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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沿用一表千里的道理,婶婆孙子的女朋友的舅公的小姨子家隔壁那位七姑的小表弟,所以是“自己人”,理所当然借用一下是人情。

  反正还债的是和妈,和几个“小”孩子无关。

  “你们烤肉的烟影响了我们的生意就是违法,这叫公共安全法。”他脸一抹,越抹越脏。

  “骗人家不懂法律呀!哪有烟。”她和梦里那只兔子商量好了,它准会帮她的。



  “谁说没有,那不是……”手一指,他愣在当场完全木化。“怎……怎么可能……没烟……”

  “阿伯仔,你不要欺负我们乡下人老实,人在做天在看,良心也稍微摸一摸。”想坑她和家,门都没有。

  “我才三十四岁你叫我阿伯,我非告你公然侮辱罪不可。”他哪有老得让人叫阿伯。

  和风拉过不解世事的汪水仙。“她今年十五岁不叫你阿伯叫什么?我们乡下人的规矩是跟著小孩唤人,不然你说丈夫的大哥要如何称呼?”

  “大伯……”呃!不对,他怎么会被她牵著鼻子走。“王律师你最公正,来说说她犯了哪条法。”

  辩不过人的秃头经理头一摸地推出善辩的律师,一年几百万的律师费可不能白费。



  谁知眼神锐利的律师还没开口,一马横扫的和风眼神轻蔑的一眄。

  “你认识东方奏吧!他也是个律师,虽然有时候不务正业搞搞音乐,不过人家说他是红牌大律师没打输过官司,你想来试试身败名裂吗?”

  王律师的眼神顿时失去锋芒。“你是说东方先生?”

  “就住我家楼下嘛!他家的大肚婆快生了。”做好事果然有好报。

  “张经理,我有事先走了,这种小事用不上我。”他不好开罪律师界的翘楚。

  耳闻东方先生有位亲密爱人快临盆了,可是这件事只有少数同行知情而未向外发布,因此他是先信了八分不愿正面冲突。

  到目前为止,国内的律师人才还没人能赢过东方奏。

  “王律师、王律师……”怎么掉头就走不管事?“你,我认识你,你是撞坏餐厅招牌的小子。”

  秃头经理一眼认出大口啃玉米的和涌,害他差点连玉米梗都吞了。

  “大姊,我们的抗议牌子可以拿出来了吧?”他被诬赖呀!

  “当然,熬夜努力的成果哪能作废。”食指一勾,和风要弟妹们拉开白布,十来面纸糊的牌子一字排开。

  小猫可乐的白毛上也喷上:抗议。

  快气炸的张经理一看到白布上的字和纸睥上的标语,当场血压升肩青节突出,两眼几乎要突成死鱼眼。

  这……这分明是……

  不行了,他要晕倒了,绝不能让老板看到这事,否则他饭碗不保。

  但是──

  来得及吗?

  “奸商不奸哪来钱,一尾苦花要人吞,要钱不要命,死活老百姓……”

  嗯!有意思。

  “招牌砸人人破胆,经理无毛死要钱,一句话,死不瞑目。”

  还有呀!

  草菅人命,人面兽心,心存修罗,佛祖无愿,老母掩面,讹心讹财,继续秃头……

  “哈哈……继续秃头,这句话写得算好。”真不愧是写小说的,词藻丰富。

  “你……你……你在这里干什么?”

  一副见鬼模样的和风惊恐的指著孽缘,目瞪口呆地难以置信她今年的运势背到天怒人怨,为什么是他?

  小镇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每次选举时少说有三、四万张选票,要碰上熟人不见得容易,但他……

  冤孽呀!冤孽!

  让她死了吧!

  第四章

  “你在这里干什么?”

