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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没有流血,却晕过去了。

  她打电话叫救护车,把车子停在路边,跟着他上救护车,一路上,她害怕得厉害,好几次想打电话回台湾求救,她怕他脑震荡,怕他再也醒不过来,她握住他粗粗的手掌心,不断唤他。

  猜出来了吗?没错,那个人,就是阿礼。

  荒诞?她同意。怪异?她承认。但她都可以从未来穿越过来,凭什么他不能从大魏朝穿越到二十一世纪?



  做完各项检查,结果显示他没有外伤、内伤,各方面都很正常,在叶雪好不容易稍微放松心情的同时,他清醒了。

  可是,他什么事都记不得,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叫什么,不知道自己的家在哪里,医生找不出理由,只能说他是强烈碰撞,导致短暂失忆。

  强烈碰撞?呵呵呵,又是一个罗生门。

  叶雪无法和医生争执,谁让她没装行车纪录器,所以她请假在医院陪他一个星期,然后带他回家。

  在医院的那个星期,两个陌生人面对面,有点尴尬,自我介绍成了认识彼此最好的捷径,只是他根本记不得自己任何事,于是发言权全都落在她头上。

  她先跟他聊自己的家人,身为老师的父母、天才哥哥、傻气妹妹,聊起家人,她的话变得很多,在生活很辛苦的香港,想念家人,变成她生活中最甜美的事。



  她不诉苦的,从来都不!她骄傲自负,她认为诉苦是弱者的行为,但她在他面前破例,当话匣子打开,她不断说话,说完家人、说童年,谈她求学时期的丰功伟业,她也偷偷说出对哥哥的嫉妒,说她拚死拚活念书,不是为了比同学强,而是想拚过哥哥,即使她很爱大哥、崇拜大哥。

  再然后,她说了香港这份令人骄傲的工作。

  “知道吗?我的同学大学毕业,除了当兵、出国、考研究所之外,进入社会工作,一个月的薪水了不起是三万块钱起跳,家住在北部的还好,如果家在南部,光是房租、吃饭都不够用,但是我的薪水是同学的七、八倍。”

  她不知道他到底听得懂不懂,因为那个星期,他始终没有开口说话,不过他总是很认真专注的听她说话,不懂的地方还会提问,这种听众是所有演说者最爱的对象。

  所以她难得的稍稍卸下骄傲的武装,透露了自己的辛苦。

  他给的反应简短,但他的表情会让人忍不住说得更多、更多。

  那次的倾诉之于叶雪,是个相当特殊的经验,她从不轻易对人剖心,可是一个陌生的、失忆的男子,却把她的心情一点一点牵引出来。

  她说话,他听话,她讲得淋漓酣畅,他听得满脸笑靥,他们成为再有默契不过的朋友。

  朋友?真奇怪,在他清醒后的几个小时内,他们就成了朋友。

  那天她有了新的体悟,原来示弱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原来把辛苦说出来,会让人的双肩不再沉重,她在他身上得到崭新经验。

  一个星期后,她帮他办出院,带他回到租屋处。

  他是从那个时候起,才开始对她说出完整的话,从此沟通不再是单方面的事,两人之间,不再是她的喃喃自语。

  她不喜欢唱独角戏,所以他开口说话,对她来说具有重大意义。

  他的双眼炯炯有神,他的态度端正,他知礼守节,他有一堆现代男人没有的优点,他甚至连她的手都不敢碰。

  她租的是套房,夜里,她在床中间摆一件薄被,楚河汉界,说好谁也不侵犯谁,但即使这样,他还坚持把被子拿到屋外,打算睡在大楼走廊。

  她不懂他的坚持,却觉得他腼腆得好可爱。

  当时不理解的事,现在终于明白了,原来啊,他是保守可爱的古代人。

  他在她家里住了三个星期,那二十几天是她在香港最幸福快乐的岁月。

  每天下班回家,她会看见他的笑脸,两人还会一起去吃宵夜,他的酒量很好,不像她,两杯啤酒立刻挂,但是她不担心醒来会躺在冰水里,并且发现自己少一颗肾,因为身边有他,她一定会平安到家。

  那三个星期,每天都会发生一些新鲜事,那些与他有关的好事或麻烦事,总让她分外期待回家。

  她戏称他是小狼狗,他却问她,“小狼狗是什么狗?”

  她没想到失忆的他,连这种事情也不知道,还促狭地带他到狗店找小狼狗。

  他和店员聊过后,对她说:“以后我是你的大狼狗。”

  只因为店员说狼狗英勇忠诚,会守护它的主人。

  她不是他的主人,她不需要他的忠诚,但他坚持,再次宣示“以后我是你的大狼狗”。

  她把这句话当成承诺,她开始考虑让两人的关系往上攀爬,尽管她连他的姓名出身都不知道。

  对,这个决定相当危险,依她谨慎小心的性格,绝对不会做这种事,但她做了,因为他说要当她的大狼狗,直到……

  她想这辈子她都忘不了那一天。

  那天香港下雨了,雨势滂沱,撑着伞赶路回家的她,下半身湿透,即使这样,她还是开车绕到一间很有名的甜点店,买了一个蛋糕,她要庆祝两人认识满月,她还打算在那个晚上问他,“狼狗先生,当我的男朋友好不好?”她要告诉他,“不必急着找回记忆,我有足够的能力养你。”她还要说:“跟你在一起的每分钟,我很快乐,我希望能够延续这份快乐。”

  她不是傻子,她很清楚这样的交往必须冒一点险,谁晓得他的记忆里,有没有一个叫做妻子或女朋友的人物,谁晓得当记忆铺张开来,他的生命还会不会与她出现交集。

  但她就是固执地想这么做,即使危险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

  然后她冒雨回到家,开心的打开大门,却惊愕的发现屋子空荡荡的,没有他的身影。

  她疯狂地屋里屋外到处找,只有八坪的小套房,一眼就可以看清楚他不在,但她不愿放弃,她连床底下都找了,她还爬上顶楼,又搭着电梯一层一层找,她跑到楼下,按每一户的门铃,心急地问住户们,有没有看见她的大狼狗……

  他失踪了,彻底从她的生命里消失,她不晓得他失踪的理由,甚至连报警都无法,因为她不知道他是谁,而且她……不是他的什么人。

  那天之后,寂寞、辛苦再度光临,悲伤侵占了她的生命,她不敢猜测他究竟去了哪里,即使心里再清楚不过,他是已经恢复记忆,回到自己的正规生活。

  她依然在期待着,期待某天门铃响起,大狼狗回到她的世界。

  只不过,期待总是一次又一次的落空……

  但是现在她明白为什么他回不来,因为他遗忘她,因为他与她距离几百年的光阴,她也终于清楚,为什么老天爷要让她穿越到这个格格不入的时代,因为她与他,注定要再度重逢……

  长长吐气,叶雪仰望星空,低声道:“阿礼,我的大狼狗,快回来吧……”

  收回目光,她磨墨,提笔,在纸上写下新小说的书名——

  重逢,在千年后。

  第十章 女人的执糊不容小觑(1)

  叶霓低头绣着嫁衣,她的女红不错,师傅还曾夸奖过她,她的师傅不是普通人,是京城里最有名的绣娘。

  娘一连生下四个女儿,爹的妾室们也生了不少女儿,但没有人生得出儿子,到最后连爹都认命了,以为自己命中注定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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