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像迎接新生命及许下新年新希望一样,迎接你的爱情,期待你的故事,但要有随时替它送终或见它断头的心理准备。
“雷先生,可不可以走慢一点……”
一身黑色性感细肩带小洋装的袁采芯,上气不接下气地在男人背后呼喊着。
那男人,雷昶毅,手长腿长,动作又快,每跨一步等于是她的两大步,再说她脚下蹬着九公分高的高跟鞋,被他这么一个劲儿往前直拖着跑,她当然只有边踉跄边求饶的份。
不过,她的呼叫声显然没起多大作用,他依然握住她的手,疾步“奔逃”着。
“雷、雷先生,我在说话你听见没有?我说走慢一点……哎哟!”匆促的脚步忽然一拐,袁采芯惊呼出声,根本还没来得及拔出陷在行人道上一处裂缝里的鞋跟,又因雷昶毅的一刻不停留,她的右脚丫子顿时脱离了鞋子,光裸地踩在地面上,脚底立时被路上细石刺得又痛又痒。
雷昶毅拽紧袁采芯的手腕,专心迈步,头也不回,完全没理会她在后头鬼叫什么,更浑然不觉她已经掉了一只鞋,正赤着脚走路。
“我的鞋子……雷昶毅!你能不能讲点道理!我鞋子掉了,现在是打赤脚在走路耶!”天晓得她这哪叫走路,根本是半飞半跳,活像只被欺负得吱吱叫的猴子。
袁采芯气急败坏地缩手,与雷昶毅呈现反向拉力,她窘迫地频频回头,只想把卡在路上的心爱鞋子穿回脚上。
然而,他行色匆忙,她也只得眼睁睁看着那只缀着数十颗水钻、在夜色下闪闪发光的高跟鞋离她愈来愈远、愈来愈远。
我的幸运之鞋……
“后面还有狗仔紧迫盯人,你忍耐一下,快走,别大呼小叫了。”雷昶毅好不容易开了口,讲的却是那般没人性、一点也不怜香惜玉的话。
几分钟前,他在pub里因故与股市名人周思齐打架打得天翻地覆,这么血腥的八卦,媒体不会放过周思齐,自然也不可能放过身为“雷氏出版集团”小开、同样具有相当知名度的他。
“这你要我怎么快呀?!”袁采芯惨叫。一脚高一脚低被迫跟在他后头又跛又颠的,时不时还被路上小石头扎痛脚,她又不是从小在荒山野岭奔来跑去、或是训练有素的运动健将,是要她怎么个跑得快?
“忍着,我车子就停在前面。”雷昶毅冷然应声,并未回头。
“忍?再忍脚就废了!不然你也打赤脚在街上跑跑看,你忍给我看看啊!”袁采芯痛得泪光闪闪,不客气地呛声。
此时,两人正巧一前一后与一支路灯擦身而过,她反应快速地以手臂勾住灯柱,再也不肯前进,即使觉得臂膀快被他强劲拖拉的力道给撕裂,她还是不肯放。
“你……”她巴住灯柱不动,雷昶毅这才迫于无奈地停下脚步,回头,徒然盯视着她,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瞪我做什么?我又没惹你!”袁采芯又怒呛,眼睛瞪得又圆又大。
没、有、吗?当他在pub里被狗仔包围而一筹莫展之际,她那双充满看热闹和浓烈好奇心的黑眸忽然对上了他,从那一刻起,她便是惹了他。
她事不关己的看好戏态度和注视惹他不悦,使他忽然坏心地想拉她这无辜者下水,藉由她的加入来模糊自己与周思齐打架及被误会与他老婆方薇有染的焦点。
雷昶毅咬牙未语,瞪着她一张小小瓜子脸,被那叛逆的眼神给挑起了莫名的情绪,怒火微升,却也无奈。
“还瞪!”袁采芯嗔怒,任他怎么拉,就是不走、不动。
天晓得她这双腿——穿迷你裙或热裤跳舞耍性感勾引男人是很物尽其用、适得其所,但若要用来参加百米赛跑或躲追缉、逃命,那铁定是稳死的啦!
