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在?”小猫也还在。“没有人能领养吗?”
雨这么大,不仅他的右肩,连裤子都湿一半了。
小猫因为感到冷而不停喵喵叫,看得出来男人非常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是好。
男人苦笑,“可能是下雨天,没啥人经过。”
“兆洁。”谢文希追上。
天雨路滑,害她差点摔跤,一路小心谨慎,走得气喘吁吁。
“文希。”朱兆洁毫不讶异的回头。早知道她一定会跟来看帅哥的。
谢文希站来朱兆洁身边,怕摔跤的手扶着她的肩,朝男人打招呼。“嗨。”男人点点头。
“你……”谢文希指着小猫,“还要在这继续罚站?”
“我打过电话给我朋友,没有人能领养。”他轻叹口气,“他们答应帮我找,但到现在还没有消息。”
“交给我吧!”朱兆洁冲口而出。
“你要领养?”谢文希讶异回视,“你不是自从牛奶走了之后,就下定决心不再养宠物了?难道是因为帅……哎唷!”兆洁竟然踢她?!靠!痛死了!
“我带它走。我在宠物医院上班,总有机会找到领养的人。”朱兆洁道,她实在不忍这善良的男人再继续罚站下去了。
“那太好了。”男人露出如释重负的微笑。“那交给你了。”
“嗯,交给我。”
两人互视沉默了一会儿。
男人指指小猫又指指伞。“喔。”朱兆洁忙移伞过去替小猫遮雨。
“那我走了。”像是脚上的缭铐终于解开,男人调整了一下运动背包,小跑步下人行步道,进入对面的巷子。
“啊喂……”谢文希抬手,人已走远。“你就让他这样走了?”
她难以置信。“怎么了?”朱兆洁将已经有些淋湿的小猫抱在怀里,给予温暖。
“也该留个电话姓名的吧?”就这样白白让机会溜走?
“我都说我是为了小猫,不是为帅哥,你想知道他的联络方式,去追啊,我猜他应该在前面那家健身中心运动。”
“原来是知道他会去哪才这么有恃无恐。”谢文希嘴上咕哝。
“你少胡说八道了!”朱兆洁又踢了谢文希胫骨一脚。
“暴力女,别再踢了。”会痛的好呗!
朱兆洁轻抚着猫咪,回想那男人既想顾猫又怕猫的不知所措神色,猫声就像口哨,轻轻一“喵”,双脚立刻作用,她又是一阵忍俊不住。
“干嘛?想起帅哥就想笑?”谢文希头枕在她肩上,取笑。
“很烦耶你。”朱兆洁将谢文希那颗烦人的头推开。“我要回家了。”
“等等我,我跟你一起搭公交车。”谢文希忙追上,走在朱兆洁身侧。
“我抱着猫没法搭公交车,我要先搭出租车回医院,帮它除蚤安置。”
还好医院附有宠物旅馆,找个地方让小猫住宿不是问题,不过要帮它找主人就是问题了。
她得问问医师能不能让她在布告栏贴海报,寻人领养猫咪。“我陪你一起。”谢文希热络的说。朱兆洁工作地方的兽医师,有个长得挺帅的,她要去养眼一下。
“你是想去看冯中帆吧?”朱兆洁横她一眼。谢文希想法太好理解,几乎可说是一目了然。
“我哪有。”她打哈哈。“冯医师今天没值班。”
“什么?”失望神色表露无遗。“那你还要去吗?”
“我觉得喔,这雨下得我衣服都湿了,我还是回家洗个澡,免得感冒了。”没养眼的可看,干嘛浪费出租车钱。
“有异性没人性!”
“不然我去健身房找那个帅哥,帮你要电话号码。”
“你回家洗澡吧!”朱兆洁又踢来一脚,这次谢文希闪得快。
“嘿嘿……没踢到!”得意的。
女孩们说说笑笑,谢文希很快的就将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但朱兆洁可是记得好清楚好清楚,即使数年之后,她还是偶尔会梦到那惧猫的男子,以恐惧又担忧的神色问:“你可以养它吗?”
而她,扬起灿笑响应,“当然可以。”
☆☆☆
朱兆洁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视。
不管她在房间换衣服、洗澡,在厨房准备晚餐,看侦探小说,电视的声响始终在屋内回荡。
但她并不是开着就不管——虽然大部分的时候是这样,但到了某些时刻,譬如晚上十点、十一点,八点档演完之后,她就会注意墙上挂钟的时间,转到某几台,看一些时尚潮流的节目。
她是为增进化妆技巧吗?
并不是。
她天生手残,对用色毫无天分,就算每天看着美妆部落格、时尚杂志的化妆教学照本宣科,还是常常画出一张歌仔戏脸谱,根本踏不出大门。
后来她很自暴自弃的放弃学化妆这回事,不过她倒是将自己的皮肤照顾得非常好,白里透红,娇嫩富有弹性,无斑无痘疤,几乎能掐得出水来。
她的五官细致清秀,搭配她白皙的皮肤,整体看来就是一个非常干净的女孩,清丽温婉,第一眼就能给人极佳印象,据说是婆婆妈妈最喜欢的媳妇人选——如果屁股再大一点的话。
她天生纤瘦,屁股没啥肉,扁扁的穿起牛仔裤一点也不好看,所以她也只能很认分的总是穿着长版上衣、裙装或任何能盖过屁股的衣服,绝对不让她的小扁屁直接出来见人。
节目开始,她就放下阅读中的侦探小说,坐正身子往前倾,专注的看着主持人的嬉闹开场,然后一一介绍来宾。
来宾通常都是通告艺人或是一些小模,待她们一一入座后,就是介绍特别请来指导的美妆老师或是造型设计师、发型设计师等等大师来宾。
摄影机在来宾身上来回,停留在一名蓄着清爽短发,五官俊朗,戴着一副有型黑框眼镜的男子身上时,朱兆洁立刻聚精会神起来。
当他第一次出现在电视上时,她就认出他了。
那个怕猫的男人,竟然是个彩妆师,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他名叫程尧桀,现年二十九。而当年她遇到他时,他才二十五岁。
小她两岁呢。
她歪着头想。
据八卦杂志报导,去年他第一次上电视,是因为原来敲好通告的彩妆师退通告,临时找不到人,他当时在国内彩妆界的资历尚浅,可因为他外型出色,颇上镜头,故叫他上场代打,怎知,竟因播出后受到广大回响而成了固定班底,其他节目也对他发出邀约,厂商请他代言产品,彩妆书还出了两本,在娱乐圈的名声越来越响。
他还有个外号叫“手指魔术师”,据说只要让他的指尖摸过,他就可以推测出肌肤状况、生活状态、身体健康情形等,并作出适当的调整建议,故很多人都想让他的手指摸一下。
从第一次在电视上认出他,她就成了他的头号粉丝,举凡他代言的彩妆产品、彩妆书、专访的杂志等等,都出现在她家(只不过早晚三炷香供在柜子里膜拜,连胶膜都未打开过),密切关注他部落格跟FB的动态,只要他上的节目一定准时收看,还录像存盘做纪念。
自从程尧桀出现在电视上,她就成了电视宅女,加上她本身个性就不好动,更是理所当然守着有他的节目少出门了。
不过他跟印象中那个怕猫的男人个性似乎有点不同,那天的他并非健谈之人,形象有些寡言,还有点木讷感,但他在电视上却能侃侃而谈,说话犀利、幽默,常能引人笑开怀,炒热现场气氛,故十分受欢迎。
她猜他那天可能是被猫吓得变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