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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今,嘉永年间,北方鞑靼肆虐,却因国力大不如前,朝廷只得沿袭先代策略年年进贡,以求苟安;然而羊毛出在羊身上,年年有增无减的贡品、贡银,便是转课严税于民。汴江以南的江南地区自古水丰米足,百业兴盛,人民尚能应付渐重的税赋;转看北方几州本就耕土贫瘠,再者鞑靼年有数次边境侵扰,民怨隐隐在心中堆积,只能说所幸尚未有战争祸事,人民只要还有口饭吃,有檐遮顶,也就尚能苦中作乐一番。

  在燕国土抗鞑靼外乱的北御三州里,最西北的岳州有个奉陵山庄,建于天漠石壁后,与世隔绝,无论天下是盛世抑或苟安、和平或战乱,其自立庄以来只关心着一件事——世代守护一座千年的陵墓。

  谁的陵墓?

  有人说是数朝之前一位皇帝的陵寝,驾崩后带了天下二分之一财宝陪葬,所以此陵当中埋有宝藏文物不计其数;也有人说陵里葬的是千年前一名能游走人界、地界的小国国主,因而陵寝通天宫地府、通古今与中原以外之地……谣传甚多,众说纷纭,没人知道实情如何,只知奉陵山庄由洪姓做主,代代传四子,各有其长,各司其职。



  传说这四子当中定有一人,其血能解毒化厄,无论身中何毒,又或百病缠身,只要饮下一口他的血,便会痊愈——此人便是洪家家主,同时也是山庄庄主。

  四子当中定有一人,其目力超群,是为千里眼转世;四子当中定有一人精通古今文字与阴阳咒语,终年守在陵中,为洪家人下奉身守陵之咒,也为陵寝下犯禁受枷之咒。

  四子当中还有一人,其耳力奇佳,武功高强,死在其剑下的盗墓者不计其数;而每五十年一次的归鸿论武,其必榜上有名,亦是江湖留名的人物。传说其使得一手传了千年的洪家剑法,能断人筋脉于弹指间,打散对手七元,废其武功神智于无形。

  如此名门,该是名震天下。

  然而岳州人皆知,传说终归是传说,或许千年前是真,如今的奉陵山庄依旧神秘,但气势全无;洪家人说好听点是安分守己,实则无大作为,与长住奉陵的家族无异。

  不过在这岳州首府奉陵,洪家人做为最早于此落地生根的家族,多少还是有其地位的;洪家长子、次子时有外出走动,在地人仍尊称一声爷。



  据可靠的市井传言,此代洪二爷确是身系象征家主的暖玉剑,然其血是否能解百毒便不得而知;倒是那洪大爷眼力果真异于常人,不仅过目不忘,再远的事物,只要无物遮蔽,没有他瞧不见的。老四么女长住陵中讼咒,不见天日。传闻她每咒一人,身上便多一道疤,因而奇丑无比,满身疮疤。

  街坊见多了洪家大爷、二爷,已有些见怪不怪;四小姐给锁在陵中,故事传久了没个本对照,自也没了意思;于是一直以来,最让街坊津津乐道的,还是那只出府过几次的洪三爷——

  奉陵山庄的洪三爷天生眼力不佳,长年窝在府中当米虫。他的目力在满周岁时被发觉只有五指的距离,随年岁增长以及费心调养,及冠那年他的目力进步到了十步。虽然那时开始便没再有过进展,可洪家人已十分知足,不再强求。

  洪三爷曾有个指腹为婚的妻子,为出身武林名门的单清扬。

  单家一脉单传,清扬是七重门门主单永飞的掌上明珠,早年洪单两家交好,订下亲事,不料出生后才发觉这第三子竟是个眼残之人。单永飞不愿女儿吃苦,于是在她七岁那年上洪家退婚,宁毁自身信誉,也不让女儿赔上一生,服侍个瞎子。

