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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老是跑去找周叔,虽然他很忙,可是再忙,他看到我就会露出灿烂笑脸。唉,我对这样的笑缺乏免疫力,只好一找再找,天天赖在他身边,幸好周叔觉得,能够陪我让他觉得很幸福。”

  不舍说:“哦,原来是因为对我的笑容缺乏免疫力,才选择和我当好朋友?”

  可他没说出口的话是:傻瓜,他在你身上寻求疼爱女儿的幸福感,你不也在他身上寻找父爱?

  回忆至此,手机响起,是不舍。他的来电踹掉了刘若依收到包裹时的不愉快,她接起电话。“不舍,找我吗?”



  “能出来吗?我有话想跟你说。”他的口气有些闷。

  “不能在电话里面讲吗?”她很想吃日本料理呢。

  不舍用沉默取代回答,然后,像是心意相通似的,她回答他——

  “算了,你在哪里,我去找你。”

  “我在学校的司令台上。”

  “知道了,我马上到。”挂掉电话,她加快脚步。虽然不舍没有讲太多话,但她感觉到他的沮丧。



  半个小时后,他们双双坐在学校的司令台上。

  太阳还是很大,热死人的八月天,光是呼吸就会让人不停冒汗,不过司令台上很凉,风一阵一阵吹着,司令台两边的树木被风一扬,就出现沙沙声,他们都喜欢这个背景音乐,于是这里成为他们最喜欢的聊天地点。

  背靠着背,刘若依和卢歙手上捧着个碗,一口一口吃着甜甜的草莓牛奶冰。

  把汤匙塞进嘴里,刘若依犹豫了一下,问:“你心情好一点了吗?”

  笑了笑,他知道,她想问这句等了很久。

  转身,与她并肩,像是突然间才发现,依依变得很矮,目光下调四十五度。似乎从国二之后,她就再没有长高过。

  刘若依仰头,对上他的视线,给他一个比草莓牛奶冰更甜的笑脸。

  “这两天,我很衰。”

  他叹气,把冰碗放到旁边,头靠在她的肩膀上。

  “发生什么事了?”她拍拍他沮丧的脸,再喂他一口冰。

  他张嘴、吃掉,心凉脾透开。

  “我大姊回娘家给了爸爸一笔钱,可爸爸一看见大姊就生气,把她的钱丢出门外,重重关上门,不管妈妈怎么劝,他都不肯让大姊进门。”

  “你爸为什么生你姊姊的气?”

  卢歙踌躇片刻才缓缓开口。

  “大姊是个很有企图心的女人,那年我们因为债务逃难到农村,日子过得很辛苦,家里的小孩都要下田帮忙,大姊受不了,离开家跑到台北去,靠自己的力量半工半读、上班,她发誓要脱离穷困生活。”

  “她办到了?”能够带钱回家,她肯定已经实现愿望。

  “嗯。”他点点头,却点得相当沉重。

  “既然如此,你爸应该很开心,不是吗?”

  “大姊她……并不是脚踏实地、一步步改善,自己生活的,她用了投机手段。”

  而那个手段严重违反爸爸的道德观。

  所以他大姊做的工作……并非正途?刘若依低下头,不再追问。

  “我爸很生气,想和大姊脱离父女关系,妈妈没办法劝爸爸回心转意,就连爷爷、奶奶也都站在爸爸那一边,对大姊千百个不谅解。爸还不准我们姊弟和大姊联系……

  “我明白,大姊的确做错事了,但她很疼我,小时候我学英文学得很认真,她常把我抱在怀里说:‘等大姊将来赚很多很多钱,一定送我们家阿歙出国念书,到时候,阿歙要努力,当个有出息的男生。’”

  所以他是卡在爸爸和大姊之间,左右为难?

