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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他打了一声招呼。

  “嗯。”她敷衍应付。

  “没睡饱?”瞅着她揉起眼睛,又一直搔着手臂。

  “冷旭得的房间好臭又好脏。”房间都是尘蹒,好像还有跳蚤,害她整晚都很痒很难入睡,禁不住抱怨。



  “我弟很久没回来了。”两人错肩而过,她走进浴室,他站在门口问:“早餐要吃什么?我去买。”

  “不用了,我等一下要去动物医院,路上随便吃点东西就好了。”正要关上门,冷旭民挡了一下。

  “我载你去吧,我今天没什么事。”

  忽然睁大双眼正视他,好像想确定什么,隔了一会儿,她点头答应;然后安静将浴室门关上。室内潮湿,飘散他刚洗完澡的清香,她抹开洗脸台镜面上的雾气,以迷蒙的眼睛呆望自己。

  她用冷水冲着两颊,试图让自己清醒一点。暗忖:

  他以前对她一直不太友善,有时太酷、太冷漠,有时太凶、心存偏见。这次怎么突然变了个人?这么友善,让何昭颖不习惯,困惑歪起头。



  后来,两人去巷口喝豆浆吃完早餐,冷旭民骑野狼125载她去动物医院。

  由于小米浆的状况没有好转,弹珠仍卡在肠子里排不出来,看起来病恹恹的模样,她觉得好心疼,在那里待了很久,冷旭民始终陪在一旁,丝毫没半点不耐烦。

  直到中午,两人走出动物医院,户外艳阳高照,商讨要去哪里用餐,何昭颖原本打算去东海大学附近闲逛,那里有一间咖啡店经常播放她喜欢的音乐,晚上偶尔会有乐团现场演出。

  “那就去吧,骑摩托车去。”把挂在车把上的安全帽递给她,淡淡猫她一眼。“晚上,或许可以去大肚山看夜景。”

  何昭颖扣上安全帽系带,坐上野狼125的后座,双手轻搂他的腰,十月的风温柔吹拂着他们,一路往郊外而去;她特别开心,光影和风景如同金币闪亮,滑过他们,向后消逝。

  何昭颖心中响起一首歌,单纯和青春有关,和她的十九岁有关。

  后来,他们在店里享用简餐,冷旭民点了义大利面,何昭颖吃鱼排,店里放起那首〈我知道你在乎〉,他们第一次一起看电影的主题曲,这首歌后来她很爱听。

  何昭颖美眸灿亮,静静凝瞅冷旭民;他从餐盘抬起脸和她四目相对,黑眸困惑,一头雾水,不解她的用意。

  他不记得这首歌了,空茫表情说明他一点印象也没。后来,两人相熟了,何昭颖才知他是音痴,对任何音乐都没有特别的感觉,唱起歌五音不全,很难听,他喜欢运动远胜过音乐。

  怎么会喜欢一个音痴哩?理性来说,这应该不可能,她把喜欢的对象条件订得很严苛,至少要和她一样爱听摇滚乐,或者像她三哥那样清秀有才;奇怪的是,当真的遇到了,她一点也不介意对方是不是音痴。

  何昭颖忽然垂下双眸,唇角扬起,若有似无,浅浅笑了。

  “怎样?”他放下叉子,浓眉微挑,觑着她问:“笑什么?”

  “没事。”清丽双眸瞟掠他,目光温柔梭巡他的冷峻五官,抽了一张面纸给他,指了指嘴角。“沾到东西了。”

  “喔。”以面纸抹掉嘴角番茄酱的红渍,扬眼询问她:“还有吗?”

  “没有了。”摇摇头。

  黄昏,他们本来要骑车去山上看夜景,然而天气瞬间阴霾,乌云密布,眼看快下大雨,两人决定趁天气变差前赶快回家,从东海骑到市区至少要四十分钟。冷旭民飙得超快,但刚过朝马交流道,豆大雨点渐渐打落。

  随后,雨愈下愈大,有一度,冷旭民想停下来躲雨,或是去路边便利商店买雨衣;然而,何昭颖纤细双手将他愈搂愈紧,脸庞贴紧他肩背,细语呢喃:“不要停。”呼吸里温暖清新的气息骚动他,撩拨二十岁年少的心。

