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矮胖的男人,笑得讨好,笑得不怀好意,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
穿戴着玄黑披风的男人看了胖男人一眼后,便挥挥手,示意下属将这个极为碍眼的男人赶出厢房,以免打扰他的休息。
这男人为了讨好他,已经做了不少的事,然而,那些事对他而言,除了是麻烦以外,再也没有其他的好感。
“慢慢慢慢慢!”眼见男人那个光头高大的下属一步步地向自己走来,胖男人……陈老板连忙出声,伸出双手阻止光头下一刻的举动,连忙飞扑到一直沉默不语,只以眼色与属下沟通的男人面前,“北陵堡主,我……我只是想请堡主去听支曲儿,并没有其他的意思。”
在得闻这位鼎鼎大名,雄踞北方的飞鹰堡堡主要南下经商时,他可花了不少的银两,欠下了大量的人情,才能够邀到他到自己府内小住数天,但花银两时他一点儿都不心疼,因为,如果能够跟这位堡主谈成了生意,那回报,绝对是他花出去的几百倍。
这个北陵飞鹰,几乎是垄断了通往西北方的陆路,不是说他们不让商人将货物载往西北方,而是说,如果商队的货车上没有插上飞鹰堡令旗的话,路还走不到一半,便会被沿途的那些土匪强盗洗劫一空,人财两失。
可怪的是,这些土匪强盗竟不敢去抢插着飞鹰堡令旗的商队。
原来,在几年前,北陵飞鹰曾经领着一队人去剿了当地一个最剽悍、最凶恶的山寨,从此之后再也没有人敢抢飞鹰堡的货。
因此,飞鹰堡等同拿到了通往西北方的通行证,要经商到西北方小国,一定得有飞鹰堡令旗。
“听曲儿?”
北陵飞鹰听到了矮胖男人谈及的闲余活动,挑起了眉,明显对这个提议感到兴趣。
陈老板笑裂了嘴,直觉这用十万两买回来的消息物超所值。
这看似严酷的男人,最爱的闲余节目便是听听曲儿,不管是凄美婉转的,又或者是激昂慷慨的,他都爱听。
“对对对,我想邀北陵堡主去听我们城中,不,是全国最有名的歌姬唱支曲儿,她所唱的曲儿,听过的人莫不称其音绕梁三日,犹如出谷黄莺,彷如天籁。”陈老板卖力地游说着。
“如果我不满意,我马上搬到林老板府上。”北陵飞鹰淡淡地说。
陈老板一窒,北陵飞鹰口中的林老板可是他的死头对,两人在为了得到这宗生意上交过不少次的手,只是彼此都不相伯仲,所以一直争持不下。
但一想到,待会儿唱曲儿的那名歌姬,陈老板豁出去似的道:“没问题!如果待会北陵堡主听不过瘾,我就替您准备马车,送您跟各位到林老板家去!”
北陵飞鹰原不是一个这么容易被人说服的人,他意志坚定,即使受尽了酷刑,吃尽了苦头,也决不会轻易服从,然而,他对陈老板口中的那名歌姬,有了兴趣。
是什么样的歌姬,让陈老板愿意赌上这笔生意?
北陵飞鹰暗忖着,开始暗暗地期待着。
大厅内,人潮为患,人人寸步难行。
可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没有发出半点不满的怨语,更没有仗着自个儿的嗓门大就鬼吼鬼叫的,充斥着人潮的大厅,除了偶而几声不小心被人踩到了脚的倒抽气声外,竟然静得出奇。
一家,怪得很的寻欢阁。
这是北陵飞鹰对美人阁第一眼的感觉。
寻欢阁,何处不是女人的莺声软语,又或者是男人的淫笑声?但偏偏,这美人阁却与一般的寻欢阁不一样。
人人仰首期盼,好似待会有什么只要错过,便会抱憾终生,死也不得瞑目的事发生。
陈老板坐在他的身边,压低了嗓,小小声地道:“因为,咱们的怜儿花魁,只要太吵,或者心情儿不好,就会不唱曲儿,为了听到怜儿花魁高歌一曲,所以大伙儿都尽量不发声,北陵堡主请别见怪。”
看陈老板以及雅座外的人群反应,似乎陈老板所言非虚。
好一个任性的歌姬,要客人不说话的等着听她唱一支曲儿,否则就不唱;心情不好,也不唱,想在塞外最赫赫有名的歌姬也不敢这样对客人,难道就属京内的歌姬气焰最盛?
