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着她沾着泪水的小脸,待她渡过这一波的高潮,才缓缓的将手指抽出。
他爱怜的舔了舔她的唇瓣,低哑的道:“你高潮了呢。”
抱起虚软的人儿,他将她带往一旁的沙发,再让她跨坐在他身上,亲吻着她略带薄汗的小脸。
激/情的气息逐渐散去,连水霏一边轻喘着,一边试图从他腿上下来。
“放开我。”她娇弱的推着他的大手,小脸一直低垂着。
她不想相信自己竟然不知羞耻的随着他的摆弄而达到高潮。
为什么他一碰到她的身体,她就变得如此放浪,甚至渴望着他的宠爱?
她以前那些男朋友,总是希望她能完全交付自己,以性爱来增进感情,然而她总是碍于羞耻心而不敢让他们更进一步碰触她的身体,如今,她却对凌云有如此强烈的反应,甚至希望他能更疼爱她。
她与他明明不是情人啊!
她真的是疯了吧?因为她竟然在上班时与他在办公室里激烈地交缠。
“那你想起来了吗?”凌云可没打算放过她。
“没有。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连水霏倔强的否认,然而语气却十分虚弱,满是心虚。
真是死鸭子嘴硬,他们之间明明发生过什么,她却睁眼说瞎话,想以此躲过他的逼问。
她否认到底的态度,令凌云眯起黑眸,“你这个该死的女人,真的很令人生气!”
“凌云,你快放开我。”她紧紧的抓着他的肩膀。
“你应该明白我对你的感情,为什么要视而不见?”凌云愤怒的低吼,他一直对她释放出他喜欢她的讯息,他不相信她是那种迟钝的女人。
“我不知道,不知道。”连水霏颤抖着否认,星眸心虚的闭上,不敢看他愤怒的脸庞。
她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从他执意要吃完那些她恶作剧做出来的饭菜,还有他在柯以廷来俱乐部纠缠不休后对她说着鼓励与安慰的话时,她就敏感的察觉他对她存在着男女之间的爱情。
可是她已经没有勇气接受爱情,因为她没有办法再承受失恋的滋味,那会让她痛苦得想死。
她宁愿假装什么都不知道,被他讨厌或者憎恨都好,也好过被爱人背叛。
“很好。”他咬牙怒道:“那我现在告诉你,不管你愿不愿意,你已经是我凌云的女人了。”
他粗鲁的将她放倒在沙发上,强壮的身子覆上她,飞快撞击她的脆弱,也撞飞了她的心魂。
“不要了。”连水霏失控的娇啼,小手揪紧身下的沙发,纤细的身子忽地绷紧,激烈的快意浪潮席卷而来,让她不断啜泣求饶。
“还没结束!”凌云低哑的粗喘着,大掌握住她纤细的腰。
他不会放过她,更不可能错过这个让他爱恋了那么多年的小女人。
他要拥有她的感情,要他们深爱着彼此。
第6章(1)
偌大的办公室里,除了喘息声外,隐约还有女子低泣的声音。
“我喜欢你,你听到了没?”凌云瞪着连水霏啜泣的小脸,僵硬的这么说,大手仍抱着她chi|luo的身子。
“你闭嘴。”她现在整个人好乱,心也好乱,更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的感情。
“我还没说完!”他气恼的搂紧她,被她像孩子般无助的啜泣弄乱了心。
“你究竟在担忧什么?为什么要假装我们没有怎么样?”
他都抛开男性的颜面,不顾可能会被拒绝的尴尬,开口说喜欢她了,她还有什么好哭的?
凌云一直想着,那天她刻意诱惑他,或许不仅是因为柯以廷的出现,如果不是对他也有感觉,她不会在他身下放浪的承欢娇吟,因为,她并不是那种yin/荡的女人。
或许她对他也有一些喜欢,只是她有什么顾忌不愿说出口。
连水霏沉默的啜泣了会儿,等情绪比较稳定后,才抬眸望着他,哽咽道:“你为什么一定要这样逼我呢?难道就不能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当那天只是意外就好?”
她已经努力让自己心静如止水,假装没有注意到他对她造成的影响有多么大,才不会让她对他有期望。
如果可以,他能不能最好别爱她?
“因为我喜欢你啊!”凌云粗声低吼,抬手拭去她的泪水,“我已经喜欢你那么久了,怎么可能轻易放弃你?”
多年来,她一直搁在他心上,他也不曾想过要遗忘她。
“你喜欢我很久了?”连水霏讶异的望着他,以为他只是随便说说哄她而已,却看到他认真的眼神,令她心颤。
如果他说的是实话,那么,他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的?是她进俱乐部工作时,他就开始喜欢她了吗?
凌云瞪着她困惑的小脸,那张梨花带雨的小脸,让他不知道该如何生气。
她竟然迟钝至此,连曾经和他与古慕天读同一所高中都不知道,更夸张的是,古慕天还曾拿情书给她。
他好想用力摇晃她的脑袋,问她为什么可以迟钝到这个地步。
但回头想想,或许当时他与古慕天对她来说,根本只是路人甲,她对于他们的存在只怕毫不在意吧?
他望着她,无奈的叹口气,“看来你真的把我和慕天忘得一干二净了。”
“我、我们以前认识吗?”连水霏眨泪泪眸,不解的问。
他头痛的低吟,虽然早就知道她几乎彻底忘记那段青涩的岁月,但他还是觉得她很夸张。
“高中的时候,是不是有个男孩写情书给你?”他试图唤起她的回忆。
虽然那个愚蠢的举动曾经让他不敢承认,但现在他的心态已经不再扭扭捏捏,反而很希望她能知道那就是他写的。
连水霏歪着脑袋,很认真的回想着那段青涩的岁月,一名身穿学生制服并留着平头的男孩忽然浮现脑海。
那个男孩长得不算帅,但眉宇间有着一股超龄的成熟,模样很酷,浓浓的双眉不是一双炯亮有神的黑眸,某一天,他拿了一封信给她。
把信交给她以后,他什么话也没有说就转身离去。
当她打开信一看,才发现那是一封告白信,也就是大家所说的情书。
后来她从同学那里听说,那个男生好像是姓古,是隔壁班的同学,生性沉默寡言,很少与人来往,唯一的好朋友是个优等生。
由于他大刺刺的在同学面前将信交给她,这件事被许多同学迅速传开来,于是就有谁喜欢谁的传言出现在校园每个角落。
女孩被男孩欣赏虽令人羞涩,但又令人窃喜,她当时也认为那是一件值得骄傲且开心的事。然而,当这件事被传开以后,那个男孩却极力的否认那封信是他写的,让她有种被人耍的感觉。
后来,当她再见到那个男孩时,始终不曾给他好脸色看。
这件学生时代幼稚而纯真的插曲,早就被她遗忘在过去的回忆里。
“对啊,你怎么会知道?”连水霏望着凌云阴郁的脸庞,脑海中掠过某种猜测,忽然惊叫道:“等等,你该不会是跟我读同一间高中吧?”所以他才会知道这件事,是吗?
她的后知后觉令凌云无言,他轻叹口气后才道:“不止如此,拿那封信给你的人就是慕天,你都没有发现吗?”
“啊?”连水霏错愕得连嘴都忘了要合上,因为她很难想像她曾经与老板在同一间学校读书,他甚至还曾经拿情书给她!
她从未认真的将那个男孩的长相记住,尤其又经过了这么多年,她早就几乎忘记了那个男孩,但经过凌云的提醒,仔细回想,老板跟记忆中的男孩似乎有几分相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