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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永真,你在干什么?!”

  一道火红色的身影由远而近,小小的黑点儿渐渐成形,一位披泄长发的美丽女子骑在红棕色大马上,手上的长鞭扬得高高的,挥鞭一甩,尘土飞扬,身后黑亮发丝因风而扬起,拉出令人艳羡的黑色飞瀑。

  四蹄为白,毛色似红云,通体如杜鹃泣血,日行千里,正是闻名天下的汗血宝马,能跑上三天三夜而不知疲累。

  此马叫“桃红”,为西南藩王所赐,是为王妃二十岁的生辰礼,原本只是一匹甫出生不到三个月的小母马,如今已是西南最美的风景之一,栖于不会上锁的马厩,任其如风一般的自在来去。



  但若是问起静王,他会说最美的风景是本王的王妃,瞧她身姿妖娆,眼神多明亮,凹凸有致的身段是男人梦想的女神,回眸一笑,顾盼生姿,那妩媚的风情使英雄竞折腰,甘愿拜在她扬起的马鞭下。

  西南王妃才是世上最美的女人,没有之一。

  而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百姓,没有一人不知静王有多爱他的王妃,爱得不愿多看其他女人,爱得愿意去死,只要王妃在的地方,他的目光只会专注在她身上。

  同时王妃也是传奇,真正的女神,不畏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她成功地在最不利种植,长年多风少雨的西南种出颗粒饱满的水稻,让万千百姓从此不用再受挨饿之苦。

  “啊!姊……我……我没干什么……只是……呵呵……帮帮……锻炼筋骨……”已长成高大青年的赵永真红着脸傻笑,摸着红透的耳根将他腰高的小人儿往身后一推,相护之意十分明显。

  “没干什么你在心虚什么?天生不是说谎的料,一说谎就结巴,你这辈子只能当正直的清官,干不了逢迎拍马的佞臣。”这性子是怎会变成这样的,小时候明明顽皮得叫人头疼。



  “姊,我干么当佞臣,姊夫都是一方藩王了,他来讨好我都来不及,我何必去拍他马屁,谁不知道西南的静王爷最看重的是我温柔美丽的大姊……啊!大姊,你轻点,别拧我耳朵,疼……我都不小了……”大姊性情越来越粗暴了。

  “哼!你也晓得自己不小了,脑袋瓜里没包稻草。你嘴上说着温柔大方,心里肯定在腹诽道:‘这是哪来的野婆子,既泼辣又凶恶,谁家儿郎倒霉娶了她。’”遇到这些食古不化的古人,她不剽焊都不成。

  看着一脸孩子气,实则已经能顶天立地的弟弟,赵若瑾心里有着骄傲,他刚来西南的第一年曾生了一场大病,差点救不回来,愈后身体孱弱,调养了两年才缓了过来。

  如果他死在西南,她一辈子也无法原谅自己,是她要他来的,助她征服西南这片几乎不能居住的土地。

  “冤枉呀!大姊,你给我九颗胆子我也不敢非议你一句,弟弟我非常爱护这条得之不易的小命,你别害我呀!姊夫会先宰了我。”静王爷爱妻出了名,宠到没边了。

  可怜的姊夫,长期生活在姊姊的淫威之下。

  “呿!少作戏,你一个大男人……上官青阳、上官青旭,你们想去哪里?丢下掩护你们的舅舅太没义气了。”当她没瞧见弟弟偷偷摸摸的打了手势吗?要两个小家伙先走。

  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童呐呐地从赵永真身后探出个小脑袋,神情蔫蔫地,另一个笑得很谄媚的小男童则从三人抱的大树后跑出来,嘻嘻哈哈的像做了一件很伟大的事。

  焦不离孟,孟不离焦,有其一就有其二,两个玩得很野、都快成小野人的男孩,皮肤却白晰得好似刚由牛奶浴中捞起来,美得精致又白嫩,宛若年画娃娃。

  “娘——”