他竟然如此不懂得怜香惜玉地粗鲁摧残她,太过分了!
“是你在瞪我。”压下心头不明所以的汹涌,他冷冷反驳。
“反正,不管谁瞪谁,总之狗仔追的是你,不是我!所以请你放开我,自己快走吧,我干什么要被你拖着跑个半死!”袁采芯持续狠瞪他。
不说她脚下狼狈,光想到自己穿着短裙奔跑、淑女形象被破坏殆尽的疯婆子模样,就教她恨不得赶紧挖个地洞跳进去,直接走下水道回家!
稍早前,她在pub里与朋友们饮酒欢谈,玩得正开心,当周围传来一阵打架斗殴的骚动时,她虽一眼就看出扭打在一起的两个男人当中,有一个是股市名人周思齐,另外一个是谁她则没半点概念,自然也就不知他有什么了不起的来历,直到一堆媒体蜂拥而上,狂喊他的名字问东问西,她才知道原来他是“雷氏出版集团”的小开,亦是常被狗仔媒体追问感情生活的黄金单身汉雷昶毅。
所以,他本就是有新闻价值的知名人物,再加上人长得英俊潇洒、身材高挑又挺拔,如此天之骄子自是狗仔们眼中的最佳猎物,媒体每天追着他跑也是天经地义。反观她袁采芯呢,她不过是个平凡无奇的小老百姓,实在想不通自己跟在他后头跑是在跑什么意思的,更搞不懂他没命地拉着她一直跑一直跑,跑了这么长这么长的街,又是什么意思……
难道,只因周思齐怀疑雷昶毅跟他老婆方薇有染,而狗仔不分青红皂白看到影子就开枪,他为了表示自己的清白,便在混乱中随手拉了个女的当挡箭牌,然后义正辞严地说他是带着女伴一起来,请媒体不要随便诬赖?
而她,很不幸的,就是那个女的。在她还没将事情搞清楚之前就莫名其妙地被他以“目前的约会对象”名义拉着满街跑。
“我想,现在不是你耍任性的时候。”雷昶毅往回走了两步,耐着性子相劝。
“你又知道我任性了?”呿!讲得好像他认识她八辈子了,连她很任性的事他都知道,她和他真有这么麻吉呀!
袁采芯紧绷的手臂终于因他的走近而放松些,但为防止他突然又拉她,她仍紧紧抱住灯柱,并飞快地将左脚抬起,以勾缠住灯柱,好更稳固自己。
“不然你以为到了这当口,你还能置身事外?”雷昶毅低沉嗓音里夹带着一丝嘲意,眼光有些深冷诡谲。
望着她那只勾住灯柱的修长美腿,以及因不雅动作而很有穿帮之虞的裙底风光,他心头倒是难得地一悸,眉心不觉拢起。
从她的穿着打扮看来,这女人百分之九十九是个爱风 骚的夜店玩咖,若非她不敬的眼光招惹了他,在当时现场美女如云的情形下,被他以约会对象名义拉走的人根本不会是她。
并非他对活泼爱玩的女人有偏见,而是在他的观念及想法里,总觉得端庄内敛的女孩子看起来会比较顺眼舒服些。
比如说,周思齐的老婆方薇就予人恬静娴雅之感,即便她是眉头深锁、忧郁寡欢,甚至是在极怒之时,依然是那样美丽柔和,不会无端给人压力。
而眼前这位,内在涵养如何先不提,光瞧她脸上那减两分都还嫌太浓、多两分则入妖怪之流的妆粉,便可窥知此人的素质程度;再加上她头发太短,不够飘逸;发色太淡,显得轻浮,在在都不得他的眼缘。
好吧,她的身材或许算不错,该凸的凸、该翘的翘,但整体穿着却流于暴露冶艳,欠缺女人天生该有的优雅与含蓄特质……这是非常可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