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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唐雅

  嗨,大家好,我是唐雅。(小雅:呐,为什么每次第一次都是这句话喏?小编:PIA,别废话,例行公事,这是礼貌。小雅:好吧……)

  哈哈,好久不见了,上一次写序貌似还是“怪女当道”的时候了,你们有没有很想人家了说,嘘……不要说,放在心里就好,人家能感觉到,哈哈。

  《戏爱甜心》是新系列的第二本书,比起上本书虐到要死的风格,这本是轻松小白风,哈哈,给大家一些缓冲的时间,不知道大家是比较喜欢人家虐的风格还是小白风格呢?欢迎多多给小编提意见,她们会转告我。(小编:PIA,啰嗦!)



  其实,我家小编比较喜欢人家的小白文,哭,因为她一直都叫我小白雅,她觉得我就是小白一个,写小白文很是合适。

  唔唔唔,每次写完小白文,她都会问我女主是不是按照我本身为原型而写的,哭,太冤枉了,你们一定要相信小雅不是小白,我淑女而知性,这个我已经强调很多遍了,这是个事实,大家不要抗拒接受一个事实喏。

  话说回来,其实当个小白女也不错,说不定可以碰到《戏爱甜心》杜咏维哥哥这样的完美男主哟。

  这本书结束的时候,小雅抱着笔电仰天长啸地悲鸣了一句:“我要杜咏维这样的男人呀!”这样让人窝心的美男怎么可能会不萌!悲伤呀,为什么小雅只能写不能拥有,真是痛苦之极。

  哎,我相信你们也会喜欢杜咏维哥哥的,他实在让人心痒难耐的说。

  叹气。



  哈哈,今天就不废话了,希望大家能继续支持小雅,也继续期待【爱你有点难】系列的第三本书哟,估计大家都能大概猜到男主和女主是谁了吧,那小雅就不废话了呐。

  嘿嘿,下次见吧,爱你们的小雅,嗯嘛。

  第1章(1)

  “蓝色保时捷,黑亮紧身皮衣,人神共愤的俊美外貌,让色女口水直流的王字腹肌,温柔体贴的呵护,啊啊啊,这就是我要的男人、男人啊!”

  宋蜜儿走火入魔般神经兮兮的看着自家好友,双眼似乎快射出百万伏特的爱心电力,彷佛眼前的就是自己脑里已经刻画出来的完美男人,对的,这才是她要的男人,这才是呀!

  林晓梨嘴角抽搐,慢慢的用吸管吸上几颗面前甜品里的西米露,“呼”的一下喷在了宋蜜儿的脸上,“哦,蜜儿,回神,把你花痴的口水收回去好不好,你又不是没写过这类型的男主,干嘛搞得像灵感缺乏,神经兮兮的样子。”

  “错!”宋蜜儿嫌弃地抹去脸上的西米露,痛心疾首的一拍桌子说:“我就是灵感缺乏、缺乏呀!我写过的男主,坐名牌车的都是穿西装的社会精英,穿黑亮紧身皮衣的都是外貌粗犷的黑帮老大,人神共愤、外貌俊美的都是弱不禁风的正太小受,让色女口水直流、有王字腹肌的都是玩世不恭的风流情种,温柔体贴对女人呵护备至的都是腹黑呀腹黑……我要的是集这些所有特质于一身的好男人,完美男人呀!”

  宋蜜儿再次泪奔了。

  她,宋蜜儿,限制级言情小说作家,笔名“甜心”,出道三年,在言情小说界是人气久居不下,作品总是高居言情小说排行榜前十名,有“最让人心痒难耐的甜心”之称的女作家,可是现在、现在……

  她居然对自己笔下男主产生了怀疑,她写过的男主居然没有一个是让自己满意的完美男人!

  林晓梨摇着头表示无奈,“那你就把下一本的男主写成这么完美的不就行了,有什么好纠结的?”

