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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也打量盛知豫,乌发松松挽就,发色流光,一支蝴蝶簪斜插发间,像春日枝头欲绽的花朵,娓娓颤颤,妙目如一波静谧春水,含而不露,自在安然。

  要说美色,算是中等,要论气度,女子间倒是少有,难怪能入那万花穿过不留心的梅天骄眼中。

  小雪球看见他踏入院子,龃牙低吼,陌生人敢随便踏侵门踏户,它一律这么对待。

  与它打照面的鱼天胄看见它的目光里有审视有对峙,一人一狗对视着,他一时也无法近小雪球的身,只是哇的一声,“这小东西,我要它!”



  他好久没这种感觉了,热血沸腾,这小东西就连京城也少见,寻常人家喂养不起,宗亲勋贵要划出一大片地供它跑动,又舍不得寸土寸金的地皮,嗜寒惧热,胃口是十几人的口粮,故只有高山得见。

  而这穷乡僻壤居然养了这么只雪獒犬,是因为无知而无畏,或者这女子的心胸与众不同?

  “你也得看看它要不要跟你走再说。”梅天骄凉凉的应付他。“别忘记你是来做什么的?”

  “我来做什么的?”鱼天胄还没从对小雪球的征服欲望里回过神。“哦……”

  他眼神怪异的看梅天骄一眼,转身走出院子,朝着站在马车旁边的仆从招手。“把东西都带进来!”

  梅天骄不理他,掏出一大块用油纸包裹的牛肉,小雪球闻到这味道,舌头伸了又伸,一脸垂涎样,小小如菊花般的尾巴来回的扫起地来,可主人在,它终究是没敢扑过去。



  “原来你用这个收买它,太卑鄙了,难怪它对你言听计从。”盛知豫终于知道为什么小雪球除了她,一看到梅天骄就温驯得像小绵羊的理由在哪了。

  “这叫无肉不欢。”

  “小叛徒!”盛知豫戳了戳小雪球的额头。

  它呜了声,像是知道自己干了什么好事。

  这时,鱼天胄让人赶进来的东西分去了她的注意力。

  “这是做什么?”

  两头羊,两头牛,她细看,都是母的,下垂的乳头胀得厉害,怕是刚生下小仔没多久,鱼天胄手里还捧着个阳雕鲤鱼戏莲的木匣子,“这是薄礼,望夫人收下。”

  “我与公子素无往来,无缘无故,我不能收。”无缘无故送礼必有猫腻,她脸色沉下来。

  从年三十到正月十五,连个卖青菜的都没有,这是打哪里买来的牛跟羊?

  “怎么会是无缘无故,昨夜我车赶得急,来到梅兄这里腹饿如雷,吃了夫人的小点充饥,又听梅兄提及夫人做这些小点心常要用到牛乳和羊乳,所以自作主张,希望这几头畜生能对夫人有所帮忙,在下也能常饱口福。”他说得入情入理,滴水不漏。

  “既然鱼公子盛意拳拳,来而不往非礼也,小妇人没有可以还礼的,我们正要吃早饭,不如一起用吧?”

  “那正好,我闲着没事想替小雪球造狗屋,也准备我的分。”喂完了小雪球的梅天骄起身,非常流利的接了盛知豫的话。

  小雪球压根想不到自己还在舔爪子就被人拿来当由头了。

  这叫吃人嘴软吗?

  第9章(2)

  一般人听到这么说,礼貌上应该会推辞一下,或是拒绝,可在鱼天胄身上却不管用,他笑得妖孽,举止潇洒。“有劳夫人。”

