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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让我说第二次,嗯?”

  于宋忻的语气是那么温柔,可他的动作为什么会这么粗鲁,这么凶猛?她的皮肤在他的指下紧绷、疼痛,她知道他的性格,要怎样就怎样,除了顺他的意,她没有别的办法。

  “啊……不要……”终于撑不住这种凌厉的攻势,于佳辰叫了出来。

  “嗯?”



  “轻一点,拜托……”于佳辰哀哀地求饶起来,以她最不想要的姿势,最不愿意的声音,颤抖地求饶着。

  身子被翻了过来跪趴着,“啪”的一记力道稍重的巴掌拍上她饱满的臀,“怎么求的,嗯?”

  那种疼痛感让她猛地一缩身子,他的呼吸一重,接下来就是没完没了的折腾,一边动作,一边在她耳边低低地说道:“我教过你的,忘了?”

  于宋忻是教过,以最不堪、最让人难忘的方式教过,她此生永远都不会忘记。

  于佳辰咬着唇,呻吟在喉间滚动,她控制不住地一下紧过一下的收缩,嘴里吐出来的话,都是让人羞得恨不得就此死掉,怎么丢脸怎么说,更引来身后的人发了狂。

  她低低地哭了出来,脸蛋在柔软的枕间重重地擦过,眼泪把枕头都浸湿,为什么要这么对她,为什么?她到底做错了什么?可不可以说清楚,至少让她不会那么不甘。



  于宋忻与她,她永远都是居下风,永远都是落败被折磨的那个,她在于宋忻面前所有丢脸的、狼狈的模样都有,她所能做的,只有顺从,只有哀求、哭泣、求饶,怎么可怜怎么做,可他却总觉得还是不够,怎么样都不够。

  这样的疼,这样的痛,似乎是永无止境般,被换了无数个姿势,身上满满的都是汗水,湿滑得如同刚从水里捞出来般,不知道是她的还是他的,空气里弥漫的全是情=欲的气息,连呼吸都是困难的。

  数不清晕过去几次,再做着醒过来,她的意识早已昏昏沉沉,双手柔弱地搂住他,混着汗水和泪水的脸蛋揉进他的脖子里,哭着软软地唤着:“哥哥,哥哥,求你……不要……”

  “哥哥”,于宋忻最恨也是最心软的称呼,她的声音嘶哑软糯,绵得不可思议。

  但在她呼唤着的时候,于宋忻已经不清醒,听不到了。

  于佳辰睁开酸涩的眼皮时,身子已沉得好像并不是自己的一般,耳边传来的是轻巧而快速的键盘敲击声,几分熟悉,几分陌生。

  她的身子依旧是痛的,但那痛里偏偏还有些许清凉的舒适,一身干爽,看来她已经洗过澡,上过药了,但皮肤还是敏感而灼热的,就连丝质的被单摩擦,好似都快承受不住。

  于佳辰辗转地侧过头,看见了那道挺拔的身影。

  深蓝色的睡衣柔软清爽,乌黑干净的发丝让人想伸手去抚摸,宽阔的肩膀,还有结实的手臂,她记得那里的力量,强大到可以将她举起来抵到墙上……

  脸蛋猛地涨得通红,她呼吸一下子乱了,身子某处泛起怪异的酸,与此时她疲惫的酸不一样,非常不一样。

  “醒了就去吃东西。”

  清冷的嗓音打破了那团怪异的热,她一下子从迷思中醒过来,并不奇怪于宋忻不用回头就知道她已经醒了,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如此。

  于佳辰伸手按了按胃,那里空空的,飞机餐咽不下去,一整天什么都没有吃,再加上之前的那场……体力完全耗空。

  她真的饿了,听话地起身准备吃饭,却发现自己的手臂都是软的,努力了好半晌总算是爬了起来。

  拿过床边的睡裙套上,起身刚跨了一步,就拉扯到腿间酸疼的肌肉,她差点痛呼出来。

  还是这么没用,让她忽然就生气起来,气自己,可更多的是气……

  带着薄怒地偷瞪某人一眼,旋即又更气,她就连瞪于宋忻都只敢偷偷地瞪,真是……

  什么时候任性的于家大小姐会这么可怜,这么卑微了?

