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勾起嘴角一笑,坐起身来,做了一个深呼吸──嗯,在这种充满温暖的香味中醒来,心情真是莫名的好。
他很快的下了床,梳洗好,换好衣服后,再也不能克制自己的脚步往小阳台走去。
可是,令他失望的,对面的窗子百叶窗是拉下来的。
他想了一下,假装做起晨操来,先是扭扭腰,跳一跳,再做做伸展操,一边若无其事的说着,“好香的味道啊。”
他继续动动手、动动脚的,可夏芷莹没听见吗?百叶窗动也不动,他蹙眉看着窗子,再深吸一口气,加大音量,“好香啊!”
但对面还是没有任何反应?她不在吗?
不可能,这早餐的味道还好浓。
“咳咳~”
他清清喉咙,打算调皮的来个长天一啸时,百叶窗突然往上拉,一身粉白色洋装的夏芷莹拿着长长的晾衣架,将一个竹篮子挂上后,竟朝他这儿递来了。
他靠向栏杆,伸长手臂,拿走竹篮,看到了里面放有加了蔬菜、荷包蛋的三明治,还有一杯热咖啡。
他惊喜的看着在晨光下更显得清丽动人的脸庞,“这要给我的?”他含笑的黑眸定定的啾着她的双眸不放。
这一眼波相对,夏芷莹的心又很不争气的卜通卜通狂跳起来,浑身血液直往脑门窜,连脸颊都发烫了。
她紧抓着手上的晾衣架,朝他点点头,“对,所以,你吃吧……我得去上课了。”
他一愣,“那你不吃吗?”
她怎么吃?她只有准备那一份啊,但她不好意思说那么白,只是摇头,“我要去上课,来不及了,没关系,我再随便买点东西吃就好,再见。”
话语一歇,她立即放下百叶窗遮掩他的视线,抓着晾衣架的双手就放在失速狂跳的胸口,她在紧张什么?
大大的呼了口气后,把晾衣架放到一旁,她走到床上坐下。
双手摸着滚烫的脸颊,她是怎么了?被他吸引了吗?
不,是他长得太英俊,而且,一双炯亮有神的黑眸频向她放电,分明很清楚自己对女人的影响力,她得把持住,别被他的男性魅力给迷得神魂颠倒了。
她在心里对自己猛做心理建设,接着冷不防想到自己要赶地铁。
糟了!她急急的拿了包包,把套房的门上锁,这才急着离去。
不同于她的匆促,对面的雷克南可是舒舒服服的享用她做的早餐。
当然,他猜出他吃了她的早餐了,毕竟她跟那些想跟他玩玩的女人们不同,不会为了博得他的好感,特地为他准备早餐,所以,原因在于──
他一大早在她的对窗鬼吼鬼叫?!
真是善良。他勾起嘴角一笑。
他低头大口咬着香酥的三明治,说不出的好滋味甜上心坎。
没两三下,三明治就全进了他的肚子,再喝一口黑咖啡,感觉很不赖。
他满足的将身子往后靠往沙发椅背,再看看这一间有一大堆锅碗四散在地上的房间,忍不住笑了起来。
“叩叩!”
敲门声蓦地一响,他转回头,这才看到自行开门进来的潘大同。
“我趁着上班前,特别替你这个上司买了早餐,想来个早餐约会,没想到你吃饱了?!啧啧啧!”
潘大同持着一袋早餐走进来,斯文俊秀的脸庞上有着大大的不以为然,不过在看到摆放了一室的盛雨脸盆、水桶、锅、碗时,他这才尴尬的想到之前被忽略的问题。
“天啊,昨天下大雨,我都忘了,我会搬离这里就是因为外面在下大雨,这里也在下小雨,可怎么……”
他不解的看着干净、没淹水的地饭,再狐疑的看向好友,“你这个大少爷会跪地擦地板?”
“你以为昨天下的是红雨?”
