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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他眸光忽明忽灭,像是被问住了。

  “你不会的。”她涩涩地低语,凝望他的明眸如潭,深邃迷离,藏着连她自己也未察觉的伤感。

  “现在的我,并不欣赏你这种男人,而你也不喜欢这样子的我,既然这样,我们又何必勉强在一起?”

  “我……不会对你放手。”沉默许久后,他只有这一句话。



  她讥诮地冷笑。“不放手又怎样?我们之间已经没有爱情,我不记得你了,对你根本没感觉……”

  “于澄美,你闭嘴!”

  “不让我说,事实就会变得比较美好吗?萧牧理,你才是闭着眼睛蒙着耳朵的那个人!”

  撂下那无情又冷漠的一番话后,她离开了,她以为自己走得潇洒、走得不在乎,她以为迎接自己的应该是海阔天空的生活。

  可并非如此,与萧牧理分居这几个月来,她经常觉得自己心房空空的,仿佛哪里破了洞,遗落了某个很重要很珍贵的东西,教她茫然彷徨,不知所措。

  她想,她弄丢的,就是四年前那个决意改变的自己。



  她必须找回来。

  下定决心后,她来到之前工作的舞蹈教室,虽然她对这里的环境很陌生,但舞蹈教室的老板娘见到她却像见到老友般热络。

  “我知道你都不记得了,澄美,可你在这里教舞这几年,学生们对你评价都很好,我也很喜欢你,我们常常一起偷闲去逛街吃饭。”

  是吗?听着老板娘热情地诉说从前的点点滴滴,于澄美有些不自在地苦笑。

  “听说我来这里工作以前开了一间咖啡店,你知道那家店在哪里吗?”她努力想问出蛛丝马迹。

  “这个嘛。”老板娘蹙眉想了想。“有一次我们去喝咖啡时,你有跟我说过那家店的风格跟你以前开的店很像。”

  “是哪家咖啡店?”

  老板娘告诉她店名,她在记事本上记下来。

  老板娘看着那本精致的皮革手记,赞叹。

  “你果然还是喜欢用这种手工记事本,以前我问你怎么不跟你老公一样用iPad,你说还是喜欢手写的感觉。”

  “是啊。”于澄美微微一笑,盯着自己从书店买来的名牌手记本,忽地有些恍惚。这个喜欢手写记事的习惯倒是从小就养成的,一直没变。

  “对了!”老板娘想起什么,拍了拍头。“你跟我说过,以前你那间店里还摆了些你自己亲自从各国搜刮回来的手工记事本,好像还有几本是绝版珍品,你把店面顶让给别人后,那些记事本就送给常客当纪念了。”

  送给常客?于澄美眼眸一亮。这件事倒可以查一查,或许有些人会将收到纪念珍品的事PO上网跟朋友分享。

  她又跟老板娘打探了好些事,最后老板娘送她出门时,从办公室里拿出一方包装精美的礼盒。

  “这个是你发生车祸那天,我们中午一起去吃饭时你在一家店里买的,是你事先特别订做的手工雪花球,你说是要送给你老公的结婚纪念礼物,后来你说要先去银行办点事,要我先帮你把礼物带回来,结果没想到你就出车祸了。”

  说着,老板娘重重地叹气。“这东西就一直放在我抽屉里,忘了还你,真不好意思。”

  “没关系,谢谢你帮我保管。”于澄美接过礼物,又跟老板娘慎重地道谢,这才告辞离开。

  第7章(2)

  刚坐上她停在路边的那辆白色BMW跑车,她便迫不及待地拆开礼盒包装。

  盒子里用泡棉层层叠叠地包了个剔透细致的雪花球,水晶球体里一个穿着连帽红外套的可爱小女孩蹲下身来,怀里抱着一只白色长毛狗……不对,那不是狗,狗的尾巴没那么长,那条长长的毛茸茸的尾巴几乎有身体三分之二长,四肢短小,尖嘴大耳,瞳孔椭圆,更像猫的眼睛而不是狗的圆眼瞳,眼神晶亮闪烁,透着某种野性与狡猾……

  这是狐狸!