  这句好笑的话应该问她自己才是,看她做了什么好事吓得脸色发白。

  昨夜他花了一整夜看和风所写的言情小说,企图从中找出蛛丝马迹来证实她确实住在镇上,好方便他替大姊找回女儿。

  起先他不太在意小说的内容,以为陈腔烂调的小说千篇一律都在写风花雪月,因此只翻了翻序不感兴趣。

  直到他好奇地看了书中一段对白深觉有趣,不自觉一页一页的往下翻阅,锋利的词汇和发人省思的诙谐让人不可自拔。

  有几本小说他是看得边笑边擦眼泪,因为笑得太厉害连眼泪都笑出来,害他的员工当他疯了,表情凝重地问他需不需要走一趟医院。

  时间如流动的砂不曾停止,夜的暗沉逐渐被光明取代,他仍不觉疲倦的一本接一本看得乐不思蜀。

  一个人的个性会反映在书中,他约莫拿捏到作者的为人,而同时脑海中浮现在火车站巧遇的女孩,两人的影像几乎重叠。

  由作者自述中描写自己是大眼、微胖、懒、不修边幅,而且发长及腰,这些她一一符合,连爱钱的个性都表露无遗。

  他几乎可以肯定她是笔名和风的作者,但是真实身份也叫和风吗?

  也许是看得太认真了,浓烟飘到他所处的三楼有一段时间他才呛得打喷嚏,浓得刺鼻的辣味实在叫人受不了,因此他一惊“失火”了。

  下了楼一看他差点笑出声,哪里是失火,只是几个年轻人在烤肉而已,而且他下来时浓烟已经散了,要责怪也师出无名。

  正想叫员工回工作岗位,一阵熟悉的声音拉住他的脚步,身子一转往发声处走去。

  果然是她。

  但是看了她准备的标语和抗议字眼,他真的无法忍住不发噱,只有“艺术家”才会发明那些令人省思的字眼,叫人由心中发寒。

  不过那句“继续秃头”例外,如非当事人只会觉得好笑,比骂人心如修罗(恶鬼),佛祖没脸渡化,老母掩面羞见人来得有趣多了。

  写小说的就是写小说的,心理较常人不同,引句用字明嘲暗讽不正面攻击,迂回地让人脸色发青。

  “你在我的餐厅前方烤肉不就是要请我吃一顿,我怎好意思不来呢!”嗯!这虾烤焦了,要裹点盐烤才有味道。

  “小偷。”千夫所指……是一根食指所指。

  雷啸天忍不住一笑,“小姐,你没那么小气吧!昨天你的洛神茶、雪绵冰和三色冰淇淋可是我请客,你不该回请一次吗?”口中溢开的无味有一股家的气息。

  这是他要的感觉,让食物包裹著温情,使人吃了以后满心温馨,自然而然的露出真心的笑容。

  他找到了感动,从焦掉的草虾上。

  “搞清楚耶!是你强拉我去的,我是同情你刚从精神病院放出来才勉强……等等,你说这间餐厅是你的?”她没听错吧!

  “没错,你有意见?”草菅人命四个字太严重了,不曾有人在他的餐厅用膳后发生不适现象。

  攸关商誉的指责非同小可,不能等闲视之。

  “算了,跟疯子没什么好说,我要回去补眠。”上梁不正下梁歪,法庭见还比较适当。

  反正东方奏最近很闲,老守著那朵神经兮兮的芍药,早晚变得和她一样爱疑神疑鬼,草木皆兵地以为她快生了。

  “等一下,你耍了一手就想走?”雷啸天出手拉住和风,没问明缘由不许她离开。

  那明显的黑眼圈他不是没看见,但真相更重要,以他对她浅显的了解,她不会拿这种事开玩笑,骨子里她是很有正义感的人,并非她书中序文所言的冷血。

  “我真败给你了,疯子先生,你不要动不动就拉我的奶油桂花手好不好?”前辈子欠他呀!紧追不舍要讨债。

  这人准是属乌龟的,耐力十足,追了一生一世还不满足。

  “雷啸天,我的名字。”她的奶油桂花手的确很滑,软缔绵像烘好的奶酩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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