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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人生可以重来,我绝不嫁入端王府,我宁可陪著爹娘流放……”她是多么希望回到无忧无虑之时,她想要回到那个时候,她泪眼婆娑地望著那道背影,低声唤著,“袁穷奇,你说句话……就说我这一生可笑极了……”

  背对她的袁穷奇却置若罔闻,未置一语。

  “你为什么不说话……你是认为我是个污秽的女人,所以连句话都不肯对我说吗?”她像是发了狂,伸臂却怎么也构不到他。“我不是自愿入宫,我不愿意……可我没有办法……”

  原来他是这般冷漠无情之人,打一开始,他看著自己的目光就极为淡漠,彷似早已忘了两人的一面之缘,又或者是他打从心底看不起她进宫伴驾,可是他可懂得她的苦?



  她是不能抗拒,不得不!

  在这一瞬间,她累积的恨与怨像是找到出口,让她放声痛哭著,直到她呜咽地吐出一口又一口的鲜血。

  血染红了她的唇角,渗入银白蚕丝被中,一片怵目惊心。

  而,袁穷奇没有回头。

  直到她咽下最后一口气,他依旧没有回头。

  第一章 边境铃医(1)



  大盛王朝,明德七年。

  漫天绿林沿著位在边境的赤霞山耸立,几欲遮蔽蓝天,适时挡去毒辣的日头,只偶尔几束光芒被绿叶筛落,碎落一地。

  林子里,有人踩著碎光而行,伴随著摇铃声。

  赤霞山为大盛王朝和兀术国的边界,赤霞山山南是大盛最北边的东诸城,城外散落几个村镇,除了杏花镇尚有几分繁华景致外,其余的村镇皆是落脚在山腰或是山脚下,愈往山的东边而去,荒烟蔓草,几无人烟。

  尽管如此,林子里那抹身影依旧沿著山路朝东而去。

  不远处一户人家,随即有人探出头来,大嗓门地朝家里头吼著,“娘,祝姑娘来了!”话落,他随即又大步朝那姑娘走去。“祝姑娘,总算是盼到你了,赶紧进屋吧。”

  祝湘睇了男子一眼,下意识地退了一步,等著男子往前走,她才慢步跟上。

  屋子是间简陋的木屋,虽不至于家徒四壁,但有的也只是简单的家具,就连床都是用木板钉成的。

  而床上躺了个老者,笑得和蔼亲切,开口招呼道:“祝大夫。”

  “刘老伯近日可觉得脚好些了?”祝湘将背上放药草的竹篓搁下,走到床边面无表情地问著。

  这里是大风村,位于半山腰,住在这里的村民约莫数十户,散落得极远,总得走上一段路才会瞧见一户人家,他们绝大多数都是猎户,靠上山猎捕各种猛兽为生。

  而刘老伯正是前些日子上山猎捕山猪时,不慎从崖壁坠落,虽说是捡回一条命,但却摔断了腿。

  “好多了,有祝大夫在,我可是放心得很。”刘老伯笑眯眼,口吻像是摔断一条腿对他来说不过是小小伤风。

  “既然如此,我就照上次的药方开药,要记得早晚服用一次,药草捣碎后再敷在伤处。”她回头在篓子里找著药材和药草。

  东诸城外的村镇可说是荒凉贫穷,能开业的大夫不会选在这种穷乡僻壤设馆,就算要设馆也会前往杏花镇或来春镇。然而其他村镇的村民要是受伤或生病,也不可能特地前往杏花镇或来春镇就医,所以铃医成了村民最好的选择。

  “祝姑娘先别忙著,喝杯凉茶歇会,日头正毒辣著呢。”刘大娘弄了壶凉茶,快手替她倒上一杯。

  祝湘本想拒绝,可刘大娘说的对,今日特别的酷热,歇会也好,毕竟待会回程还得走上一个时辰。

  见祝湘接过茶啜了口,刘大娘跟著往她身边一坐。“祝姑娘,真是太谢谢你了,要是没有你,可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刘大娘太客气,我只是尽我的本分。”她也不过是替自己谋条出路罢了。