  “狐狸,萧狐狸……”于澄美喃喃唤着,双手抚摸着玲珑冰凉的雪花球,脑海不争气地回忆起那个在汽车旅馆的夜晚。

  那夜,她喝醉了,对他又撒娇又耍赖,闹得他不知如何是好。

  忆起当时的荒唐,于澄美粉颊窘热,颊色嫣红,像刷上了一抹淡淡的胭脂。

  小女孩与狐狸——这就是她准备送给他的结婚礼物吗?莫非是意味着她和他......

  于澄美倏地咬牙,不许自己再想,她将雪花球收进盒子里,重新包好包装纸,系上缎带。

  忽地,手机铃声响起,她瞥了眼来电显示,是周敦才打来的。

  “有事吗?”她问,语气是连自己也未察觉的冷淡。

  “只是提醒你,晚上党的募款晚宴别忘了。”

  “我知道,我会准时到的。”

  挂电话后,于澄美怔忡地出神。

  她其实并不想出席这场晚宴的,她出身政治世家,尽管这几年都没露面,仍有些世交的叔叔伯伯阿姨记得她,在那种场合遇上了,问起她近况如何,又得费一番解释。

  问题是她父亲非要她去,说她这么一直躲着也不是办法,总有一天要重回社交界,趁现在在竞选办公室帮忙,正是好机会。

  父亲的叮咛言犹在耳,而她习惯了顺服。

  只能去了。

  想着,她无奈地叹息。

  狭路相逢!

  当于澄美做好心理准备,盛装出席这场政党举办的募款晚宴时,她以为她只需要面对那些世交长辈的殷切垂询即可,反正于家早在四年前便编好了说词,说她出国游学了,之后又留在美国工作,直到半年前她才回到台湾,之后加入郑元祈的立委竞选办公室,担任他的秘书。

  她的态度落落大方,语笑嫣然,陪伴在郑元祈身边四处周旋应酬,为他拉拢所有可能的支持力量,颇受好评。

  正当她为自己今晚的表现暗自松一口气,转身意yu 向送酒的服务生拿杯香槟时,指尖却意外碰上另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指。

  看样子是属于男人的手,她以为对方肯定会将那杯香槟让给她,这是基本的绅士风度,哪知那人不仅不让,手指还顺势一弯,暧昧地勾住她嫩如春葱的纤指。这是干么?!

  她震惊,感觉自己被吃豆腐了,倏地扬起阵来,狠狠瞪向那个跟自己抢同一杯香槟的男人。

  不看还好,一看她整个人瞬间结冻,宛如受了魔咒的睡美人。

  “怎么……又是你!”

  萧牧理闻言,剑眉一挑,似笑非笑盯着她,在她还没反应过来时,便松开她手指,轻巧地端起那杯香槟。“看样子你还没忘了我。”

  怎么可能忘?于澄美气急败坏地瞪他。这几个月他们虽然分居,他却时不时制造与她不期而遇的机会,有时是在她吃饭的餐厅,有时在竞选办公室附近,有时在她下班回家的路上。

  他总说是偶然、是意外,可她知道,他是刻意守候。

  这男人,究竟要纠缠她到什么时候?

  “小姐,你还要香槟吗?”服务生疑惑的问话惊醒于澄美思绪。

  她略微尴尬地回过神,见托盘上还有一杯香槟,正yu 动作,萧牧理已经用另一手端起那仅剩的一杯,然后以眼神示意服务生离开。

  他慢条斯理地啜了口香槟,炯炯星阵一直盯着她。“要喝吗?”

  他的嗓音醇厚,微微带点低哑,她听着,不知怎地联想到他啜饮入口的香槟,仿佛感觉到一点甜味。

  但怎么会甜呢?这段日子以来,她从没给过他好脸色,这男人肯定恨死她了。于澄美瞥他一眼,不愿让他看出自己的局促,故作镇定地想接过香槟,不料他臂膀稍稍一侧,避开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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