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她转往厨房的背影,陆懿左突然决定顺从自己的心,如果他们真的彼此相爱,这次他绝对会好好把握住她。
陆懿左休假三天陪着连可儿,除了跟她一起用餐、偶尔听她聊聊天外,大多时间他会待在书房或客厅使用电脑办公,而连可儿见他忙碌时,便坐在一旁,安静地练写字。
只是不习惯拿笔的她,总觉得原子笔使用起来比毛笔还难掌握,但她仍很努力在学习。
原本不放心让对现代生活丧失常识的她一个人在家,但经过这三天的相处,他感觉她已逐渐适应,并没什么大问题,而母亲这几日有些社交活动不便抽身过来,于是他决定让她独自待在家里。
“我要去上班,晚上才回来,你一个人没问题吧?”早上出门前,陆懿左再次询问,仍不免有些担心她一个人待在家里会惶恐。
“没问题,相公你安心去上班,真有事,我知道怎么打电话给你了。”连可儿朝他笑着,相公已教会她如何使用电话手机了。
“嗯,那我出门了,有时间我会打电话回来。”他对着站在门口送行的她说道,转身走往院子外围的大门方向,司机早已经等在那里。
司机弯身为他开启后车门,坐进车里前,他不禁又朝屋子的门口望了下,见着远处的连可儿朝他挥挥手。
他唇角不觉轻扬,心情愉快地上了车。
虽然留她一人独处,倒也不需要担心安全问题,这社区不仅有保全,还有层层的大门守卫,只有住户及授权的相关人员才有通行证可进出,甚至只要待在社区内,完全不需担心私生活会被狗仔队偷窥跟拍,所以他很放心的去上班。
中午,开完主管会议的陆懿左,在前往公司餐厅用餐前,想起在家的连可儿。
这几日都是跟她一起用餐,他不禁掏出手机,拨打电话回家想问她吃饭了没。
第一通电话响了无数声,却是无人接听。
他不禁纳闷,现在才下午一点钟,而她并没有午睡的习惯。
于是再拨打一次电话,响了十多声仍是无人接听,突然间他有些担忧起来。
也许不该轻易留她一个人独处。他开始后悔没找个人陪她,突然很想要赶回家看看。
他又再拨打一次电话,心想,如果仍联络不到她,他便要无视下午的会议,先奔回家再说。
这次电话响了七八声后,总算被接了起来。
“喂喂!是相公吗?”连可儿喘着大气,奔进客厅,急忙接起电话。
“可儿。”听到她的声音,陆懿左蓦地地松了口气。“你在做什么?刚才怎么都没接电话?”害他差点要为了私事而丢下公事。
“呃,你打了很久吗?我在院子里,一时没听到。”她仍是气喘吁吁。
“你在忙什么?”想像她仓皇奔进客厅接电话的模样,他不禁兴味一笑。
“你会回来用晚膳吧?”她没直接回答,眼下只关心这件事。
“会,大概七点到家。”他承诺。以前的他从不急着回家,更不曾在上班时间打电话回家关心询问,因为是她,他反而在意起这些事。
“喔,好。”连可儿点点头。看来,她得赶紧再去院子里寻宝。
“晚上见,拜。”虽仅是简短的谈话,但挂掉电话的陆懿左,心情却是轻松愉快。
晚上陆懿左回到家,餐桌上的料理似乎很不一样。
“这个是?”他先指了一盘石莲花瓣。
“这是石莲花,加蜂蜜食用很可口。还有,野姜花煎蛋、炒百合花、木芙蓉煮的汤。”连可儿介绍了几道花的料理。“冰箱没菜了,幸好院子里有不少花可食用。”
这是她下午一直待在院子忙碌的原因。
“冰箱没菜?”陆懿左一愣,意外她竟会去花园取材!
“幸好还有一点猪肉跟牛肉,这道是菊花肉片。”虽然跟前几天的鱼肉大餐相比,今晚似乎清淡了点,但至少桌上还有盘肉可吃。“相公,对不起,我之前太浪费了,才没几餐就把冰箱清空了。”
她边为他盛一大碗白饭,边不免自责前几天看到那么多丰盛食材,让她忘了节制,才几天便把所有食材消耗光了。
“你早上应该先跟我说一声。”他可以交代助理去超市代为采买,就不会让她为了一顿晚餐而苦恼了。
“你没有生气?”之前那几餐奢豪的餐食,其实大半食物都进了她的胃,她怕相公因娶了个大胃王的妻子而心生芥蒂,甚至讨厌她。
“这有什么好生气的?坐下一起吃饭,我还没吃过这些花料理,看起来很可口的样子。”陆懿左笑着安慰她不必担心。
虽然不知道外面院子是否被她给挖掘破坏了造景,但就算她无心毁了庭院,他其实也不会有一丝责备。
“我明天会派人买食材送来,以后缺什么就告诉我一声。”他不会去检查冰箱,更不知道已经没有存粮了,让她为了一顿晚餐而苦恼,他其实很是不舍。
口里吃着她特制的花料理,虽然比不上米其林三星主厨的手艺,但他吃进去的,是满满的真心及全然的对待。
第5章(1)
“欸,这要给我?”晚餐后,陆懿左从公事包拿出一套文房四宝递给她。“我想,你用毛笔练字应该会比较顺手。”
他见她拿着原子笔的姿势始终很别扭,下午便交代了秘书,帮他买一套文房四宝回来。
“哇~这看起来很高级耶!”连可儿拿起毛笔、砚台、墨条、宣纸,小心翼翼地一一审视着,即使没读过书,她也感觉得出这套文房四宝肯定很贵。“真的要给我吗?”
她如获至宝般笑得很开心。她曾经要求村长孙子教她写字,却没用过真正的笔墨,只能拿着树枝在沙地上练习。
“要不要试试?”她竟然因为收到一套简单的礼物便乐到不行,让他很想再多买几套送她。
“好,可是我没用过耶!”她一双水眸晶灿灿的,很想快快尝试看看。
“新笔要先放温水中泡着,让笔毫放开。”陆懿左教她如何使用文房四宝,甚至动手为她磨墨。
“这墨闻起来好香。”连可儿兴奋地拾起毛笔,轻轻沾上墨液。“相公,我这手势对吗?”
没真正拿过毛笔的她,不禁有些疑虑。
“很正确。”她拿毛笔比拿原子笔自然多了。
“那我要写喽!”她深吸了口气,在摊开的宣纸上,小心翼翼地落下第一笔。
“你已经会写我的名字了!”见她很快地便在纸上写下三个大字,他不禁非常讶异。
正常人马上会写生字没什么好稀奇,但丧失记忆文盲的她,仅在那天下午的短暂练习,竟然已能清楚记得他的名字,令他不能不惊奇。
“可是,写得好丑喔!”连可儿不禁蹙起细眉,虽然感觉毛笔比原子笔拿得顺手,但写出来的字仍是弯弯扭扭,大小不一。“这个丢掉,我再重写。”
她非常不满意处女作,抽起纸张便想揉掉,却被陆懿左抢了去。
“练习的东西应该留着,以后可以知道自己进步多少,何况,这字写得并不丑。”他柔声鼓励道。以她第一次握笔试写,已算很不错了。
“相公,你真是佛心来着。”虽然才相处几日,但她早已感觉得出相公真的对她很好。
他的高尚品德,对她的温柔态度,让她更加喜欢他,被他深深吸引。
“佛心?”她第二次褒扬他的善心,令他不禁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