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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他已经找到了他的白雪公主,可是她是个白雪坏公主,而且…是个早已有了王子在身边的白雪坏公主。

  第九章

  又过了五个春天、五个夏天、五个秋天、五个冬天……在第六个春天,孟凡衷决定订婚,然后他将在第六个夏天结婚。

  孟凡衷,今年二十八岁,他找到一个很多人心目中的白雪公主当老婆。



  他的准老婆是很多人心中的白雪公主,却不是他心中的白雪公主。

  他心中的白雪公主,是个坏公主,是个消失的公主,是个只存在他回忆里的公主,是个只会在梦中与他相见的公主。

  女人想找白马王子,男人想找白雪公主,他这样到底算找到了没有?

  即使在成为响当当的大律师之后,孟凡衷还是很少开车,他喜欢搭捷运,下了捷运后再搭计程车。

  为什么喜欢搭捷运?因为想找回一点回忆。

  他第一次见到他的坏公主是在捷运的车厢。



  * * *

  我看到他了!

  那个建中的男生,我终于找到他了。

  感谢老天,在我来台湾寻寻觅觅这么久,总算让我找到了!

  今天的情况真是紧急,我看到他的时候车门快关上,我很兴奋,但是我知道这次要是再放他走,也许我这辈子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于是我不顾一切的飞身扑进去,撞倒他,我们两个以很不雅的姿势趴着,周围有好多人在笑,当时我真想跳起来骂他们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

  他变得更有气质、更斯文、三帅了!但是总觉得他好像斯文的有点过头,大文弱了,不够有男子气概,啊!没关系,我可以改变化,爱情的力量很伟大不是吗?

  不晓得他还记不记得我啊?我可是对他印象深刻,而且从那时候就爱上他了呢!

  今天把可乐泼到 身上,希望他不要太生气,因为我是给他个不准再对我说谎的警惕,我是为了他好嘛!他没理由怪我。我还把我的手机号码留给他,我觉得好幸福哦!现在我兴奋得睡不着觉呢!

  孟凡衷从厚厚的公事包拿出一本外皮用月历纸包装起来,最外那一层还套上书套的日记本——这是五年前金优娜离去后唯一留给他的东西。

  这是他当时从美国回来后管理员交给他,管理员说这是他去美国的第二天寄来的包裹。

  他一直把这本日记本带在身边,小心保护,反复阅读。

  女朋友看过,孟凡衷摆明不愿她追问太多,他的女朋友人很好,还很体贴的说每个人都会有几个不愿让人知道的秘密,因此也没放心上。

  不过他不会让她知道这本日记对他到底有多重要,更不会让她知道写这本日记的人至今还在他心坎上,这算是他身为男朋友的体贴,也算是为了回报体贴的女朋友吧!

  每次坐在捷运上,心里总是有一个渴望,希望能再见到她,每当车门快关上,他都会故意站在车门前面,等待一个女孩一头撞进他的怀里……

  但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那个女孩始终没有出现,他总是孤单的坐在车厢里,孤单的翻着她的日记本,孤单的走下车。

  * * *

  他把金优娜租过的房子买了下来,现在是他在住,跟老爸老妈对门而居,但是孟凡衷并不打算结婚后继续住在这里,上个月他买下楼上的一间法拍屋,现在正在重新装演,那儿才是他的新房。

  这里是金优娜住过的房子,每个地方、每个家具都有她碰过的痕迹,她走得匆忙,没有带走什么东西,当时房东打算清一清租给 ,孟凡衷便央求老爸老妈租下来给他住,待他退伍后一年就买了下来,所以家具还是金优娜用过的家具。

  就连衣柜里还有她的衣服,他舍不得丢,他放着,有时会拿出来洗一洗、烫一烫再挂回去。金优娜的化妆品也还放在梳妆台上,有时候他会打开香水,闻着记忆里她身上的味道,他会用她用过的杯子喝茶,会用她用过的梳子梳头发,会用她用过的毛巾洗脸……

  他累了,躺在床上,这是金优娜躺过的床,他幻想着她躺的位置,他不会在这张床上跟女朋友做爱,事实上,孟凡衷也很少带女朋友进来这里,不过,他常常在这张床上脑海里想着金优娜自慰 。

  孟凡衷自己也不明白,为 么他对金优娜的坚持会这么久?他们在一起的时候甚至没有好好的说过一句情话,常常是拳头跟鲜血齐飞,哪来浪漫的耳鬓厮磨,可是他却没有办法忘记她。

  他曾试着要忘记她,可是效果不彰。也许是他不够努力,也许是她根扎得太深,反正她就是一直占着他的心,孟凡衷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够忘记她?也许要十年,也许是一瞬间,也许是生下儿女后,也许是白发苍苍时……也许是至死不渝。

  他放任自己陷入金优娜的漩涡,但是他却还是个柔情万千的男朋友,他不让女朋友伤心,不让她起疑,甚至还顺了她的愿望娶她。

  他记得金优娜说过的一句话:不能跟心爱的人结合是最悲惨的!

  他不想让女友活得这么悲惨,孟凡衷看不惯人世间发生太多悲剧,反正真正的快乐早已离他远去,他再也体验不出快乐,但是犯不着拖别人下水,他可以成全别人的幸福。

  他下个月就要结婚了,金优娜呢?她过得怎么样?结婚了吗?也许有孩子了吧!过得快乐吗?

  ※ ※ ※

  “少年仔,要不要吃饭团,这是我亲手做的哦!”

  “谢谢!”接过阿嫫手中的饭团,他不客气的咬了一大口。

  数年如一日,他每天都会晨跑到山上做运动,这是个好习惯,能舒活筋骨、促进身体健康、呼吸新鲜空气。

  “少年仔,我今天好像有看到你的女朋友咧!”一个坐在石椅上的老公公说道。

  “不会吧!最近她都没跟我来啊!你看错了吧!”他曾带过女友来散步,可是她一来既没有早起的习惯,二来也没办法这样运动,她嫌累,他也不勉强。

  “我也有看到,不是现在这个,是以前那个。”其中一个老婆婆插话。

  “那更不可能。”孟凡衷咬着饭团笑道。

  他坐在山顶,望着沐浴在金色朝阳里的台北城,嘴里嚼着饭团沉思。

  ※ ※ ※

  今天他在山顶对我唱彭羚的小玩意耶!

  呀呼!我好高兴哦!

  戴在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那是爱的光芒吗?我是不是得到了他的心?

  我好想跟他说为什么我那么喜欢他的原因: 你还记得吗?在你读高中的时候,有一次在公车上遇到一个没带零钱的女孩,你按了两次公车卡帮我付钱,那是我第一次来台湾,人生地不熟,可是你知道就这样一个小小的举动多撼动我的心吗?

  那时车很挤,很多人,有一只色狼对我毛手毛脚,我正想对付他,没想到你就转过身警告那个男人,大喊要报警,那时你的身影已经深深刻在我的心上了。

  孟凡衷,我爱你!从很早以前开始,我爱你很久很久了,你一定不知道,从你对我毫无印象来看,我就知道你忘记了,不过我不会生气,因为这是我可以甜甜回忆的一个小秘密,等我高兴再考虑要不你。

  ※ ※ ※

  亏他常自负天资聪颖、脑筋一流,没想到连认个人也不会,一直到看了她的 后,才隐约记得好像有这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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