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呢?”他一个箭步上前环住她的纤腰,深深地吻住了她。
两人的身躯紧紧交缠。
“磊……你快放……开我……”她气喘嘘嘘地制止他。“这里是办公的地方哪!”
他闷哼了一声。依言放开了她,一双手却仍流连在她腰间,舍不得离开。
“你这是干什么啦。”她娇嗔着,埋入他怀里,却瞥见他上衣袋里一个白色的信封。
“这是什么?”她抽了出来。信是给她的。
他没答话,只是把信拆开,交给了她。
她接过,将信打开。“辞职信?”她抬眼。“为什么?”
难道,在经过这一切之后,他却要离开她?
瞧见了她的眼神,他忙搂过她道:“傻瓜!别乱想!我不可能舍得离开你的!”说罢,宠溺地在她颊上印上一吻。
她被弄糊涂了。“那——为什么——”
“因为,我要你嫁给我。”他望着她,含情脉脉。“望月,愿意嫁给我吗?”
听见这声问话,她的心猛地震荡。“你在胡说些什么。”她别过脸,轻轻推开他。“我看不出这两件事有什么关连。”
他看着她,知道她又在逃避了。
虽然,她已摆脱了过去的阴影,也接受了他的感情。但她始终无法忘记两人的年龄差距。事实上,每次碰触到这个话题,她总会又起想过去的一切,认为自己配不上他。
他给了她时间,知道她需要时间来适应他俩的新关系。但他却发现因为他的体谅,反而让她逃得越远。所以,他决定不再等下去。
“当然有关!”他拉过她,将她圈在自己怀中动弹不得。
“小磊,别这样!”她又羞又急,不知该拿他怎么办才好。这阵子,他真是越来越大胆了,连在大庭广众之下都会忘情地吻她,真不知他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
“叫我磊。”他在她的唇上轻啄了一下,眼眸,深邃晶亮。
“你——快别闹了!”她挣扎,却被锁得更紧。
“不叫?”他挑眉。“那我就吻到你愿意叫我为止。”说罢,又将唇凑上去。
“啊!磊!别闹了!”情急之下,她叫了出来。
“不满意,我只喜欢听中间那一句。”他的唇凑进她耳边低声吹气。“叫——我——磊。”
她如着了魔似的跟着道:“磊——”红霞随即染上了双颊。
“嗯——”他满意地应了声,仍是在她唇上印下了火热的一吻。
看着她又羞又气的反应,真是有趣极了。
“望月,我知道你在想些什么。”他再次将她纳入怀中。“但你要知道,你所担心的一切都是多余的。”
“我——”
“别跟我争。我不会让你再这样逃避下去了。我要娶你!而你,非嫁给我不可!”
“不行的!这样行不通的!”
如果她真嫁给了他,他在公司要如何生存,一定会有许多针对他而来的闲言闲语,他不会喜欢的。她必须要为他的将来设想。更何况,现在这样不是很好吗?他为什么一定要她嫁给他。
“望月,你不必在意别人对我们有什么看法。重要的是,我们都爱着彼此,不是吗?”他轻抚着她的长发。“如果他们要说,就让他们去说吧,那些无关紧要的人说些什么,我一点都不在意。”
她摇头。“可是我在意。”她仰起脸。“我……不要你为我受一丝委屈。”
“所以我说我要辞职啊。”他捧住她的小脸。“然后,我以辉鹏企业总裁的身份将你迎娶进门,你说这样好不好?”
“辉鹏?”那个商场上人人谈到都会举起一只大拇指称赞的新兴企业?“怎么会?那是你——”
“没错,辉鹏是我一手创立的。”他笑。“这些年来,我运用手边的资金创立了辉鹏,等的就是这一天。”
“但——”
他揉揉她纠着的眉心。“我必须自立。这是我早就想做的事。不只为你,也为我自己。这样,我才能有资格与你平起平坐。望月,别再拒绝我了。我已经等了你七年,你还忍心让我再等下去吗?”
“磊——”她为他的话动容。
“别辜负浩一的成全,别辜负我对你的爱,好吗?”他捧住她的脸,望着那闪着泪光的眸子。“嫁给我吧,望月!”
他说得没错,她是不该辜负他的。那样浓烈的爱、那般艰辛的过程,她怎忍心看到他失望。更何况,她是那么、那么的爱他!
“磊——”她鼓足了勇气道:“我答应你。”
他魁喜,拦腰将她抱起,大声地喊着:“望月!我爱你!”
他的爱,要让全世界知道!
???
婚礼,选在瑞士的小教堂举行。小小的教堂外,有花、有草,还有一片蓝天。
那是望月的梦想,也为了避开不必要的麻烦。
“望月!望月!”新郎焦急的呼唤传遍整个草原。突然一抬眼,见着了不远处一个蓝色的身影。他急急地跑上前。
“望月。”他唤,一回头,却见泪已沾湿了她的衣襟。
“怎么了?怎么哭了?”他心疼地替她拭泪。
她举起手中的一束小花,对着他道:“浩一他……刚才来看我……”话声却因泪水哽咽。
他抬眼望向四周,却不见人影。“别哭,望月,他不是带来了他的祝福吗?为什么哭?难道,他说什么话惹你伤心了?”
“不,不是的。”她摇头,望着手中的花低喃道:“他送了我这束花。祝我们幸福。他说,他一直没送对过我喜欢的花,希望这次我会喜欢。他本来不想来的,却怕我伤心,还是来了。他还说,要我——别忘了他。”
突然,一阵风徐徐吹来,手中的勿忘我轻轻地摆着,像是要说些什么。
石磊搂住她的肩,轻吻着她的发道:“我们都不会忘了他的。”
谢谢你,浩一。他轻声道。
或许,借由这阵风,他会听见他们最真诚的感谢和祝福。
你——听见了吗?
—全书完—
后记
嗨!我又来喽!(小璇璇上台一鞠躬) 怎样?看完了古装换时装,还满意吧?本来哩,我是打算先给它狠狠写个十本古装,然后再换换口味。可是啊,偏偏这阵子看的电影、有趣的小说,通通都是时装的,害得我满脑子都是穿西装打领带的帅哥,怎么也和古代连不上个边。
所以啦,结果就是酱子喽。
咳!接下来咱们就来谈谈我的书吧。
其实,我是真的很喜欢写作的。不是想出名,也不是因为它可以赚钱;而是,我有好多好多的爱情和浪漫想告诉你。所以,每当我完成一本小说,就像是已经把这些美好的爱情分送出去,让我觉得好开心、好开心。
如果你觉得我的小说读起来很温馨、很柔情,那就对了,因为,那就是我理想中的爱情。
或许有人会觉得,爱情不就应该是那种爱得轰轰烈烈、死去活来的才叫爱情吗?不知道耶,我总觉得那种应该叫——激情。很激烈的爱情。嗯……这样想想,也是爱情的一种吧。
只可惜,我的个性是那种温温的、要小火慢熬的那种,所以一听到轰轰烈烈就害怕,总觉得燃点那么低,万一烧着可就不妙了。所以哩,你会发现,我的男主角不管个性是憨厚、是霸道,还是温文,面对感情时却都是标准的——“守着阳光守着你”。
哗!想想都觉得好幸福!
据说,这样的感情才会天长地久。
这年头,能天长地久的东西还真是不多。所以,如果有幸遇上那样一个人,真该好好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