  都是因为他!于佳辰咬了咬牙,忍住疼痛往卧房外走去。

  这栋小楼是很典型的英式建筑,在剑桥,这样的楼房随处可见,一共三层楼加一个小花园,此时虽然春天还未至,但依旧花木扶疏,绿树葱笼,打理得非常好。

  一点都不意外,于宋忻就是那种天生会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得妥贴无比的人。

  厨房在一楼,瓦斯炉上的锅子“咕嘟嘟”地冒着热气,掀开盖子,一股淡淡的清香弥漫,白果干贝粥,清热润肺,滋阴养颜,对她此时的喉咙干涩特别的好。

  暖暖的雾气喷洒在她的脸上,热度退去后的那种湿润感觉,一直泛到眼睛里。

  盛出食物,粥色如奶,白果圆润,挖了一杓吃入嘴里,绵软清雅的味道真是非常好。

  于宋忻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做任何事情都可以做到最好,哪怕简单的一碗粥都可以煮得如此美味,这人的手里好像就没有困难的事。

  于佳辰一杓接一杓地吃,因为饿,也是因为想要阻止自己不去多想些不应该想的东西。

  她的身子一向都是健康的,除了不太适应坐长途飞机,每次都会莫名地上火,其他的还好。这白果干贝粥,现在喝来最为适宜,可不管于宋忻是有心还是无意煮了这锅粥,她都不要顺着他指引的思路去走。

  从小到大,于宋忻对她好的每一分,后来都会一百分、一千分地拿回去了。

  于佳辰未懂事时,身边就有一个他,一直到后来他到英国念书,他都是一个满分到极点的哥哥,有耐性又温柔,哪怕安静沉默,可对她还是好的,所以当年的于佳辰不要任何人,只要她的哥哥。

  真奇怪,其实于宋忻陪在她身边也没有几年,可她却对他的好记得那么深刻,是因为后来的回忆太可怕,所以之前那些美好才会尤为珍贵?

  那时的她,是多么信任他呀,全心全意,只愿意跟着他,他说的任何话她都会听,也只听他的,每天都喜欢缠着他,缠到就连爸爸都吃醋了。

  可是那天,一瞬间天地变色,快到让她没有丝毫的准备。

  于宋忻国中最后一学期提前去了英国,准备在那边念高中,她那时才知道,原来哥哥是在英国出生的,七岁之前一直在英国,直到被爸爸收养才回来台湾。

  于宋忻要离开,最失落的那个人,莫过于于佳辰。

  记得于宋忻去机场时,她哭得简直是惊天动地,死趴在他的行李箱上,嚷着要跟他一起走,如果不是当时她年纪实在太小,于兴业舍不得她,说不定当年她还真的就跟着他去了英国。

  于宋忻走了之后,她就一直都是不开心的,饭也不吃,就连最爱的冰淇淋都吸引不了她,每天赖在他的房间想念哥哥。

  那时的她,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喜欢于宋忻,没有他在身边,简直就像是生活没有了重心。

  都说小孩子记忆不深刻,难过的事情等时间一过,该开心还是开心,可她不是,于宋忻去了英国,她就蔫蔫的,无论父母怎么哄都高兴不起来。

  好不容易熬到暑假,她死缠着一定要去英国找于宋忻,于兴业一向疼女儿疼到拿她没有办法的,王妙曼也是宠她的,再加上于宋忻打电话回来,很体贴地提议妹妹可以每年暑假去英国,一边学习语言,也顺便可以体会一下异国的生活。

  对于儿子这么疼爱女儿,于家父母很愉快地接受了,于是自从于宋忻出国以后,每年的暑假,于佳辰都会到英国去跟他住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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