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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却扣住她的下颚。「看来你比较喜欢我吻你。」

  说完,他一笑,唇就要贴上她,她忙不迭地伸手捣住他的唇——

  「不要!」她红了脸,气恼地咬住唇,很心不甘情不愿的低头把包包里的手机拿出来递给他。

  他挑眉笑了,拿起她的手机拨自己的手机号码,手机响起,他才把她的手机还给她。



  「那是我的电话号码,记住它。」

  秦牧宇起身,拿出自己的手机晃了晃。

  「我晚上帮你送晚餐过来,来之前会打电话给你,明天一早再来接你去吃早餐和上学,直到你的伤好了为止,我每天都会过来。下午我还有一堂课,先走了,掰。」

  他转身打开房门,骆以菲喊住他——

  「我不会告诉学姊的,你不必这样对我献殷勤!」

  她又不是他的谁,这样接接送送的成何体统?何况他没必要对她这么好,看来他很心虚。



  「你想说便说吧,我无所谓,也许你说了,她还会要你千万不要让我知道呢。」秦牧宇好笑的提提唇,回眸对她一笑。「小学妹,今天让你撞见这样的我,是老天爷怜你,要让你趁早对我这个坏男人死了心,知道吗?」

  知道……个鬼啦!

  骆以菲很想朝他丢枕头。

  她也真的丢了,门却早一步关上。

  秦牧宇在门外哈哈大笑,好像觉得自己身手俐落,得意的咧。

  骆以菲瞪着门板,脸热热的烧着,她埋在心底的声音,这男人这么轻易就听见了吗?

  他竟然知道……她偷偷喜欢着他?

  ***

  为了接她上下学,秦牧宇也不知从哪里变出一辆车来,这样就算了,因为她行动不方便,他索性抱着她走过整个校园去上课,害她的脸自始至终都埋在他胸前根本不敢抬头,心里惶惶然的,就怕遇见学姊,或是这件事被学姊知道……

  「那个……我真的可以自己走……」如果她真的这样被他抱上抱下一个礼拜,她就红了,到时全校大概没有人不认识她。

  「你这句话已经讲了十几次,可不可以换个台词?」秦牧宇挑挑眉,没好气的睇了她一眼,继续往前走,对四面八方投来的目光丝毫不在意。

  骆以菲咬住唇,瞪着他,「我是为了,要——」

  「她已经看见了。」

  啥?骆以菲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

  果真,向美灵和一个同学就站在他们正前方,正目光含笑的瞧着他们。

  骆以菲好想直接凭空消失,也好过面对这样尴尬又不自在的情况。

  「你快放找下来啦!」她的手在他宽大的后背上拍了一下。

  可秦牧宇非但没放下她,还抱着她往向美灵走去——

  「早啊。」秦牧宇大大方方的打招呼。

  向美灵微微一笑,看了他,又看了他怀里的骆以菲一眼。「幸好学妹不重,不然有得你受了。」

  骆以菲不自在的脸红着,看向学姊。「学姊,你叫他放我下来啦,这样很难看。」

  「一点都不难看,这是他话该,谁叫他在楼梯间不小心把你绊倒,害你摔伤了脚,这阵子就让他天天送你上下课,处罚他一下,不必客气。嗯?」向美灵还是一脸温柔的笑,就好像这件事对她而言根本无关紧要一般。

  「学姊……」骆以菲困惑地看着她,想看出她笑容里一丁点的不愿意或是勉强,但却是半点也没有,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不只学长不爱学姊,连学姊也不爱学长吗?那他们两个人为什么要在一起?