  “不舍。”她横过手,搭上他宽宽的肩膀,理解地轻轻拍着。“我们没有办法影响大人的看法和做法,他们的是非不是我们有能力插手管的,但我们可以凭着自己的感觉做决定,对我好的,我就对他好,对我不好的,我就离他远远的,让他无法伤害到自己。”

  就像她对爸爸一样,妈妈以为她固执地恨着,却不晓得比起恨,她更害怕的是伤害,疼了她十几年的爸爸呵,转眼间竟然就变了,变成一个她全然陌生的男人,倘若连血缘亲情这样稳固的情感都会改变,那么,世问还有什么事能够永恒?

  同样的一刀倘若由旁人来割,或许她不会感到那般疼痛,但由她最崇拜、最敬爱的爸爸下刀,那个疼啊……她想,这生都无法抹灭。

  “你说得很有道理。”

  她噗哧笑开。“我讲的哪句话没道理?所以……你决定继续和你姊姊联系?”

  “嗯,避着我爸爸。”这样,妈妈也能够安心吧。

  “好啦,这事解决了,还有其他衰事要本公主出主意的吗?”

  “有,我的情书被退回来了。”讲到这个,他不禁脸红。

  “情书?”

  刘若依猛转头,死盯着他的脸,心底翻倒出来的不知道是什么滋味,酸酸的、涩涩的、苦苦的,在齿颊间蔓延。

  用力吸气……她闭了闭眼睛,不断对自己说:不舍是好朋友,好朋友开始谈恋爱,她应该替他高兴,而不是不是放任那种不明的感觉压迫心口。

  再抬眼时,她已压抑下心底纠结,扬开眉头,刻意让自己看起来轻松。“说!哪个没眼光的女生,竟敢退你情书。”

  “就……”

  “等等,我猜猜……是不是我们班的学艺股长,卓安安?”她瞠大眼睛,连嘴巴都张得很大,一副要笑不笑的模样。

  “嗯。”他腼腆地点点头。“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们班有一半以上的男生都喜欢她啊。”

  卓安安可爱、活泼,对谁都是满脸笑意,身上带着一股天然傻气,是男生最喜欢的那种类型,别说男生,就是女生也很难排斥那种可爱。

  “一半以上?有那么多?”他不敢置信。

  “没错,可惜……”她扬了扬语调,再接下话,“你们都没有希望了。”

  “为什么?”

  “她国三就交了一个男朋友,是建中的。卓安安说她喜欢当医生娘,如果你想追求她的话,就把台大医学院当成第一志愿吧,因为你要有本事干掉那个建中的,渺茫的希望才会出现一丝曙光。”

  “唉……你没胡说,她的确是这样跟我讲的。”

  第一次追求女生就宣告失败,对男人而言是很大的挫败。算了,他又不打算考医学院!卢歙耸耸肩,反正告白失败的不会只有他,三两下,他豁达起来。

  刘若依用手肘推推他,试着转移话题,“不舍,你觉得我比卓安安丑吗?”

  他毫不犹豫地回答,“不会,你比她漂亮很多倍。”

  “既然如此,为什么班上男生都想追她,不追我?”

  她刻意装出一脸苦相,看得他眉开眼笑,见她的头靠到他的肩膀上,他亲昵地揉揉她的头发,回答,“因为你看起来很难追。”

  “又没有人追过我,他们怎么知道我好不好追。”

  “那是一种感觉。你看起来高高在上,好像跟大家不是同挂的,就像平民百姓不会去追公主,低层员工不会去追女主管,你像沙漠里的珍珠,珍贵而稀奇。”他盗用李闻的话。

  沙漠里的珍珠?这个形容词不错,尤其知道卓安安是沙漠中的一分子,让她的心情更优,拿到不舍生平第一封情书又如何,她刘若依才是珍贵而稀奇的那一个。

  那股乱七八糟的滋味顿时不见了,她扬起眉头,刻意胡乱指控,“你的意思是我有公主病?”

  “没有,那只是一种感觉,你会让许多男生光是看着你就觉得自己很卑微,如果不是知道你妈妈在开花店,我也会猜测你爸妈是富豪排行榜的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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