雷克南笑笑的再喝了一口凉了但尝来仍然美昧的咖啡。
潘大同这才注意到大少爷的心情跟昨天打电话给自己时已是南辕北辙,“遇到什么好事了?”他在他身旁坐下,注意到桌上的咖啡杯不是他屋子里的东西。
雷克南眉开眼笑的将昨天的事跟他大略述说一遍,也把自己的决定跟好友说了。
“什么?这间破房子继续借你住?那个台湾女孩肯定很正吧?让你情愿放着豪宅不住,留在这里演落难贵公子。”
好奇之心,人皆有之,他边说边起身往小阳台走去。
“甭看了,去上课了,不过,不知上什么课就是了。”雷克南也跟在他后面。
潘大同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好友,“那你这个上司又要跷班了?”
讲到工作,电克南脸上的笑意一僵,“我有没有去有差吗?不过是个坐领干薪的挂名总裁而已。”
空气里顿时被一股沉闷的气氛所笼罩。
“雷氏企业”是一家计算机及计算机周边产品的制造商,在德州有桌面计算机的组装厂,在旧金山、多伦多都拥有服务器、驱动IC设计等厂,据最近一期全球知名的财经杂志所公怖的五十大单身科技新贵榜,雷克南就排在第八名,原因在于雷氏的总资产傲人,达千亿美金。
只是身为他的麻吉兼大学同窗,潘大同可一点都不羡慕他,就他的感觉,雷克南的人生就像一首悲伤的歌。
雷克南撇撇嘴角,“不提了。帮我打个电话给安,丽娜拿走了我的皮夹跟芯片钥匙卡,你要她重设密码,免得那个泼妇找不到我又闯了进去,还有,你帮我把我的证件全部报遗失再申请好给我。”
“是,”他无奈的点点头,“那丽娜的事,要不要我跟鹰帮老大提一下?这不是第一次了。”
他不得不抱怨,他从来没有看过那么缠人的女人,动不动就去堵雷克南,怕外界不知道她是鹰帮老大的独生女。
但最怪的是雷克南,老是被穿着黑西装的鹰帮手下用枪“请”去跟丽娜吃饭、看戏剧,甚至开房间,他建议过要上司派几个保镖随身保护,可爱好自由的雷克南却不想要有跟班,这才老是上演这种秀。
不过雷克南可不是嫌自己的命长,他又不是九命怪猫,不让保镖跟是因为他掌握到消息,丽娜的爸有派人监控女儿,只要她又找他麻烦,就会有人冒出来解救他。既然如此,他何必再找人保护自己?
何况,丽娜要的是活跳跳的他,哪会伤害他。
潘大同见他笑得诡谲,奇怪的问:“在想什么?你到底有没有听到我说的?”
雷克南直接给他一记大白眼,“你到底以为我是怎么逃开的?十多个孔武有力的大男人守着我一个人,我还能逃掉?你以为我有翅膀?”
潘大同蹙眉,脑筋转了又转,大概猜出应该是有人在帮他,但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破坏丽娜的好事?鹰帮大小姐声名狼藉,个性暴烈又骄纵,是个出了名难惹的麻烦人物!
瞧好友又是满头问号,雷克南仰头一翻白眼,“好了,你去上班吧。”他转身回到床上躺下。
潘大同抿抿唇,看看自己砸了大笔冤枉钱买下却又不得不舍弃的狗窝,“你住这里,要不要替你拿些换洗衣物、换家具什么的?”
“那我要不要直接回我的房子比较简单?!”雷克南没好气的打断他的话。
真是不该顾什么同窗情谊,潘大同这下子倒识相了,干笑两声,拿了早餐走人,反正上司吃饱了嘛。
而雷克南直到他走了,才想到自己身上还是没有钱。
天兵!
璀臻的阳光穿透落地窗,在史泰登岛上这栋荷兰风格的屋内洒进一片金黄,一张米白色的真丝地毯就铺在这间奢华而富丽的书房里,两面墙边置有雕刻精美的桧木书柜,另一边的落地窗则垂着厚厚的纲缎帘幕,阻挡了一半的光线,但阳光已映亮了天花板上的垂挂水晶灯,投射下来的五彩晶光打在下方红桧木桌上那只以玉石雕琢的展翅飞鹰上,鹰眼更形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