  “公子请跟我来。”她把鱼天胄请进堂屋去,走了两步,回眸,对着梅天骄。

  “既然你要留下来,那就把牛羊分开关进栅栏去吧。”她指挥梅天骄。

  两种截然不同的待遇,见梅天骄吃瘪,鱼天胄乐得很,原来堂堂的大将军还要干这种活,长工这碗饭不好端呐。

  他被这厮从官道上拦了回来,来回奔走,又替他张罗牛羊,还要去找夜明珠,他想讨好姑娘家,却要他累死累活。

  不过就算心里不忿,身为死党也得陪着梅天骄把戏唱足,啧啧,这动了凡心的男人,再如何超凡入圣,也会变得和邻家王小二一样平凡了。

  他哪里知道,梅天骄对于盛知豫把他当自家人看的态度,非常的满足快乐,牵着牛羊进后头的栅栏,还各自喂了把草,这才进屋去。

  用过早餐,把鱼天胄送走,盛知豫慢吞吞的将收拾的杯碗放到盆子里,从灶头的锅子里舀上热水,兑了少许冷水,准备刷碗,梅天骄也把余下的菜碗用纱罩盖上,转过身,接过她洗刷过的碗,迭在灶头上。

  替她做事,无论里外,好像成了非常平常的事情。

  “为什么花那么多银子?”她的手湿淋淋的,指节如玉的手并没有因为多做家事而变得粗糙。

  梅天骄陡然静了两拍,手停了一下,笑得无声,“你什么时候看出来的?”

  她没有被鱼天胄的演技哄过去,是她太过冰雪聪明,还是那个扮黑脸的演技太差了,以致破绽百出?

  “看到牛羊的时候我可以理解,可之后拿出的夜明珠不是几两银子可以买到的东西,鱼公子再大方,我又不是什么绝世美女,不可能因为一面之雅就送我那么贵重的东西。”她在裙上擦了手,解下腰裙,离开灶间。

  外头难得的好天气,远处的青山白了半个头,看起来却一点也不寒碜人,她拿了两把小板凳,分一把给跟在她身后的男人。

  她在院子坐下来,享受晴朗的日子,在不远处蜷着的小雪球瞧了他们一眼,又把头搭回自己的爪子作一副端庄样。

  看着她那抹静默的微笑和如一汪碧泉的眸子,他被盛知豫的聪慧折服。

  “你还有多少事情是我不知道的?”她托着腮,嗔过来一眼。

  “你还看见了什么?”

  “不多,我听说你若未奉旨不能离开一步,可是你看起来自由得很,来去自如,谁也不能拿你怎样。”

  “你如何知道的?”

  “我曾几次见你夜深时候一身夜行衣出门。”她不会问他那般遮遮掩掩的出门,是做什么去了,他既然没有告诉自己的意愿,她也不需要追根究底。

  原来,人总是最容易忽略眼皮子底下的事物,“你这般慧黠,怎会让自己落到今日这种地步?夫君对你不好吗?”

  “他倾心的人不是我,他娶我入门也不是真心要我为他开枝散叶,扶持后宅,既然如此,我又何必在他身上浪费时间?”

  “你这般惊世骇俗……”凡事一力承担的性子,叫人刮目相看。

  可这样的女子在外是没有活路的,无论是否被休,被夫家不管死活的丢在这里,就算她不在意,旁人的唾沫星子也会淹死她,走到哪里都会被指指点点。

  “我不在乎,我一点都不羡慕高门大户的生活,小富安康就好,我其实是没什么野心的人,你笑我也罢,我只是觉得人生在世,就是求个三餐温饱,平安无事,我也就这么点志气。”她笑了笑。

  “至于那些说我长,道我短的人又不能给我饭吃,我辛苦的时候他们只会落井下石,不过,有可恶之人,也必有良善之人,所以对那些谤我、辱我的人,把他们当呱呱叫的鸭子就好了。”

  对于闲话,她什么都不解释,按部就班的过生活、过日子,至于谣言什么时候散,她一点也不关心。

  前世,她那沉寂的十几年打磨了她的性子,想透了世情,让她深深尝到不能把握自己命运的无奈,重生以来,一步一脚印,即便辛苦,却觉得自在圆满。

  她说得畅快,梅天骄则是如获至宝,他年少时厮混江湖,个性里有一部分是桀傲不驯的,他最不喜那种循规道矩,用绫罗绸缎裹的木头女子,乏味又枯燥,令人打瞌睡,今天听得盛知豫这么说,更觉得自己眼光独特,没有看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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