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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2)
“内部整修”
红纸上四个大字贴在柱子上,凉凉的晚风吹过,被掀起了一角。
没错啊。
莲花街七巷七号。
门牌号码安然无恙的贴在水泥柱子上。
剩下的,好像也只有门牌号码而已。
为什么?
以前熟悉的四合院建筑平空去了一大半,七零八落不说,根本看不出来有房子的模样。
一辆怪手停在不远处,像怪兽的爪子泛着金属的冷光。
断垣残壁。
除了这四个字,伍莎莎想不出任何形容词。
可能是为了怕不清楚状况的人闯进工地,有人好心的留了一盏五烛光的灯泡在风中晃呀晃的,这一来却让她觉得背后冷飕飕,恐怖了起来。
她直直往后退。
这比直接吃闭门羹更可怕。
不会吧?!
莫非老妈在电话中说的是真的,民宿快要倒闭,撑不下去了,要不然怎么会是这副惨状?
可是倒闭也用不着留下这副尊容。
不对、不对,不要自己吓自己。
怎么看应该都只是房屋整修而已,好吧……是重建。
掐指算算,这幢老房子的年纪比她还老,听说打她阿嬷那个年代就有了,没有特色的房子加上对民宿经营只有热情没本事的老妈,竟然也养大了她。
哎呀,她想这些做什么——
重点是家里的人咧?
全部跑光光。
就为了惩罚她在台北拖泥带水不肯回家来做牛作马?
不会吧!
几分钟过去。
伍莎莎不得不承认——
啊娘欸,女儿知道错了啦。
这就是她任性的后果。
呜……不要啦……你们不要抛弃我!
她抱着头蹲下来,任由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的荒唐念头在她脑袋里面咻来咻去归不了位。
“你在这里做什么?”雷霆万钧的声音夹着一束叫人瞬间睁不开眼睛的白光射向伍莎莎。
她下意识的举手遮住刺眼的光线。
手拿手电筒的男人笔直的两条腿有着很性感的腿毛,干净的脚指头穿着眼熟的凉鞋。
“你在外面乱ㄍㄞ,很难听。”这么毒的话凉凉从姜浙东口中吐出来却比天降甘霖还要叫人舒畅一百倍。
不管这时候出现的是恶魔还是天使,伍莎莎丢了行李,管他三七二十一的就扑上去。
上帝听见了她的哀求,派人来解救她。
“别勒我脖子,过失杀人也是一条罪。”这颗四季豆看起来没几两重,勒起人来力道不小,刚刚冲过来的速度也令人不可小觑呢。
“我我我……我……”伍莎莎情绪太过激动,声音梗在喉咙深处,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她只能紧紧环住救命恩人的脖子继续用力以表达她万分的敬意。
“冷静。”迸出的字眼带着浓浓的杀气。
要是她敢继续凌虐他的脖子,给他走着瞧!
伍莎莎倒吸一口气,在喉咙滚动的尖叫被他可怕的面无表情给吓得不知道飞哪去了,只晓得她要是敢发出什么不当的声音,有马上被摔成烂泥巴的可能。
她呆若木鸡。
“放手!”狼嚎声起,洁白的牙森森然。
她脖子边的颈动脉很用力的跳了下,仿佛他锐利的牙会马上咬断她的血管,那种惊悸使得她脑袋瞬间空白。
“对不起,放……什么?你再说一遍。”
“你的爪子。”她不会真的被他吓呆了吧?
看起来像是。
伍莎莎张大的眼投向一直搁在人家脖子上的双手,这才迟钝的发现自己不只紧环住他的脖子不放,还手脚并用的把大男人当成了尤加利树。
轰!火烧油田的烈焰燃烧了她整张脸。
“我放、我放……”
啪地松手、松脚,下场就是她整个背贴上地面,结实的变成锅贴一枚。
“伍莎莎,雾煞煞,你名字取得甚是贴切啊。”搞不清楚状况。
丝毫没有同情心,他手插进裤袋,由上往下,冷眼看她。
从满是污泥的地上爬起来,她感觉难堪又尴尬,正要反击,却听见她老妈令人想念的声音——
“怎么回事,我很远就听到吵吵闹闹的,啊呀,莎莎,大家都在等你吃饭,唷,你躺在地上做什么?”
“妈。”她能说她躺在地上做什么?洗泥巴浴吗?
“姜先生你出来散步喔。”
她老妈不继续问女儿发生什么事,竟然还有心情笑靥如花的问候别人,可见她这女儿地位之低。
揉着摔疼的屁股还有头,伍莎莎自动去把全部的家当拎起来。
脸丢光了,自尊心也受了伤,简直是乌龙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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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终于知道为什么老妈会叫人去车站接她。
因为老房子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自动垮了不说,遭到压迫的水管也决定脱离老旧的管路破裂,然后屋内开始淹水,电线走火也跟着报销了,没水没电,连住的地方也成问题,不搬家就要去当游民。
租来的房屋就在马路的另一边,隔着安全岛跟行道树,都怪她心慌啦,要不然怎么会看不到阿金民宿的招牌就挂在马路边。
阿金民宿就算暂时搬了地方仍然继续营业。只是原本包罗万象的服务内容缩小到只供吃住这么简单。
好糗,好糗。
“真见笑,连自己的家在哪里都搞不清楚,我是怎么生出你这样的小孩的?”阿金娘的碎碎念一直没停过,像是要把以前没念够的份一次念回本。
“电话里你根本没有说我们搬家了。”怪她没道理。
“我不是请姜先生去接你了?”阿金娘活力十足,长年跳土风舞的身材可不是盖的。
“他又是哪来的人,你随随便便叫人来接我我就要跟他走喔,妈,求求你可不可以有点常识?”有很多东西不是世界通用的,人跟人之间对待的法则台北跟花莲就完全不同。
“他才不是什么随便的人,他是民宿的房客,大金主欸,一次就给我三个月的住宿费用,你说他是不是大方的客人?”虽然有点冷淡啦,不过这样又有型又酷啊。
“妈,你不是说家里钱都不够用,四合院重建要花很多钱的。”那可不是扮家家酒几百块钱可以打发的工程。
“姜先生是我们民宿的客人,你对人家要客气点。”
那位姜先生早就吃饱擦嘴滚上楼了,她老妈还不肯放过他。
“妈,我说的是钱!”顾左右而言他喔,她还是有办法把话题兜回来。
“钱,姜先生跟蒂娜小姐都是钱主啊,你要好好对待我们的客人,别得罪人了。”还拗。
冤大头居然不只一个,还成双咧。
“拜托,我哪敢啊,民宿守则第一条,顾客至上,顾客第一,千错万错都不是客人的错,我又不是不知道。”从小到大除了在学校要背青年守则,背不下来要罚写,回家也有客人守则,背下来理所当然,背不下来罚做白工,一个月零用金归零。
都怪她当时年幼无知,不懂得要主张人权反抗这样的满清酷刑,含泪默默承受不说,到现在她老妈还三不五时拿这些老掉牙的东西来考验她的记忆力。
就算青年守则,也有一定的年限,他们家的客人守则却好像岳飞身体上的刺青,一生都要相随。
本来以为可以一辈子龟缩在台北,奈何天不从人愿,老天爷就是爱跟她作对。
“算你识相。”
好吧,她闭嘴安静的吃饭总可以吧。
从进家门就念念念,念到都臭头了,还要怎样?练嗓子也不是这种练法,吃饭时间这样很不道德的欸。
“到家了还不肯回来,去找工作,你还没死心啊?”
“吼,那个姓姜的还告状!”狗腿!居然跟踪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