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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晓路憨憨一笑,“我的一位远房表哥,来希腊旅游的,因此在我家暂住几天。”

  “远房表哥?”房东极其狐疑,“你不是除了你那两个姐姐,就没有别的亲人了吗?”

  詹晓路挠挠头皮,吞吞吐吐道:“这个……本来是以为没有了的,不过后来突然又联络上,所以才……嘿嘿……”

  房东大叔显然也是个单纯的人,两三句话便已经信以为真,摸摸詹晓路的头,“联络到其它亲人就好,有了你这位远房表哥撑腰,也免得你还会被你那两个姐姐继续欺负。”



  第2章(2)

  詹晓路只是一边尴尬的拼命傻笑,一边心虚的垂下眼,不敢与房东大叔的视线相对。生平首次撒谎,还是骗善良、慈爱的房东大叔,这让詹晓路的内心深感不安。

  纳尔逊摘掉右手小拇指上的一枚尾戒,递给房东,“这个你拿去,是典当是便宜卖都随你高兴,我虽然并不清楚这枚戒指的价值,但是缴房租绝对绰绰有余,你若信不过我,也大可找个会看的先过来验验货,之后再决定是否收下。”

  房东却没有接他的戒指,只摇了下头,“你还是自己留着吧。”又看着詹晓路道:“我就再给你两个礼拜的时间,到时候一定要把房租准备好。”

  然而,纳尔逊却固执的将戒指硬塞到房东手上,“拿去!我既然已经说过会替她缴房租,就一定会缴,言而无信岂是大丈夫所为?你不需要再给她两个礼拜时间,两个礼拜之后你也用不着再过来。”

  房东看看面前即使被詹晓路扶着,却仍充满尊贵风范且说一不二气势的纳尔逊,再看看自己手上那枚形状小巧却光彩耀人的戒指,沉声一叹,“好,那我就把它收下了。”便将戒指装入衣袋。



  房东走后,詹晓路望着纳尔逊,“那个……你给大叔的戒指是不是很贵?”

  纳尔逊笑答,“我怎么知道,一个朋友送的,但愿能值几个钱,不然回头房东来找我们算帐,我们可就惨了,不过我那朋友看上去倒是挺有钱的样子,应该不会送个便宜货给我。”

  詹晓路听得简直呆若木鸡,原来这家伙不但根本不知道那枚戒指的价值,甚至连能不能抵房租都没一点把握,真服了他先前还能那般斩钉截铁的跟房东说什么用它交这儿的房租绝对绰绰有余。

  那戒指完全就有可能一文不值,但相反地,也有可能价值不菲,可他居然这么简简单单地便转手给了别人。

  詹晓路脑袋突然一阵犯晕,深吸口气,再深吸口气,“你平白无故为什么要替我缴房租?你根本就没必要这么做。”

  纳尔逊想了想,“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帮你缴房租也算是报答你救命之恩了,不是吗?”

  “我救你并不是指望你会报答。”詹晓路大眼圆瞪。

  “我知道。”纳尔逊唇边的笑,轻柔如浮云,亮眼如明星,“可我就是想要报答你!”

  ☆☆☆

  今日,天气晴朗,阳光明媚。

  院子里是绿油油的草地和一棵不知名的大树,树下是个葡萄架,似乎才搭起来不久,竹子还是翠绿色的。小小的叶子已经开始爬满了藤架,长出了嫩嫩的青芽,偶尔还会看见一两只蝴蝶翩翩飞来。

  只是几天的时间,却像是过了很久,从未有过这样的宁静,静得彷佛时间都停止了流动,世间一切都不再那么重要。

  天堂,应该也不过如此了吧。

  几缕柔和的晨曦照进屋子,暖暖地亲吻着纳尔逊的脸庞,窗台上是盆小小的仙人掌,还带着几滴晶莹剔透的露珠。

  一切的宁静总是要被打破的,比如那个一直不停进出的小小身影,一下跑过来一下又跑过去,忙得不亦乐乎,一会洗衣服、一会晒衣服、一会进厨房去烧饭做菜、一会又听见她在拖地的声音。

  而现在,她站在厨房里认真地料理着早餐,为什么要这么忙呢?

