不记得她是怎么看上闵泱的,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不会为了反对父母亲安排就把闵泱推下水。



  不过她刚刚说“假装”,他该找赵初蕾来假装自己的未婚妻让语萱嫉妒吗?

  天,他在想什么?刚才幼稚得不够,还要再更幼稚吗?闵钧苦笑,爱情总是让人幼稚。

  手机再度响起,来电显示是闵泱。

  “哥,明天世贸游戏展,你会来吗?”

  “我抽空过去看看。”

  “明天展场有活动,我会比较忙,你拨Kate的电话让她出去接你。”



  “不必了,我不确定明天什么时候有空,我可以自己进去,闵泱……”

  “哥,还有事?”

  “你要去参加小芬的婚礼吗?”

  陆闵泱在电话那头沉默。

  他和小芬聚聚散散无数次,每次都似真似假,直到知道她要结婚的消息,他才恍然发现他们是真的分手了。

  接到喜帖那天,他拉着闵钧喝掉两打啤酒,他大哭着醉言醉语说:“小芬说我不爱她,她哪只眼睛看见的?

  除了她,我没有其他女人。

  “我已经尽我所能爱她了,可是她说感受不到我的爱,是我表现得太差劲,还是她的感应器失灵?我是真的爱她,真的想和她结婚,真的……”

  那天他吐了,吐得一塌糊涂,有洁癖的闵钧没有嫌弃他,还尽责地把他和房子清理得干干净净。

  闵钧躺在床边,听他讲一夜的醉话。

  那天之后,陆闵泱绝口不提小芬,他投入工作,像往常那样,但是闵钧知道他的伤口从未愈合过。

  “我会去。”

  “因为,还不愿意放手吗?”

  陆闵泱在电话那头苦笑。“哥,我不想放手就能够不放手吗?”

  “那就带初蕾去吧,让小芬知道你已经放手了,让她安心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闵钧的话像一阵猛雷,打上他的知觉。

  是啊,有人说过放手是最后的温柔,他该给相知相交十年的小芬最后一分温柔。

  瞬间被说服,陆闵泱淡淡一笑,问:“是公主磨人精缠上哥了吧。”

  “对,她威胁我,你不带她去,她就马上和我结婚。”闵钧笑了,谁被赵初蕾缠上都会很头痛吧。

  “知道了,我会带她去,不过……哥,你是不是也该放掉语萱了?”

  闵钧沉默,然后挂掉电话。他低头望住自己的掌心,是应该放手的,但是放不开……

  把葳葳哄上床,Bill和Jerry进入语萱房间,把门反锁。

  Bill拉了把椅子坐到语萱对面,Jerry直接坐到她床上,抱着枕头等她招供。

  语萱知道早晚要交代的,但她满脑子混乱,从见到陆闵钧那刻起她就没有正常过,再加上天天上门的赵初蕾和不时发送“关心讯息”的赵育磊……她郑重怀疑回台湾是对是错?

  “快说吧,陆闵钧和那个在会议当中不时朝你丢白眼的女人,到底怎么回事?”

  想到凌珊珊,语萱说不清楚心里滋味,当初她认定两人是闺蜜,没想到凌珊珊拿她当对手。

  以为竞争会在她嫁给陆闵钧那刻结束,没想到凌珊珊厚着脸皮、放下尴尬不断接触陆闵钧,成为他旗下的设计师。

  这就是她远远及不上凌珊珊的地方吧,可是,如果凌珊珊不是这种人,又怎么能够一面拿她敌人,一面成为她的挚友?

  想着想着,她想起那天的事——

  “你以为可以当他多久的妻子?陆总身边的人都晓得,陆伯母有多讨厌你这个父不详的媳妇,不、不,我说错了,陆夫人可从来没有把你当成媳妇。”凌珊珊双手横胸对着她笑,笑容里满是轻蔑鄙夷。

  “你又嫉妒了吗?知不知道我和你之间的差别?我花他的钱理所当然,你只能靠着劳力每个月跟他领固定薪水。我可以喊他闵钧,你只能喊他陆总,他心里眼底装的是我,而你,只会出现在他的员工名册中。”

  语萱很清楚凌珊珊有多喜欢陆闵钧,如果他不是远在天边的人物,她怎么会将就陈立嘉?但没想到,她庄语萱走到陆闵钧身边了,她和闵钧一起站在“天边”俯视凌珊珊,这是凌珊珊最无法容忍的事。

  “祝福你,希望那些钱你可以花久一点,千万别像立嘉那样,转个头就被人抢走……”

  “这点就得拜托你了,千万别又让自己的肚子大起来,又说孩子和我老公有关。”

  “哼,得意、骄傲,我看你能笑到什么时候,你还看不清楚自己是贵妇还是欧巴桑?在我们一个跑得比一个快、在我们和这个世界角力竞争时,你在干什么?哦,煮菜、上超市?当贤妻良母?我不知道陆总会在什么时候才发现,你变成一个没有脑袋、没有眼光、没有才能的笨女人,什么时候才会看清楚睡在身边的女人根本配不上自己,到时……”

  语萱把两人的对话记得清清楚楚,那是她第一次和人争吵,吵完架,她吓得双腿发软。

  那次,她们是在大卖场里遇见的,凌珊珊穿着时尚,手提名牌包,炫耀她在陆闵钧旗下工作,而身为贵妇的她提着两个满满的购物袋,和一袋36包装的卫生纸。

  更狼狈的是,后来她的购物袋破掉,里面的西瓜坠地裂得乱七八糟,流出一地的黄色汁液。

  当时她恨不得挖个洞,把自己埋起来。

  那天,她等到凌晨一点才等到晚归的陆闵钧,她质问凌珊珊的事,她觉得这是重大背叛,陆闵钧却认为她无理取闹。

  他说:“凌珊珊有设计能力,亿新有意观察她、重点栽培她,你不能因为她抢走陈立嘉就处处看她不顺眼,更何况,我不过是雇她当员工又不是和她上床,你计较什么?”

  几句反驳,反驳得她无话可说。

  但她生气啊,夫妻不是应该站在同一阵线?

  她不喜欢的人,他就不该喜欢;他喜欢的人,她会拚了命接纳,这样才对啊。

  否则她为什么要对婆婆卑躬屈膝?为什么要处处讨好痛恨自己的公婆?因为他是她的丈夫,因为他们是他的亲人!

  更何况,从来不是她看凌珊珊不顺眼,而是凌珊珊痛恨她、嫉妒她,他怎么可以颠倒是非。

  要比设计能力吗?她不输凌珊珊的,为什么凌珊珊能被重点栽培,自己却只能洗衣拖地、煮三餐?

  语萱有满肚子的火气,但她立过誓要和陆闵钧白头偕老,她不重蹈母亲的覆辙,即使这个光鲜亮丽的婚姻把自己变得很可怜。

  思绪拉回,语萱卡了半天才回答,“凌珊珊、高中同学,死党闺蜜兼好友。”

  “她看你的眼光,可不像死党闺蜜兼好友。”Jerry吐槽她。

  第6章(2)

  这个会议,他和葳葳进去旁听了,有史以来第一个五岁小孩参加的会议。

  闵钧没反对,葳葳表现得像个成熟的小大人,两个小时的会议她不吵不闹,唯一凸槌的是,在闵钧发言结束后,她悄悄地从座位溜到闵钧的大腿上。

  这是葳葳第一次向陌生男人示好,尽管语萱脸色一阵白一阵青却强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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