  “你……”宋蜜儿一脸遇人不淑的表情,“林晓梨呀林晓梨,亏你是我的死党,你居然如此不了解我……我悲痛呀,这种东西是说写就写得出来的?呐呐,我们身边完全没有这样一个模板,我怎么能写得生动?”

  林晓梨才懒得理宋蜜儿,就是因为她是她的死党,她才知道她从小脑子里有多少稀奇古怪不现实的浪漫幻想,自从大学蜜儿偷偷摸摸跑去投稿,意外成为人气言情小说家之后,每次开新书之前,她这个为数不多知道她是人气小说家“甜心”的死党,都会成为她灵感的开炮筒,听她纠结,陪她往死里想情节,她这样奉献却每次都得不到某人的赞赏,还要被唾弃,什么世道呀。

  “那你到底想怎么样嘛……以前写的那些男主身边也没有范本呀,你还不是照样瞎掰。”

  “噢,不,林晓梨童鞋,听你说出这样的话我实在是觉得不可思议,你觉得以前写的男主都是瞎掰是瞎掰咩?”宋蜜儿气势汹汹的拍桌而起,引来了甜品店不少人的目光。

  “好好好,不是瞎掰。”林晓梨对良心说了一声对不起,为了安抚某人睁眼说瞎话,“嗯,不是、不是,你先坐下。”

  真不知道她上辈子是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要遇到宋蜜儿这个死家伙,平时温顺得像只可爱的小绵羊,整天笑嘻嘻,对她言听计从,还时不时拿好东西来孝敬她,现在她算是知道了,那些表象都是这个死家伙为了这个不正常的时刻而作准备的。

  “这还差不多。”宋蜜儿撇嘴坐下,一瞬间又恹了,可怜兮兮的说:“亲爱的,你说怎么办呀,我怎么才能生动地写出这样的完美男主咧?”

  “呃,你想呀,我们的生活圈是不可能有那样的男人的,但也不是代表别的地方没有嘛,不如你去别的地方冒险一下……”

  林晓梨小心翼翼地提出自己的建议,虽然是乱哈拉的,但是能附和某人的喜好,应该能过关吧。

  半晌,宋蜜儿没有说话,就当林晓梨以为自己又会被唾弃的当下,宋蜜儿忽然再次拍桌而起。

  这次,她的表情不再是气势汹汹,而是小鹿般的大眼折射出动人的光华,苹果小脸因为激动而染着绯红,决心已定的握紧了拳头,“亲爱的,你说的对!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光靠想象是没有用的,我要冒险自己去找,为了我伟大的事业而献身!”

  林晓梨一口牛奶西米露卡在喉咙里差点没呛到,看着自家死党如此有决心,心底涌起一股不好的预感,原来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可以这样用的……而且,这用不着献身吧?嗯,她决定了,不管倒霉的对方是谁,她都会祈祷他一生平安。

  “刷”,风驰电掣一般的速度,一辆惹眼的蓝色保时捷停在了台北市最高级的夜店门口,引来了不少人的啧啧称羡,如果保时捷上走下来的是钻石级优质男人,那这个世界就真的太不公平了……至少周围的男人是这样想的。

  “喀啦”一声,门潇洒的被推开,一抹黑亮紧身皮衣包裹的修长身躯踏出车外,秒杀了热闹街道上男男女女的视觉,更惹来很多大胆挑逗的口哨声。

  他,俊美无瑕的脸上有着一双无法看透的黑眸,似是温和柔情,又似是魅惑勾人,更有些桀骜不驯,直挺的鼻梁带着的不是男人的英气阳刚,反倒像是被雕塑成完美诱人的柔滑弧度,精致而似乎染着光亮的薄唇轻启,有一抹不明显的笑意。

  如果不是皮衣包裹的身躯,若隐若现透露出他王字型完美的腹肌,昭示着他是个百分百性感的男人的话,他绝对有资格用那倾城容颜以颠倒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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