  她的父亲原是杏花镇上的坐馆大夫,但是去年病逝,虽说她也承袭了父亲的医术,但身为女儿身的她,就算医术再精湛,也不会有任何一家医馆聘她为坐馆大夫,所以她每天便沿著几个村镇摇铃,她记得每条山路的村户,更记得谁家的谁病了伤了,得要备上什么药,约莫几天就走上一趟。

  “对了,这阵子别再往东边去了,近来有些穿褐色锦袍的人在那儿出没,你一个姑娘家就别走得太远。”

  祝湘微扬起眉,想起十多天前,边境才刚打了场仗,受命打先锋的睿王听说被兀术军给抓走了。

  “那是东厂的番子。”刘文耀也喝了杯凉茶,边说起近日得知的消息。“这边境一仗打得十分古怪,莫名其妙开打,睿王被逮下落不明,可东厂竟派了个千户长就跟兀术谈和……要是这么好摆平,又何必要打这一仗?搞得咱们要上山打猎都不方便极了。”

  “那倒是,依我看分明是东厂故意要整死睿王的,谁都没事,就睿王至今生死未卜,我看哪,凶多吉少。”刘老伯轻叹了声。

  天高皇帝远,他们想说什么便说什么,压根不怕隔墙有耳,直把战事当茶余饭后闲聊的话题,偶尔到镇上交易兽皮腊肉,听见皇城里的消息,便带回村里闲嗑,直叹东厂横行、民不聊生。

  “你们爷俩说话得当心,都说了近来有官爷在这附近行动,你们还—— ”

  “娘,那些番子找了两天就撤了。”刘文耀没好气地道。

  祝湘静静地啜著凉茶,不置一语,待自个儿已经歇够,也解了渴,才徐缓起身。“刘大娘,今儿个我带了五日份的药草和药材,五日后我会再过来一趟。”

  “真是多谢你了,祝姑娘。”刘大娘说著,将早已备好的一百文钱交给她,像是想到什么,又突地道:“文耀,把昨天那张刚晒好的鹿皮拿来。”

  刘文耀应了声,踏出屋外,一会回来时,手上多了张土黄色带黑斑点的鹿皮。

  “祝姑娘,这鹿皮虽说谈不上上品,但要是裁成斗篷,入冬时也会暖些,就盼你别嫌弃。”刘大娘说著,硬是将鹿皮塞到她手中。

  祝湘本是不肯,毕竟快要入秋,等到入冬后,山中能捕猎的飞禽猛兽会更少,但刘大娘的盛情难却,加上她想起妹妹祝涓入冬时总是缩著肩到镇上市集摆摊,想了下,终究是收下了。

  “多谢大娘。”这一件鹿皮谈不上极品,但要是到市集上叫卖也是能卖个一两银的。

  “是我该谢你。”五天分的药材和药草才收一百文钱,这收费简直是像他们占尽了她的便宜。

  依她老伴的伤势,要是到镇上求医的话,没花个几两银子都打发不了的。

  “那我先告辞了。”

  “也好,趁著日头还在,赶紧下山。”刘大娘不敢多留她,毕竟近来边境并不安宁,她一个姑娘家只身在外总是不妥。

  祝湘把东西收拾好,背起了竹篓离开刘家,一步步地朝山脚走去。

  走了一大段的平缓山路,远远的,她就瞧见山脚下的林子里头有两个男人龟速般拖著脚步走。

  她微眯起眼,猜测身形较矮的那个男人大概是受了伤。

  直到只剩十几步的距离时,她瞧见两人身上都穿著粗布青衣,但是再走近一些,看清两人面貌后,她蓦地一愣。

  但错愕只在一瞬间,她神色不变地迎面走去,踩著原本的步调,与两人擦身而过。

  不用怕的,因为他们认不出来的,根本不可能知道她是谁。

  杏花镇位在东诸城城南外的枢纽上,东诸城是边境大城,是南来北往的商旅必经之路,各地商旅总选在此镇休憩,因此杏花镇上市集交易热络,酒楼客栈常是高朋满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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