  可亦有另一说,其实两家因故渐行渐远,单家与江湖罗家交好,单清扬年纪虽小,却已可见贪恋财富地位、水性杨花之迹象,移情别恋罗家大少,跪求退婚,以死相逼,单永飞只有答应;再者,单罗两家结亲有益双方在江湖上的地位。风声一过,过往的流言蜚语如何,也是船过水无痕。

  两家相约清扬十七那年完婚,谁知成亲当日,尚未迎娶,仇家杀上门来血洗七重门,单家一夕只余清扬一人。清扬死里逃生,却毁了容,吓跑了罗家大少。

  从此江湖人皆知,单清扬面丑如怪,年二十有三,滞销,怕是一辈子也嫁不出去——

  「我听你在放乌拉狗臭屁!」

  听了那长长长的「奉陵传说之且看奉陵五大家族凋零史」开头,有人忍无可忍地一个拍桌起身,霎时那一桌好酒菜跳离了桌面再落下,惊得那说得口沫横飞、自诩能说上三天三夜一口水也不必喝的说书人,以及酒楼中听得入神的人客全都噤声瞧了过来。

  二楼窗边角落,两人同桌,拍桌起身破口大骂之人身着鹅黄罗裙,本是可人的长相正挤出狠恶的表情,气呼呼地瞪着将桌桌椅椅叠得半天高的说书人,显然对他方才所说故事里的某些部分极为不满。

  说书人长年在这只有外地人才会光顾的酒楼说三道四,被人拍桌的场面早已数都数不清了,不会放在心上;通常会识相地先看看仗义执言的是什么人物,眼下一见是个姑娘,他挥开一旁小二递上来让他润喉的红枣水,轻哼一声,下巴抬得老高道:「姑娘说我放屁,各位客官,若您们到街上随便抓个人问,便会知道我快嘴李说的故事、消息全都其来有自,就算是放屁,那也是香的——」

  「放屁放屁!」那黄衫姑娘恼羞成怒,又是一个拍桌,桌上的筷子桶翻倒,她顺手抓了一把,瞧那说书人还在那儿加油添醋继续说个不停,她反手施力,看准了就要往他屁股下的椅子脚射去。

  「萃儿,住手。」出声阻止的是与她同桌而坐的另名女子,一身暗色长衣,一方暗色轻纱盖去大半面容,只留下闇而无光的双眼觑着冲动发怒的丫鬟。她轻斥:「别惹事。」

  「小姐!」萃儿跺脚,手中蓄势待发的筷子紧握,高举在侧,还不愿放下,「这人妖言惑众,萃儿替你教训教训他!」

  「不许胡闹。」女子斜了萃儿一眼,发觉四周食客全都瞧着她们主仆二人,连忙伸手将脸上的暗色轻纱扣得更牢些;随即起身,不愿承受众人投来的目光,从腰间掏出碎银放在桌上,迳自下楼。

  「小、小姐……」她都还没吃饱呢……萃儿恼地又跺了跺脚,狠狠瞪了那说书人一眼,抛下手中筷子,将众人的议论纷纷抛在脑后,赶紧追着她家小姐身后出了酒楼。

  天色尚早,在明亮的街道上不难找到那抹暗色身影,就这么静静穿梭在嘈杂的街市,没染上一点那热闹气氛而显得格格不入。萃儿快步走到了她身侧,跟了好一阵子,才呐呐道:「小姐,你为什么要阻止我嘛,你分明也在生气不是吗?都被说成那个样子了,怎么还这样敢怒不敢言呢……」

  「那酒楼从以前便是只有外地人才会去的,说些奉陵府的事,夸大其词也是为讨外地人的赏,无需太过认真。」微风迎面轻拂,掀起了面纱一角,她伸手压下,不让面容外露;当细长的手指不意触碰到了左脸上的伤疤时,垂下的眼睫盖去当中情绪。「再说,他也没有说错太多。这脸容,是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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