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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不是该恭喜他们呢?错,恭喜的话打死她也不会说,她要做的是破坏、是离间、是把他们两人远远的分开。

  但分开他们就没问题了吗?如果他们就是彼此互属、就是一生注定呢?

  本来她以为没关系的,以为只要她爱他就可以,因为她够坏、够任性,也够会耍赖,总有手段把他留在身边,等一年、两年、十年过去了,他就会慢慢习惯身边的女生除了沐亮云,不会是别人。

  可……原来还是有关系的,只要有心,就会嫉妒、会介意,介意那个男人爱的是别的女人,不是自己……



  亮亮不知走了多久,直到看见一间热闹的酒吧之后,才停下脚步。

  她走进酒吧,点了一杯不晓得是什么东西的红色液体,仰头一口饮尽,灼热感顺着喉咙往下侵袭,呛得她眼泪鼻涕直流。

  她不懂,酒的味道这么差,为什么老是有人一杯一杯往肚子取灌,他们想冲掉什么?是满心的寂寞,还是说也说不出口的哀愁?

  满满的一屋子人,一屋子寂寞环绕着她,她被孤独压得喘不过气。

  小事情啊,不过是姐姐笑倒在二哥的怀里而已,这算什么呢?自己都跟他上床了!

  小事情啊,不过是他们彼此有了约定,那又如何?结婚的男人都可以是别人的囊中物了,更何况只是小小的约定……



  她不会输的,沐亮云哪里会输?她不是在短短几个月里就让人刮目相看了吗?

  她要的东西,从小哪一样没到手?连林道民那个色鬼都被她耍了,她还有什么事做不到?

  她是沐亮云耶!了不起的、伟大的、聪明的、骄傲的、自负的……沐亮云……

  她虚张声势,她夸大自己,可越夸赞、越自大,她就越心虚。

  她又要了杯酒,仰头再干掉,辛辣滋味沿着喉管往下滑,烧了舌头、烧了喉,烧灼了胸口的那股窒息感,烧了她那颗还在大声喊「不公平」的心。

  有没有看过人家煮土虱?先把活生生的土虱用酒浸泡着,等它醉得动弹不得后再下锅,它就死得一点都不痛。

  这是个好方法,来吧,用酒把她的心泡着、浸着吧,让它忘记爱情会令人痛,忘记那个他们相互约定后的笑脸,忘记她爱他、他却爱着别人的事实。

  等到心僵硬、死亡,她就不会再觉得疼痛了。

  亮亮一杯接一杯,不记得自己喝了多少酒,走出酒吧时,她发现天空下起毛毛雨。

  是雨……有雨了?

  是老天知道她太痛苦,明白她的泪水将要决堤,好心为她送来礼物了吗?

  真好,有雨了,有雨的日子她才可以肆无忌惮的哭泣。

  想也不想的,她揭起嘴角,露出灿烂笑颜,然后放任泪水在颊边奔流……

  雨天真好,她不想当公主了,她要当个雨天女孩……

  这个晚上,狼狈的人,不只有林道民。

  第4章(1)

  我看过一篇文章,它在探讨天才教育,内容里谈到许多父母从很小就把孩子当成天才一路训练,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几句话是——三岁会做五岁的事、七岁会读十岁的书,看起来很厉害,但六十岁时会做七十岁的事,还很了不起吗?

  我百分之百同意,同意这种早慧训练是种折磨人的苦刑。

  我在十八岁那年被逼着迅速长大——或许用「被逼」二字来形容并不恰当,因为那毕竟是我自己的决定——不论如何,那段日子不管经过多久后再次回想,都是让人害怕的折磨。

  十八岁的董事长,我不知道在别人心里是羡慕还是嫉妒?但我自己清楚每次开会,我的心跳几乎每分钟都破百,一场会议下来,我像跑了五千公尺,累到喘不过气。房间里的大床对我有着强烈吸引力,很多个晚上,我都在想,如果就这样中风了,再也不必辛苦起床,不知有多好;穿上高跟鞋和套装时,我的腰背挺得很酸,头上紧扎的发,拉得我的头皮发麻……

  只有我心知肚明,我的自信是伪装的,我的表现是被压榨出来的,因为我不服输。

  那几杯酒,让我走出酒吧时晕陶陶的,紧绷的神经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放松与自由,我觉得舒服、畅快。酒醒之后,我又想回到那间酒吧里,向耍着特技的酒保要几杯不同颜色的液体——如果当时我不是在警察局里的话。

  走出酒吧,天下雨了,我脱掉高跟鞋,将头上的发夹一根根抽掉,把昂贵的名牌外套脱掉,让全身毛细孔尽情享受雨水的洗礼。

  我在雨中里流泪,却露出一张夸张的笑脸,我甩着包包、甩着手上的高跟鞋一面走一面跳舞,我歪歪扭扭地唱着歌,发泄着庞大的压力……

  那天晚上,我好想飞到爸妈身边,好想问他们,如果爱情无法如意,放手会不会比较清心?就像十四岁那年,我一个人到墓园里,向妈妈倾吐我对二哥的暗恋一样。

  可是放手……我怎么舍得?

  不都说心想事成吗?那为什么我想了那么多年的事,还是不成?

  不也说成功是一分天才加上九十九分的努力,那怎会在我已经努力过九十八分之后,突然杀出一个口头约定?

  这教我怎能忍痛放弃最后一分努力,直接宣告弃权?

  那天,我口口声声不放手,却越说心越拧、越想心越痛;那天我不断告诉自己没关系,可越不肯承认,其实便是越在意。

  直到很多年以后,我才认清,痛的原因不是我爱他、他不爱我,也不是失恋情愁。

  真正的痛,痛在不甘心。

  亦骅赶到警察局时,满腹的焦虑瞬间变成冲天怒气。

  亮亮就坐在那里,全身湿答答的,散乱的头发黏在脸颊旁,鞋子不见、外套也不见了,惨白的脸上留着化开了的浓妆。

  警察好心给她一条大毛巾,她披在肩上、缩在角落里,像只受尽委屈、可怜兮兮的小猫咪……

  但委屈——她有什么委屈?委屈的是他们三个可怜的兄姐吧。

  当他们看见掉落在门边那份签定的合约书时,着实吓一大跳,担心亮亮是用了什么歪法子才让林道民签下这么「妥协」而荒谬的合约书,她为赌气,和对方交换了什么?

  答案呼之欲出,大哥綮然立刻打电话给林道民,对方没接手机,于是他哥二话不说,拿起钥匙就要到林道民下榻的饭店找人。

  堇韵跟着去了,因为亮亮如果真的出事的话,她会需要……一个姐姐……

  他们都不愿意往这方面想,脑袋却不由自主地朝歪处去,不敢再想,他抛下一句,「我到公司找找看。」

  三人分头搜寻着,直到警察局通知他,亮亮出了车祸!

  一得知这消息,他的神经倏地绷断了,脑袋望有三秒钟空自,完全无法反应,直到确定警察先生要他到警察局接人而不是到医院时,他憋在胸腹的那口气才缓缓吐出。

  此时两人四目相交,她的狼狈袭上他心房,差一点点,他就要冲上前把她抱入怀里,拍着她、哄着她,一句句说着——「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但他终究是强压下不舍,让愤怒涌上心头,瞪她一眼,将温柔全数收敛。

  「二哥……」原本委屈撒娇的低唤声,因他的一记冷眼杀过而咽了回去,紧闭双唇。

  如果之前她还没看清楚他的坚持,那么这回,她已经一清二楚了。亮亮低下了头,对自己凄然一笑。

  酒醒了,酒精让她的身体失温,全身一阵阵发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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