  「快点走吧,不然上课要迟了。」向美灵出声催促他们。

  秦牧宇笑着点点头。「那我们先走了。」

  「拜。」向美灵朝他们挥挥手。

  「学姊再见。」骆以菲轻轻地说,环在秦牧宇颈项间的手不自觉地想松开。

  秦牧宇却把她抱得更紧。「你想掉下去?」

  她仰起脸瞧着他,他的脸上一点笑容也没有,反倒严肃得紧,刚刚,他对学姊笑得很温柔,现在,面对她,他却是冷着脸的。

  「你跟学姊说是你绊倒我的?」

  「嗯。」

  「为什么?」

  他低头看了她一眼。「你的确是因为我才在楼梯间跌倒的,不是吗?」

  「所以,你是因为对我感到抱歉,所以才打算每天接送我上下学兼送三餐?」

  「不然你以为呢?以为我是因为喜欢你想追求你才这么做?」他提唇一笑。「我说过了,你连美灵的——」

  一只手蓦地过来堵上他的唇,不让他再说下去。

  「够了,我知道你很讨厌我,不喜欢我,但这样当着人家的面批评对方是很不礼貌的行为,你不知道吗?」

  他深黑的眸瞅着她,瞅得她发慌,甚至臊红了脸,连摀住他嘴巴的手都发烫了,赶紧抽了回来。

  「你干什么这样看人?」她别开眼。

  「我高兴。」

  「可我不高兴被你这样看。」

  「那是你的事。」

  「你——」

  「到了。」他把她抱进上课的教室,她的同学们戏谑地发出一阵嘘声。

  「英雄!」有男生在吹口哨。

  「你是骆以菲的男朋友吗?哪个系的?」几个女生跑过来问。

  被放在座位上的骆以菲尴尬地伸手拉住她们。「别问了你们,他只是一个很讨厌我的家伙,逼不得已才送我上下学的。」

  「是吗?」几个女生看看她,又把目光转向那个抱她来的男人。「为什么逼不得已啊?」

  秦牧宇好笑地扬唇。「因为我有把柄在她手上啊。」

  骆以菲红了脸,瞪他一眼。

  他对她眨眨眼,帅气的转身走了。

  他的背影好看得不得了,高大挺拔劲瘦,比例可以说是完美到无法无天,只是……

  却很孤单。

  孤单到她想冲过去抱住他。

  有一种爱叫包容,将那男人的坏宠到无法无天,然后,尘归尘,土归土,终是如梦一场。

  第3章(1)

  整整二十天,秦牧宇都是这样接送她上下学,外加偶尔陪吃陪喝,连她的书包都是他在拿,话像是二十四小时随传随到的男佣——

  虽然这个男佣对她而言很难用,因为她不敢大方用,而且在不得不用的状况下,还要跟自己的理智及情感拔河,想亲近他,同时却又恨不得离他远些。

  因为脚伤不便,骆以菲这阵子还是没去社团,向美灵偶尔会替她送饭过来,陪她在教室午餐,好心的同学们也会轮流陪她去上厕所或买东西,要说这脚伤带来什么收获,那就是满满的友情与同情。

  当然,还有秦牧宇。

  他每天出现在她面前,虽然还是那副痞子样,但她发现他真的很细心也很温柔,嘴巴不饶人,举止却十分体贴,这二十天下来,面对他时而认真时而玩笑的态度,她也从一开始的慌乱、不知所措,学会镇定如常。

  他常常将她抱上抱下的,手脚却很规矩。

  他常常用迷惑人的眼神看她、逗她,却从来没有真正对她做什么不该做的事情。

  她知道自己越来越喜欢他了,明知这样的喜欢很无望——

  一来她不能对不起学姊,二来秦牧宇也不是一个她爱得起的男人,所以,就只能喜欢,永远也不能说出口的那种喜欢。

  这几天她的脚已经不疼了,除了隔几天的晚上要敷一次药外,上学时她已经可以像正常人一般走路,只是要慢慢走,因为使力的关系,上下楼梯还是有点隐隐的疼,不过对她而言,现在的状态简直是天堂。

  今日,阳光灿灿,空气里飘散着一股不知名的花香。

  她起得特早,推开窗时看见隔壁邻居家院子里的绿意,忍不住大大吸了一口气。再从柜子底下翻出一条橘色短花裙,上身套了一件白色立领削肩上衣,穿上白色圆头娃娃鞋,拿起包包就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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