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先生请用早餐吧,我还有事得先去忙了。”甄蝶不想面对他,只想赶紧离开厨房。
“你不跟我一起用餐吗?我不喜欢自己一个人吃饭。”关沧纬热烈的邀约。
“根据规定,我们是不能跟客人一道用餐的。”
“你老板规定的?”这是什么烂规矩。
“不,是我规定的。”甄蝶冷静的回说。
“这民宿是你开的?你是老板?”关沧纬好讶异。
真是可惜了,他还是偏好柔弱纤细的女人,虽然他喜欢她健康的体态,可瞧她充满自信的模样,八成是个女强人。
“是的,关先生。”
“呵呵,既然如此那就无所谓,来,请坐,陪我一道用餐吧!”关沧纬绅士的帮甄蝶拉开座椅。
甄蝶很坚决的摇头。“就是因为规矩是我自己订的,更应该遵守。”
“这样太死板了。”关沧纬很不引以为意。
“既然订了规矩,就该遵守,否则又何必订呢?”
“你不觉得这样的人生太过死板拘谨,若每天过生活都要守规矩岂不是太累,甚至会影响到创造力跟想象空间。”
甄蝶耸了耸肩。“我并不这么觉得。”
“好吧,那我就不勉强你了。”道不同不相为谋。
这下子关沧纬更加肯定这个美女老板完全不合他的胃口了。
“谢谢关先生的不勉强。”甄蝶露出讽刺的笑容,颔首后旋身欲离开。
“等等。”关沧纬忽地叫住准备离开的甄蝶。“总觉得你好面熟,我们见过面吗?”
第3章(2)
甄蝶的心猛地漏跳一拍,但神情仍强做镇定。
“关先生,这搭讪词似乎老套了些。”
关沧纬略蹙起眉,“不是搭讪,刚刚你的笑容真的让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受,只是一时想不起来。”
是她的笑吗?那么往后他住在这里的一个月期间,她绝对都会板着脸来面对他。
她绝对不会再让他有任何“想起”或“似曾相识”的感受。
“我可以很确定不曾跟关先生见过面,关先生你是个让人见过就肯定很难忘记的男人。”甄蝶适当的恭维,她知道这招对自恋的关沧纬是有效的。
“说的也是。”关沧纬收下甄蝶的恭维。“不过我还是觉得你很面熟……”
“我应该是跟你所相识的‘某人’长得相像罢了。”
“应该吧。”
关沧纬决定不想了,他整整睡了十几个小时,现在饥肠辘辘,还是先填饱肚子比较重要。
他终于放过她了。
见关沧纬的注意力已经被食物所吸引,甄蝶赶紧走出厨房,她扶住了墙,撑住差点腿软虚脱的自己。
她怎么会为自己找来这么一个大麻烦?
接下来有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她必须想想该如何面对?或是躲着?
不,她应该跟上天乞求,保佑关沧纬永远不会把她跟当年那个柔弱的Claire联想在一起……
童乐民宿因为房间不多,所以不需要额外聘请太多工作人员,除了甄蝶自己之外,还有一位五十几岁主要负责打扫的阿婆以及负责下午班的小宁。
为了躲开关沧纬,甄蝶考虑这个月多请一个柜台小姐,不论关沧纬有无需要服务,她都会尽量不要出面。
还有童童跟乐乐,她也会尽量让他们不要跟关沧纬见着面,只是同在一个屋檐下,要施行有点难。
但几天下来,她发现自己想太多了。
毕竟关沧纬是来这里工作的,而且根据陶蓁欢的说法,他是挪开紧凑的工作计划硬是挤出一个月的时间回到台湾来。
在一个月内他必须将关氏基金会设在台东的总部给搞定,在进度上是非常急迫的。
他几乎是早出晚归,每天早上六点就出门,为了配合他,甄蝶都会五点半前把早餐准备好。
然后一整天他都不在,所以无须为他准备午餐跟晚餐。
他大概都是晚上十一点过后才会回来,这时候通常她都已经躺在床上准备入睡了。
依照这个模式,她跟童童、乐乐应该是可以安然的度过这一个月。
只要过往那段不愿意回想的记忆别再入她梦来。
自从关沧纬出现之后,她都会梦见那一段跟他在纽约相遇并同居的生活画面。
以为那是已经被遗忘的记忆,却发现自己太天真,梦境是如此的清晰,她根本遗忘不了。
听到由远而近的车声,甄蝶从床上坐起,迟疑了片刻才摸黑起身走到落地窗前,迤落的白色窗帘遮掩了她的身形。
车停了。
藉由庭院微弱晕黄的灯光,她看到他潇洒颀长的身影下了车,关上车门后按下遥控器,车子哔叫一声锁上。
他一边把玩着手中的钥匙,一边轻哼着歌步上台阶,开门回房。
就在他要踏进屋内前,却忽地停下脚步,回身朝她这边仰望。
甄蝶吓了一跳,连忙缩到窗帘内,心脏急速的跳动。
他是看不到她的……甄蝶安抚自己说,要自己别紧张。
直到她听见楼下门板被合上的声音,她才敢再探出头来张望。
紧接着二楼最靠后半部的房间灯亮了,透过灯光,她可以看到他的身影在里头走动。
她突然觉得好笑,她偷窥他做什么?把自己搞得好像变态似的。
甄蝶沮丧的回到床上,躺下后将棉被拉起盖住自己,她告诉自己,关沧纬对她来说仅是一个住宿的陌生客人。
她跟他之间不会再有任何交集。
无论如何,她希望这个月赶紧过去,让关沧纬跟她之间再度化为两条并行线。
至于二十五岁那一年跟他的意外偶遇,她会努力将它深埋,当成是一辈子的秘密。
甄蝶缓缓的跌入梦境当中,只是过往的回忆仍不愿意放过她,清晰的再度入梦……
跑跑跑……甄蝶感觉到胸腔无法喘息的压迫痛苦,她使尽吃奶的力气拼命往前跑,脚上的低跟凉鞋早已经在逃跑的过程当中掉了一只,为了不阻碍速度,她当下也把另外一只给甩了。
她知道自己不能停下来,只能拼命的跑,往有光线的大马路跑,那么她或许还有一丝的机会,可以从恶狼的手中获救。
只是人生地不熟的,她根本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奔跑才是正确的,只能盲目的在巷子里不停的穿梭奔跑。
后头传来三只恶狼邪恶的大笑声,尽管她已经跑到快要断气了,还是不能停下来。
这就是当好人的下场……她为什么会在自己二十五岁生日的这天,把自己逼到这等惨状呢?
若无法顺利逃出的话,可能会被三只恶狼给……她不敢再继续往下想了,跑跑跑,她只能一直跑跑跑……因为她不想在二十五岁生日的这一天,在纽约街头被黑人给奸杀了。
其实她此时本来应该在美国的麻省,由新婚的姊姊跟姊夫帮她欢度生日才对。
可是她却在三天前临时起意,决定不再打扰新婚的姊姊跟姊夫,她留了言,独自来到纽约。
她想要探险,自己一个人在陌生的丛林里探险,这是她送给自己的二十五岁生日礼物。
因为她总是被家人保护得很好,宛如温室里的花朵,她不想再当娇嫩的花朵了,她想要活出不一样的自己。
于是她独自到了纽约,在这个号称各色人种大熔炉的都会闯荡,体会以前从未有过的生活方式。
三天来她独自一人踏遍纽约各个街道,今晚是为了替自己庆生,才决定找间酒吧体验纽约的夜生活。
她有仔细的挑选过,找了间比较单纯的酒吧进入,且只点了杯粉红色的天使之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