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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我的旧衣就那一套,你总得多几套换洗的吧?我包袱里还有几块面饼,你先乖乖洗净身子,待会儿我烤饼给你吃。”一提到食物,他立刻眼睛发亮,梁觅微笑。“你真爱吃,刚吃了十三个包子,还是想着吃。”

  “我很久没吃饱过了。”他讪讪道。

  “你日后可就有口福了,为师的很会烧菜,尤其是烤鸭,鸭肚里填满香料,烤好之后,外皮金黄酥脆,再用快刀连皮切削,注意,可不是每刀都切断……”梁觅边说边淋水,忽然怔住,一次次的热水揩抹淋洗,洗去小脸的污秽,竟露出一副俊秀五官。

  一双斜飞剑眉,颇有傲色,墨黑双瞳浑圆乌深,眸光湛湛有华,口鼻端正,虽然面黄肌瘦,只要多加几餐饭、长了肉,就是个漂亮孩子,不像他,身上带病,长年咳嗽不止,天寒时,魂魄都要咳飞一半似的。这孩子虽然瘦弱,身子骨却比他健壮,气色也没比他差到哪儿,真令他嫉妒……



  “不切断要做什么?”荆木礼口水都快滴下来了,他怎么发呆不说?

  梁觅怔了会儿,忽然重重掐了他脸颊一把。

  “啊!”他疼得大叫。“你干么捏我?”

  “我是师父,我想捏你就捏你,不得多问。”

  “你几岁了?”他揉着脸颊,打量他。

  “十七。”



  他瞠目。“才大我三岁?你根本不够格当我师父!”

  “三岁是不多,但我年方十七,风流潇洒兼一表人才,有我这般英雄出少年的师父,想必令你惭愧。不要紧,只要让为师好好调教,十年之后,你也是人人称羡的少年侠客。”

  罢了,说服这人放弃收徒的念头,不如他认了。

  姑且不论拜不拜师,反正他没亲人,既然有吃有穿又有得住,就跟这人住几天,倘若苗头不对,再溜也不迟。

  他想了想,问道:“你说过,我爹也是你爹是什么意思?你收留我,是为了我爹?”

  “我爹很早就过世了,我娘带着我住在这儿,有一年遇到了你爹,他和我娘相恋,说要娶我娘,我也当他是亲爹一般看待,哪知他早有家室,还有你这个儿子……”梁觅掩口,咳了起来。

  “我娘为此常跟他吵。他曾做了一件坏事,我娘劝他改过,他不肯,两人就吵得更凶了。有一天大吵之后,拔出兵器相斗,误伤彼此,你爹临死前,求我找到你们母子,照顾你们。”

  “你怎么没来找我?”

  “因为我娘重伤,我也受了伤。”

  “你怎会受伤?难道你帮你娘,围攻我爹?”莫非他内心有愧,找到他是为了弥补当年过错?

  “那时我才七岁,武功低微,哪有我插手余地?咳咳……”他咳嗽加剧。“我冲到他们之间想阻止,你爹失手打我一掌,我娘气愤之下,一刀刺穿他胸膛,你爹回砍一剑,削断我娘手臂。你爹只过片刻就断了气,我娘一个月后才过世。”

  他听得惊心动魄。他对父亲毫无印象,这么听来,父亲会拔刀杀人,莫非他不是个好人?他转念一想。“你老是咳不停,难道……”

  “因为你爹那一掌,我心肺受伤,没及时找大夫医治,就留下这咳嗽的毛病,心脉也受损,练不得高深内功。”

  “你——恨我爹吗?”爹伤了他,杀害他母亲,他很怨吧?为何还愿意在人海中寻他?

