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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下了床,她就像是变了个人似的,活力与热情全都消失掉。他们的生活也变得很有规律,偶尔他会牵着她的手一起到外面去散散步。她也很乖地任他牵,太乖巧了些。

  这样的改变,估计换了任何一个男人都会觉得不对劲,会感到怪异。可惜他们都不是沈尉迟,他很沉得住气,她不讲话,他也可以一直沉默。她安静地看书,他在一旁处理自己的事情,各做各的,也是自在。

  只是,他们已经好久好久没有交流过,身体的不算。

  奇怪吗?也许并不。这世上情侣千千万万,各有各的相处模式。他们并不一定是最奇怪的,只要自己满足就好。至少他们之中,她相信他是满意的。



  叶心栩坐在桌前,慢慢地打开书本,看到里面那张小小的书签,依旧是熟悉的字体,“谁都无法测量心灵的广度,它可以自由翱翔,就算身体得下到自由的,但心却可以。”

  她唇边的笑很淡,却是真正地开心。

  官谨言是个很温暖的人,他的脾气与性格都是极好!他每天都会在不经意间留给她一张小小的书签,上面有着很能鼓励人心的话语。最初,她有种心事被看穿的窘迫,但那些字句,真的写得很好也很美,看了让人觉得希望还是随处都在,不应该太早放弃一切。

  他很像最初她幻想中的那个沈尉迟,当时她就说了,如果可以的话,沈尉迟最好是一个大学老师,每天在讲台上细心授课,而她在下面认真地听着。

  不过,这个梦想早就已经破灭了。沈尉迟永远也不会变成一个儒雅的学者,他的世界跟学术界实在是相隔太远。

  可是官谨言不一样,他这么多年一直都在国外念书,一心只有书本与学识,他的世界很单纯,基本上没有接受外面不良风气的影响,人在书海里薰陶,自然会有股浓浓的书卷气息,他就是如此。



  叶心栩每周都很期待他的课,虽然一周只排了两天,但那天的时间过起来会觉得很快,很开心,一种久违的开心。她偶尔有一种错觉,官谨言像另一个沈尉迟,一个已经遗失多年的沈尉迟,这种感觉,让她不会排斥他。

  他送她的书签,她都一张一张仔细地珍藏着。

  看着他在讲台上认真授课的样于,她觉得那样的官谨言很有吸引力,难怪吴佳凡会那么喜欢他。毕竟每个女生的心中,曾经都有一个斯文的白马王子,而官谨言,则是最完美的代表。

  他长相英俊,家世傲人,最重要的是,他脾气还很温和,对任何人都很亲切,王子在普通人的身边已经很难得,可他居然还平易近人,这样的诱惑,没有几个人受得了。

  很快,官谨言就取代了他的大哥,成为校园里面的头号梦中情人;而官谨行,则因为身边有个可怕的女魔头,现在变成了人见人躲。

  叶心栩当然不能免俗地也很欣赏官谨言,他人很好,重要的是,他很关心她。他的出现,就是活脱脱的当初她幻想版的沈尉迟,每次看到他,她都想着,如果尉迟哥哥真的是这样的,该有多好。

  ***

  她喜欢这种气质干净的男子,而这个男子还用一种很恰当又不会逼人的方式在给她温暖关心着她,这让她很难不注意到他。随着他送给她的书签一天天地增多,她感觉到了一种微妙的变化存在于他们之间。

  她变得爱观察他,讲话的样子,皱眉的模样,微笑的清爽还有沉默的温柔。他真的很像很像尉迟哥哥,她记忆里的那个尉迟哥哥。慢慢地,她变得很期待他送她的书签,因为那上面的字句总是可以很有朝气,反覆地看,觉得冰冷的心会变得温暖一些些。

  如果没有那天,可能她一直都会站在不远不近的地方,与他这样相处着,获得一些安详与平和。

  其实那天依旧是普通的一天,快要进入初夏,傍晚的云彩绚丽多姿,映照在红色的砖道上,泛起艳艳的色泽。

  今天吴佳凡忙社团活动,就没有跟她一起走。

  想起社团活动,她真的很久都没有去参加了,形同退团一般。

  原本大家都以为凭叶心栩的身手,她一定会加入跆拳道社或者柔道社之类的,但她却选择了登山社。她喜欢爬山,那种辛苦地登上高峰,流着汗看到不同于平地的绝美风景,会让她的心情也变得开阔起来。以前她还在社里发下豪愿,不仅要征服台湾大大小小的山,总有一天她要登上圣母峰,大喊:“I an the King of the world!”

  那时的她总是豪情万丈,觉得生活有滋有味,最大的烦恼就是天天被妈妈念到臭头。最开心的事就是又揍了欠扁的人,很爽快。

  现在的她,却失去了那种兴奋与喜悦。

  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过着像老人一般的生活,上课,回家,吃饭,睡觉,规律得像潭千年古井,永不泛波澜。

  不过,规律的生活也好,至少她不会胡思乱想,不去想,就不会感受到那种无奈与心痛,她已经被折磨得够够的了。她要忘掉,努力地去忘掉。

  沈尉迟其实一直很纵容她,她不想做什么就不做,不想说话可以不说,他从来不会勉强她。其实他对她很好很好,把她照顾得无微不至,除了不让她离开他,他什么都依她,从来不会限制她。

  随便她想要玩到多晚没有关系,随便她逛街购物都可以,是她自己的问题,是她对这些都没有兴趣。

  而且他最近也很平静,没有任何意外的会让她觉得窒息的事情,或者,是他都处理干净没有让她知道?

  抬起手表,看了看时间,今天下课下得早,离司机来接她还有小小的空隙,她慢慢地走,数着脚下一格格的砖块。

  “这样不看路,是很危险的事情。”一道带笑的男性嗓音,在她身前响起。

  抬头,看到的是官谨言温柔的笑,又来了,又是那种很熟悉很刺眼的笑,她伸手用力地按了按左胸,想要让它不那么痛,她要忘掉,要努力去忘掉。

  “官老师。”

  听到她的称呼,他眼神稍稍暗下,但很快又恢复了笑容,抬手递给她一张淡蓝色的书签,“这个,送给你。”

  她突然觉得有点怪异地呼吸困难,虽然他经常送书签给她,但一般都会夹在某本书里,或者放在她的报告里面,像这样直接给,还是第一次。

  脸蛋有点发热,她迟疑着。

  “这次我很认真地写的,希望你可以好好看。”见她不接,他干脆拉起她的手,将书签放在她的掌心。

  他的手掌,不是她熟悉的那种微温,他的手掌很温暖,像他人的感觉一样。她感到胸口涌起一种怪异的感觉,跟某种她熟悉的感觉有点像,但好像又不太相似。

  官谨言很有分寸,书签一给她,立刻就放开了她的手,朝她笑着挥手道别,“我先走了,记得走路要看路喔。”

  她失笑,又不是孩子,这样也要叮嘱。

  低头看着手里这张书签,是那种极浅极浅的蓝色,蓝得有些些泛白,干净清爽的纸面上,只有右方的角落昼着一朵饱满的向日葵。

  她凝神看向正文,依旧是漂亮的字体,很简翠的几句话,而且她很熟悉,昨天刚刚在书本里面看到的句子,出自英国着名的诗人Siegfried Sassoon之手,“I me the tiger sniffs the rose我心有虎在细嗅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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