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乎意料,汪月郎竟然有所反应,缓缓抬起头望向她。
她一看,发现他的眼神根本无法聚焦,可是奇怪的是,她却觉得他(的模样很认真……所以,他不是疯癫,只是表现得很疯癫?
“可不可以告诉我,这一个月来,你去了哪里?”凌馥双又问道。
瞬间,汪月郎的眼底迸出恐惧,嘴角却大大勾起,还笑得前仰后合,只是双手紧紧抱住自己的胸口,这一抱,松松的衣袖往后滑,露出他手臂上的伤痕。
她一看,马上知晓这些伤是被人或掐或捏或捆制造出来的,而且看他的反应,他似乎能够听明白她的话,只是却做不出正常反应……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傅子杉像突然发现什么似的,一把抓住汪月郎的两只手,翻过来。
凌馥双看见了,汪月郎的右手内腕处有三个圆圆的、类似指尖压出来的印子。
汪月郎挣扎着,想挣脱傅子杉的钳制,但他一个小孩子哪敌得过傅子杉的力道,傅子杉再将他的手翻转过来,同个高度,手背腕间,有一截大拇指的印子,是旧痕。
什么时候制造出来的?带走他那天,还是带他回来时?
汪月郎被掐住的是右手,若两人同方向前进,代表对方是惯用左手的。
凌馥双想了想,坚定的看向汪月郎,问道:“带走你的那个人,是不是长相斯文,笑起来很亲切,年纪只有十几岁,比你大不了多少的哥哥,你觉得他是大好人,于是没有想太多,便跟着他一道走了?”
她仔细观察汪月郎的反应,就见他双眼倏地瞠大,好似想点头,却怎么也做不到,且他的手脚开始不自觉地抖动,但不像是因为害怕,摆动的幅度太大,如果他的表情可以算数,代表她猜的没错。
凌馥双继续往下推论,“你与他说说笑笑的离开镇上,经过你身边的人,都没有发觉丝毫异样,可是一到人烟少的地方,他的笑脸不见了,突然用力扣住你的手,力气大到你想尖叫,可是却发不出半点声音,他还是个左撇子,对不?”
汪月郎的眼睛张得更大了,激动得舞动四肢,牙齿相扣,发出咯咯的响声。
凌馥双又道:“行,我知道了,你没有疯,只是控制不了自己的语言和动作,对不对?”
汪月郎再次张大眼睛。
“好,你不必勉强自己点头,只要我说的对,你就把眼睛张大;我说错了,你就闭眼睛,好不好?”
汪月郎又张眼。
至此,傅子杉也看出一点门道,不过这丫头是怎么这么快就观察出来的?不简单呐。
“到最后他把你带到一个地方,不让你离开,无论你怎么哭、怎么哀求,他都不为所动,他欺负你了,对吗?”
汪月郎先是睁眼,最后却闭上眼睛。
“我懂了,他把你交给另一个人,带走你的,只是为人办事。”
随着她的话,汪月郎的五官开始纠结,脸色变得越来越惨白,像是想起什么可怕的事,他开始放声号叫,那喊声听起来像是受伤的野兽,让人好不忍。
“月郎,没事了,不要怕……”汪大娘见儿子如此,哭着将儿子一把搂住。
“爷……你可不可以帮我看看……”凌馥双踮起脚尖,在傅子杉耳畔低语。
闻言,他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她发现他耳根微红,敢情是害羞了?呵,这个时代的男人真纯情,她不过是让她检查他身上的伤口分布,重点是“菊花”,他的反应还真可爱。
凌馥双也不等他回应,便领着汪氏夫妇和丫鬟退出房间,把空间留给傅子杉和汪月郎。
没有预期中的尖叫哭喊,不到短短的半刻钟,傅子杉就出来了。
汪大娘不放心,探头一看,发现儿子居然安稳入睡了,望向傅子杉的目光不自禁带着感激。
凌馥双低声问,“伤了?!”
傅子杉表情严肃的点点头。
“厉害吗?”
他再点头,冷酷的眼底出现不忍。
所以,不是普通严重,而是非常严重?凌馥双难掩气愤,应该也狠狠伺候一下这个该死的凶手的菊花,让他的菊花从一月开到十二月!
“你怎么会想到这上头去?”傅子杉问道。
“我见过王狗儿,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小男孩,汪月郎也有一副好外貌,因此……”她没有把话说完,只是朝他点点头,言下之意就是,你懂的。
“你又是怎么知道带走汪月郎的是个十几岁、模样斯文的男子,甚至还能推测出整个经过?”
“汪家开粮铺,来来往往的人很多,认得汪月郎的人肯定不少,失踪那天又是市集日,他被带走却没人发现,这代表对方是用哄骗的,而非强掳。再者,如果带走他的是年纪很大的男人,多少会让人多看个两眼,甚至问上几句,但如果是年纪相仿的,大家只会认为两人是朋友。
“何况汪月郎已经是第三个受害者,同样的事连续发生三次,还没有人对此感到警觉,代表那人看起来温和、斯文、无害。”
傅子杉点点头,她的分析能力让他深感佩服。
他们走到铺子前,围观百姓尚未离开。
凌馥双对汪老板说:“可不可以说说汪月郎失踪那天的事?”
“月郎的舅母生了个娃儿,家里生意好,忙不过来,月郎的娘和我都走不开,只好让月郎带着两块布和一篮鸡蛋走一趟,月郎的娘舅住在京城里,这条路他已经独个儿走过好几次,我们怎么都没想到怎会这回就出了事。”
“你们怎么确定他出事的?是时间太晚他还没回家,还是娘舅那边派人来问?”
“不是,是我送货出去的时候,经过柳树道,发现我们家的篮子被丢在旁边,蛋都碎了,布也被踩得乱七八糟。”
“篮子和布还留着吗?”
“留着,我去拿!”丫鬟应声,匆匆走到后院,把篮子和布拿了过来。
凌馥双看了丫鬟一眼,问道:“怎么会想把东西留下?”
丫鬟回道:“那天老爷把篮子带回来,向夫人确定东西是不是少爷带出去的,确定后,夫人就哭惨了,认定少爷肯定是出事了。我本想把东西丢掉,免得夫人看着伤心,可是篮子还能用,布洗一洗也能做衣裳,所以我就把东西拿去柴房里摆着,想等事情过后再去整理整理。”
合理。凌馥双点点头,展开布匹,上面确实有不少印子,她指着边缘处的印子问傅子杉,“这是马蹄印吧?”
“是。”
“所以他是在柳树道把汪月郎带上马背的。”凌馥双又指向另一块布。“这里有两个比较完整的鞋印,都是右脚,但印子不同,可以确定是两个人。”两个鞋印,一只宽、一只细。
丫鬟指着较宽的那只鞋印说:“这是我们家少爷的。”
“你怎么知道?”凌馥双反问。
丫鬟回道:“少爷的鞋子都是奴婢纳的。”
凌馥双想再开口,却听见傅子杉缓缓说道——
“两个鞋印大小相差不多,但宽鞋施力重、泥印深,窄鞋施力轻、泥印浅,可以推论两人的身高相差不多,且带走汪月郎的人比汪月郎瘦,但也有可能是因为汪月郎当时处于惊恐状态,使了全力挣扎。”
凌馥双好想给他拍拍手,说他好棒棒。不错嘛,有这等资质,难怪日后会变成神捕。
“我只是不明白,既然带走他的人身形偏小,为什么会在月郎的腕间留下那么深的指印,都一个月了,还这么清晰。”凌馥双摩挲着下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