  “恨?一个是我娘,另一个被我当作亲爹,爹娘死了,我伤心极了,哪会想到恨?”梁觅摇摇头,这么多年,伤痛也淡了。

  “你就一个人活到现在?你没别的亲人吗?”七岁时的他已经到处流浪,有一餐没一餐。

  “嗯,我娘留下这间屋子,让我好歹有个遮风蔽雨的栖身处。城中有几位好心的大叔大婶会接济我。我娘有个姊妹,可我没见过她,也不知她身在何方。”他耸肩。“总之,我照你爹遗愿寻你多年,总算找到你。”

  他一阵茫然。原来他们有如此渊源,他对父亲毫无记忆,也无感情,当然不会想报仇雪恨,何况爹杀了这人的母亲,还打伤他,却只因为爹的一句请托,他身上带着病仍然千里寻他,这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吧?他看着那张苍白俊容,一股敬意油然而生。

  “……你真是个好人。”

  梁觅扬眉。“怎么说?”

  “就因为我爹一句话,你找我这么久……”他颇为感动,找到他又没好处,一定是怕他一个孩子无依无靠,所以不肯放弃,看来他心肠不坏,就是人古怪了点。

  “那当然,英雄好汉最重然诺,为师是英雄,当然也一诺千金,答应了就要做到。再说,为师独居深山,这附近只有树,没个什么玩的,现下有了你,往后就不无聊了。”

  英雄好汉会把人捡回来玩吗?他错愕,看那张俊秀脸庞,面目清俊,不像恶人,但眼神流转间又带一丝狡诈,他实在摸不准这人究竟是好是坏?他是应该留下来,还是该赶快逃?

  “好了,剩下的,你自己洗吧。”梁觅解开他穴道,迳自装了一小桶热水,在墙角矮凳坐下。

  他迟疑,见他背对自己,才把破烂裤子脱下,扔到木桶外。他还是有羞耻之心,沿街乞讨是一回事,可实在无法在人前赤身露体。

  他好多年没洗过热水,泡得浑身暖烘烘的,真舍不得走了。要是每天有饭吃、有床睡,还能有热水洗浴,拜个怪人为师又如何?师父古怪,他头脑清醒不就好啦?

  他一面擦洗自己,一面望着他的“师父”。

  就见他“师父”撩起裤脚,露出小腿,一圈血牙印嵌在腿肤上,显然方才他咬的那口不轻。他正掬起热水洗伤口,水流过肌肤,那截小腿嫩若凝脂,两道牙印在上头,就像雪白糕点给人掰了一道口子。

  他看呆了。他师父怎么这么细皮嫩肉?又见他俯身到一旁木盒拿东西,遮住了脚,不知在做什么。

  他拉长脖子偷看,看不见,偷偷扶着木桶站起,这才看见他取出个小盒,蘸了点药,正往伤口抹。

  他没看错,那小腿肤色莹莹,踝骨端正浑圆,整只脚掌纤细皎白,跟他的脚丫一比,简直是美瓷比破陶片。

  对了,方才没留神,现在仔细一看,那双手也是细致修长,一个男人手脚这么秀气,简直就像个——

  “你是女人?”这个押着他磕头拜师,又把他倒吊着提来提去的,难道是个女人?

  梁觅闻声回头,秀目轻眨,眼角忽地微微抽搐,迟疑半晌,他缓缓伸出一指,指向他。

  他不明所以,顺着他手指方向低头一瞧。木桶不大,他缩坐其中时刚好藏住整个人,这一站起,木桶只遮到大腿一半——

  “啊!”他大叫一声,倒入木桶,溅起好大一片水花。

  没错,他师父确实是个女人,但好端端的为何打扮成男人?

  “还不是为了找你?因为女子在外行走多有不便,我就作男装打扮,也习惯了,穿回女装反而别扭,就这么一直穿着了。你瞧,在收你为徒之前,师父就对你这般用心,你感不感动?”

  怎么这也能怪到他头上来?荆木礼不再追问,总之,就在她的破烂木屋住下了。

  第2章(1)

  她在屋前辟了一块地,种些药草蔬菜,偶尔在附近林子猎些野味,足堪两人温饱。

  吃得好了,他身体渐渐丰腴,也迅速抽高,等他抡得动斧头和锄头,砍柴和耕地的活儿都落在他头上,她又教他一些打猎技巧,他很快成了比她更优秀的猎人,师徒俩的生活由他一肩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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