  软软地一喊,赵若瑾心里柔软得快化掉,恨不得将他们抱起来吻一遍,可是面上仍板着一张脸在教子。

  上官青阳、上官青旭今年七岁了,和她跟赵若瑜一样是一对孪生子,两人长得一模一样,她生儿子时差点血崩,把上官静吓得死过一回,再也不让她生第二胎。

  他怕失去她,很怕很怕,宁可不要孩子也要妻子活着,她才是他一生的依恋,没有她他活不下去。

  “孩子顽皮点好生养,爬个树而已,哪个孩子没做过,瞧你把他们吓得,好在祖父不在,要不然劈头一顿臭骂。”柔似春风的声音轻轻扬起,让人有种在夏日喝了一杯凉水的清爽,暑气全消。

  “大舅舅——”炮弹似的身影随着欢呼声朝来人奔去,连绷着神经的赵永真也松了一口气。

  那一年静王夫妇离开京城不久,皇子们的皇位之争曾消停了一下,但随即爆发更大的冲突,大皇子死了,死于高热不退,长久以来的争夺战因此产生变化。

  一直保持中立立场的兴武侯在三年后带着三十万赵家军到西北一带做军事演习,藉操兵为由扫荡了西北大大小小的匪窟贼窝,斩杀上万人,再一路追赶偷袭边关小城的西夷蛮人,追呀追到西南的占古城,然后就不走了。

  同年,静王妃传出有孕的喜讯,徐氏高兴的收拾行李,带了一行人到西南探望女儿、女婿,同行的有赵老侯爷和赵府小儿子,一行人搬家似的凑了二十几辆大车,将府中贵重物品全搬上车。

  然后,也不走了,一府老小定居在西南。

  大楚因皇子之争越来越乱,到处狼烟四起,这里争那里夺的,派系林立的情形也越来越严重。

  闹到最后,居然连军饷也发不出来,因为皇子们往各部大捞银子好充实自己实力,置百姓疾苦于不顾。

  到了第五年,赵家军已完全归入西南静王麾下,他们的粮食和军饷是王妃发的,王妃凭一人之力养活一支军队。

  “大哥,你几时回来的,军营不用练兵吗?”两个小兔崽子,一会儿娘再跟你们算帐。

  靠山来了,两个小子也不怕娘亲的恶脸,古灵精怪的一人一边拉着大舅舅的手,朝娘亲扮鬼脸。

  “有爹在,不用担心,北边的狼族又蠢蠢欲动了,下个月我打算带三万兵马过去瞧瞧。”先震威,打两场,再打不怕就灭了,大楚一乱,这些边陲小国就不安分了。

  赵永湛九年前娶了定国公府嫡女巫素灵,巫素灵娘家那一房和定国公也来到西南定居,避开朝中纷乱。

  不过生了三个儿子的巫素灵特别眼热“别人家”的女儿。

  “你小心点,凡事多留点心眼,穷寇莫追,多带几颗雷火弹防身。”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雷火弹就是改良版的小型炸弹,捂着藏着多年的赵若瑾终于取出火药配方尝试制作,花了半年才研制成功。

  其实她一开始的用意不是用在战场杀戮上,而是想炸平满是瘴气的沼泽,她一里一里的推进,把原本不适合耕种的土地变成良田,再教百姓怎么种植,从最简单的大豆开始。

  长年淤积的沼泽地相当肥沃,短期作物一种下几乎没有意外的大丰收,在连种了两年大豆后,土质也改变了,因此赵若瑾决定试种她带来的嫁妆种子——水稻。

  第一年收成差强人意,水量不够,所以她灵机一动将原来满是黑水的沼泽引入活水,再植上水莲、荷花之类能净化水质的植物,使其变成能饮用、蓄水的湖泊,供人取用。

  果然,到了第二年稻作产量增加一倍有余,百姓们也投入水稻的种植中,大片的沼泽地成了能耕种的良田,百姓有粮食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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