  “来,早上吃这个。”詹晓路笑着,又跑了过来,手里端着一碗牛肉汤和一碗牛肉。

  终于有顿荤的了!纳尔逊像孩子一样笑了起来,“很好吃的样子,你自己煮的吗?很香哦。”

  “受伤的人就该吃点好的,来,自己吃吧,我还要去工作。”

  “哎呀,好难受!”听到要自己吃,他忽然就捂住中弹的右胳膊,痛苦地叫道。

  詹晓路无可奈何地噘起嘴,“我刚才还看见你活蹦乱跳的,别以为我没看见,你的伤根本就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被发现了?”他装出一副很吃惊、很诧异的样子。

  “天!”她受不了地拍着头,说:“你是个怪物吗?”

  “为什么这样问?”

  詹晓路把碗放到窗台上,“你见过谁受那么重的伤,半个月就可以好那么多的?你不是个怪物是什么?”

  这几天来,詹晓路过的一直非常地提心吊胆,总是担心房东大叔会上门来找他们算帐,但是半个月都快过去了,房东大叔却始终没来,由此可见那戒指还真的不是一个便宜货。

  而纳尔逊似乎根本就不担心房东大叔会来算帐似的,整天吃得好、睡得香,没心没肺的活得像个白痴。

  纳尔逊将詹晓路手上的饭碗接过来,放到一边,笑了笑,的确,说起自己伤口的恢复,他确实是和怪物不相上下,一直被家里某个家伙叫作蟑螂,顽强的蟑螂,永远不会死的蟑螂。而且总是可以愈合得完美无暇,不留任何疤痕,这也是他对自己的身体最满意的一点。

  “去做什么工作?我看你每天都忙成那个样子,不累吗?生活就应该悠哉。”

  “怎么可能悠哉?如果不工作,就会饿死,而且我觉得有点事做,人生才会比较充实!”说完,詹晓路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从衣兜里拿出一片CD片给他,“对了,这是我刚买的。”她抬起手臂,朝他比了个拉小提琴的姿势,“是小提琴曲哦,很好听。”

  “你喜欢小提琴?”

  “是啊。”詹晓路笑了起来,那张笑靥纯净而又自然,彷佛是朵盛开在春天里的百合,让人看着目眩神迷,“我喜欢它的旋律,那么优雅高贵,每一首曲子,每一个调子我都觉得是那么亲切,那么美妙!我简直没有办法对你形容我对它的喜爱,我甚至觉得,只要是喜欢小提琴的人,都不会是坏人。”她神采飞扬地说道,完全沉浸在自己对于小提琴的喜爱中。

  若不是家里太穷,她早就已经报名去学小提琴了,然而现在自己也只能偶尔买CD片,陶醉于从光驱中流泄出的旋律,这对她来说,已经算是非常奢侈的一种享受。

  只要喜欢小提琴的人都不会是坏人?纳尔逊不禁想起了他二哥,那个高高在上的经常拉着个小提琴就自以为是的家伙,估计这小丫头是没见过他,不然她就不会说这句话了。那种笑面虎,杀人不见血,叫人吃一肚子亏还不得不往下咽的卑鄙、奸诈、无耻的魔鬼!

  “啊!”詹晓路忽然害羞起来,“天哪,我怎么和你说了这些?真不好意思。”

  “是啊,你这个小东西居然也会喜欢音乐,真是看不出来。”他突然很想逗逗她。

  “你这家伙!什么叫‘我也会喜欢音乐?’这就是你对待救命恩人的态度吗?前几天还哭着喊着要报答我,今天居然就换成了这幅嘴脸,我早应该把你扔大街上喂狗!”詹晓路气得要跳脚了,这个死男人,身体一好就变了样,以前还很客气、很可爱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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