  冷旭民很想回头看她,却不能回头,只能单手手掌紧握她手,将她拉近,让她搂抱得更紧密,感觉她胸前整个贴在他背上,狂风呼号,黄昏的阵雨像暴君、像疯子一般狂乱打在他们身上,摩托车飞快的速度让他们以为双脚脱离地表,可以飞翔、可以漂浮,尽管只是暂时的错觉。

  最后,摩托车停在公寓巷口内,他们脱掉沉重安全帽,她浑身湿漉漉,敏捷跳下摩托车。在红色铁铸斑驳的大门前,冷旭民忽从肩后勾住她,她回眸,黑眼珠水汪汪,晶莹剔透,盈满开心笑意,眸底却蕴含一丝不确定。

  冷旭民深沉多了,黑眸有如深潭,纗刻五官陷入某种思绪,分外认真,他专注看她的神情让她害羞,想转开脸,他却主动靠近,深深吻了她。

  冷旭民将手伸进黑湿长发,扶着她冰凉的颈后,让她仰起脸,动作不是那么熟练,饥渴吻住她粉嫩双唇。

  她星眸半掩,手指揪着他颈后衣领,双手攀住他的脖子,轻启双唇,青涩略焦躁回应,牙齿像小兽般咬他下唇。

  她腻在他怀中,热情浮躁,好像有点不知下一步该怎么做才好。于是,他把纤细的她轻轻压在门上,胸口紧贴着她,温暖舌尖试探喂入她唇内。

  她欲拒还迎,两人随即如嬉戏般舔舐纠缠,那感觉陌生、新奇又美好,她有些被他吻得喘不过气,可是又不愿放开他。

  他胸腔涨满了对她说不出的喜爱,有别于以往的不在乎,他有些迷恋她散发出的美好气息;他莫名好奇,奇妙饥渴,想夺走她每个呼吸。

  狂肆的吻如同另一阵雨,充满疯狂、浮躁、无法满足的热望。

  她发出轻声喘息,他粗渴呼吸着,啃咬她的唇、下颚,然后吻她颈侧细腻的肌肤,来来回回吸吮;她有些招架不住,闭上眼睛,微微晕眩,心迷蒙,如同街上被雨幕罩住的风景。

  只剩一丝警醒,她手指忽紧揪着他胸口湿透的T恤,唇轻咬他耳垂,在他耳畔间呢喃:“你什么意思呀,明明说过讨厌我的,现在呢,怎么这样?”

  他在她潮湿T恤上缘啃咬她白晰的锁骨,留下浅浅樱粉的印痕。“没有喜欢的话,何必费力否认?”黑眸深黝发亮,抬起脸凝视她。

  高三时对何昭颖发脾气,是因为她明知自己容易受异性吸引,却故意把他弟当工具人他不喜欢冷旭得对她着迷,自己无端受她影响,情绪起伏过大,搞得好像非得喜欢她不可。

  “什么?”困惑不解,她双瞳迷蒙看着他,他左边唇角牵扯一下,很酷地笑了。

  “对,我喜欢你,早在我弟喜欢你之前,我就喜欢你了。怎样,不行吗?”

  “我没说不行呀。”何昭颖笑了,双眸温柔,静静望着他。

  “你呢?”

  “嗯。”笑意漫入她眼眸,在眸底浮荡着,很含蓄轻点一下头。

  两人相视对看,许久没有移开视线,直到有人撑伞渐渐走近,正准备进入这栋公寓,紧粘不放的他们才忽然弹开,若无其事,并肩靠在一旁水泥墙上。

  大雨肆虐,从屋檐狂放落下,何昭颖靠在冷旭民肩上,他握紧她的小手不放。好奇妙的感觉,他怎觉得很喜欢她、她很可爱?而且,心花怒放,不断想笑?

  后来,那人进屋,落雨的巷弄只剩他们,两人将头徐缓靠近,碰触对方,忍不住都笑了起来。

  恋爱第一年,只能用甜蜜蜜、甜腻腻来形容。

  由于何昭颖在台北上大学,住女生宿舍;冷旭民则在桃园念警大,住学生宿舍,平常非假日难得见上一面,全靠Skype视讯或手机联络,两人情话绵绵,总有聊不完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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