北陵飞鹰对这歌姬的好奇心,更大了。
正当他想开口问陈老板表演什么时候才会开始时,一名讨喜可爱的清秀丫头咚咚咚地从台下奔上台上,以她清脆的嗓问道:“各位客官,久候了,大家都等得脖子也酸了吧?”
可惜,她的问题得不到大厅上的人,热情的反应。
北陵飞鹰其中一个下属看到这可爱灵动的小丫头,居然像傻子一样的站起来,却得不到反应,张口正想给予她应有的反应时,陈老板以完全不符合他身驱的速度飞扑上前,摀住他的口,不让那声响亮的“对”喊出口。
“兄台,兄台,你可不能回应冬梅,那是考验啊考验!”
看着陈老板豆大的眼瞪到最大,一脸狰狞的与自己的下属对视。
“什么考验?”问问题的自然不是被陈老板摀住口鼻的下属,而是北陵飞鹰。
陈老板放开手掌,坐回北陵飞鹰身旁的位置上,再次压低嗓子,小小声地回答:“这是怜儿花魁给大伙儿的考验,谁人要是应了冬梅,那怜儿花魁就不肯出来给大家唱曲儿。”
北陵飞鹰挑起了眉。
这,是一个陷阱?来这美人阁的,如果不是熟客,或者是由熟客带进来的,一定不会晓得这诡异的规矩,看来,这美人阁也不是什么普通的寻欢阁。
方才进来之时,那森严的守卫,还有那在门口看似无辜,但实际有高深武艺的美丽招待,一般的寻欢阁不会有这样的排场。
再说,能进来这美人阁的,除了达官贵人以外,还有不少江湖上颇有名望的大侠以及各派掌门,一个能吸引到这么多大人物前来的寻欢阁,没有其过人的特色以及,强大的后盾保护着,是绝对做不到如此的。
蓦地,一阵清脆悦耳的丝竹乐徐徐响起,打断了他的沉思。
他回首看向台上,适才那个小丫头已经不知所终,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娉婷修长的绝色美人儿。
果然是当花魁的料子,只看那脸蛋以及那身段,还不用听她唱曲儿,就已经先被她勾去一半的魂,为她着迷得不能自我。
怎料,曲子前奏还没有奏完,清脆如琤音的嗓便响起,带着满满的不悦:“我不要唱『塞鸿秋.失题』!唱这种想情郎、念情郎的曲儿我唱得快腻了。”纵使美人儿皱起眉,但还是别有一番的风情。
丝竹乐声戛然即止,就怕再多弹出一个『塞鸿秋.失题』的音调,会教台上的美人更加愤怒。
台下的冬梅心底直呼,不妙!冲上台,好生地安抚又在耍任性的主子:“小姐,怎么了?不唱『塞鸿秋.失题』,要不改唱『浪淘沙.冬至』?再过一旬便是冬至了,唱这首刚好应节。”
“还没有到冬至就唱这首,你不嫌早了点吗?”
白了丫头一眼,丁怜儿脸上的不悦更浓。
“小姐……”冬梅换上一脸的可怜,“你好歹也唱支曲儿吧!你已经足足有一整个月没有唱过半支的曲儿,再这样下去,祈儿小姐说就要逼着冬梅跟你唱曲,小姐你就行行好,别让冬梅吃这种苦好不?”
“唱曲儿有什么不好?你这丫头就只会讨厌唱曲儿。”没好气地用指戳了戳冬梅的额头,丁怜儿朝乐师那儿喊去:“改唱查德卿的『塞儿令?金陵故址』,会不会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