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明白镇北王府的忠心耿耿,行,办好这件差事之后,朕再下旨将公主许配与你。”
“谢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祖孙俩一起磕头谢恩。
“别谢朕,这是你辛苦的功劳。说吧,需要多少人、尽管开口,等你将宝藏寻回立下大功劳,朕便准了镇北王的世子请封。”
这回他把皇上的毛给摸得顺透了,才令皇上开金口准了世子请封,否则他这个没名没分的纨裤子弟,不晓得还要当多久的混世魔王。
只是现在的他不稀罕、不在乎了,皇上想给,他还不乐意受呢。
“谢皇上恩赏!”
“这是你该得的。”
“启禀皇上,此行人手宜精、不宜多,人太多反而容易打草惊蛇,引起各方注意,臣打算到各个军营里挑选身手矫健,对蛮族、森林战有经验之人。”
“行。”皇上允下。
接下来璟然呈上寻宝图,在图纸上指指点点,把自己的计划一一禀告皇上。
回程时申家祖孙俩同乘一车,闭目休憩的申老太爷突然张开眼睛,烁厉目光投向璟然。
璟然回望祖父,心知此事骗得了父亲却欺不来祖父。
申老太爷问,,“你打算把安插在军营里的自己人全拔出来?”
“是。”
“你想歇手了?”
“是。”
“为什么?”
“祖父不觉得皇上屡屡试探孙子,他对孙子早就心存忌讳。”
这点他同意,璟然从小早慧,和几个皇子一起玩耍,明明年纪最小,却总是耍得皇子们团团转、处处听他号令,这在寻常人家里不算什么,但在帝王家是禁忌。
申家三个男儿,一个个都能干,佩然不必说,璟然不必多讲,而瑀然……他总说自己不如哥哥和弟弟,事实上他半点不输他们。
他记得瑀然曾经问:“爷爷,您在军中有势力,爹爹在朝堂里结交好友无数,如果我和大哥、弟弟都做大官,皇上不会想对付咱们家吗?”
那是第一次,瑀然明明白白的告诉自己,他不想参加科考。
当时,瑀然只有八岁!
几个孙子都比他睿智呐,这些年他才算看透人生,明白不可能把所有的好处全攥在手里,他清楚,申家想从皇上身上得到尊荣富贵,而皇上却想从申家手里夺回过去给的恩赏,只是苦无机会。
申家子孙越能干,皇上就越猜忌,几次他想劝儿子退隐,但儿子坚持留在朝堂替几个儿子埋根基,没想到孙子比儿子看得更透彻。
“你打算怎么做?”
“藏宝处并不危险,我打算利用这次寻宝机会诈死。”璟然很清楚,任何事都躲不开祖父的眼,所以不打算隐瞒。
“为什么?”
“孙子想过了,倘若我真带着宝藏回京,君无戏言,皇上将被迫把公主赐婚给我,并让孙子接下世子之位、进入朝堂。
“这些年孙子心中不平,老觉得自己被皇上冤了,依孙子骄傲的个性,有机会出仕,便再不可能隐埋才能,继续庸碌一生,届时镇北王府在京中的地位将再升上几级,树大招风、功高震主,得罪皇上不说,为求平衡,日后大哥有任何战绩,皇上都可能因为担心镇北王府坐大而处处压制,这对大哥不公平。”
“所以呢?”
“我诈死后,皇上为了感念我的寻宝功劳,必定会替镇北王府封立世子。对皇上而言,最佳的人选是二哥,不是大哥,因为二哥醉心医术,对朝廷政事不感兴趣,我没猜错的话,
皇上会让二哥领个闲差、坐领干薪,一个碌碌无为的爹、一个无欲朝政的二儿子,再加上退隐的祖父和不在人世间的我,镇北王府再也不会是皇上的心头刺,届时皇上便不会处处打压大哥。
“太子性情温和实诚,与皇上天差地别。朝堂上,有父亲的好人缘为大哥铺路,私底下,大哥与太子情谊深厚,日后大哥定会在朝堂上举足轻重,申家门楣自有人争荣竞耀。至于母亲,我不在了,她再也没什么好争的,王府后院会安静得多。”
“你倒是各方面都算到了,那你呢?”
“我有当铺、有人脉、有势力、有数不尽的金银,日子自然会过得畅快。”
“你确定这是你要的?”
“是。”
申老太爷一扬嘴角,果然是令他骄傲的孙子,“很好,你每个细节都精算过了,但瑀然打死不现身,皇上如何能封他?”
“二哥是和我一起回来的,他答应过我,在我出京寻宝的这段期间会待在京城里,关注王府。”
“他都回京了,还不肯回府看看我这个老头子?”申老太爷叹道。
“二哥心里是记挂祖父的。”
“我明白。”
“祖父,等宝藏运回京城,我的死讯也传回京之后,请祖父“大病一场”吧……”祖父不病,戏就不够真,骗不了二哥回府,更骗不了皇上那双眼,早说过了,要哄得过皇上,就得比他更入戏。
听着璟然的话,申老太爷忍不住大笑,这孩子竟连他这祖父也算吁进去?不过,他没说错,瑀然那孩子再孝顺不过了。
第十五章 放下食堂老板娘(1)
五年后,江南,燕子湖畔——
这里是所有到江南的人都想一游的地方,不单因为湖色风光吸引人,更因为那家食堂的老板娘,美得令人惊艳。
那家食堂有个很奇怪的铺名,叫做“放下”。
有人说:那是因为看到燕子湖,心里有再多的事都会不自觉地想放下。
也有人说:见过老板娘之后,再美的女人也会被放下。
不管是哪个说法,都没有经过老板娘的亲口证实。
“放下食堂”主事者是一名姓韩的二十岁女子,有个四岁多的儿子,听说丈夫去世后,为夫家所不容,被赶出门。当时她不知道自己已经怀上孩子,只好带着嫁妆离开夫家,来到这个江南水乡。
江南很美,湖光水色、地灵人杰,人人都说再丑的女子到这里住个三、五年,也会染上一身温柔婉约。
确实,老板娘本就是个美女,在这儿住上这许多年,容貌不但没有因为岁月而留下憔悴的痕迹,反而更增上几分柔美。
她温婉的笑容,总笑得顾客失心疯,点了满桌子吃不完的菜,让食堂赚上一笔。不过顾客也并不亏钱,因为放下食堂的菜仅此一家别无分号,能够买到、吃到,都算赚到。
这天,老板娘希帆握着儿子小悯的手,一笔一笔的教他写字。
她并不赞成这么早教孩子写字,但小悯闹得厉害,子京受不了,跑到她跟前诉苦。
“主子,您不教小悯学写字,他老是对着墙上的挂牌和菜单牌子自己乱写一通,万一写错了,以后要改就更加困难了,定下的钱也不好三不五时的改。”说罢,热血冲动的好青年卷起袖子就要当小悯的师父。
让子京教?他那手烂字?希帆额头降下密密麻麻交叉分布的黑线,于是她决定自己教。
但教了之后,才发现小悯真是个与众不同、濒临绝种的稀有孩子。
她只听说过给孩子玩具糖果、带他们出门玩,孩子会乐得大叫,倒没听说过教写字、读书,孩子会像中乐透特奖似的疯狂。
那天,小悯听说她这个娘终于松口肯教他写字,他竟高兴得楼上楼下跑三趟,呜呜啊啊的大叫好几回,她乍看之下还以为他是红皮肤的印地安人。
生个稀奇孩子,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希帆不打算追究答案,反正不管是好是坏,都不能把他给塞回肚子里从头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