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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里,陪我走下去,不管会走到哪里。”她在勒索他,她知道。

  “好。”天涯海角他都陪到底。

  秦万里缓缓的俯下身,轻轻在她粉色唇瓣一啄,没人晓得他得花费多少的气力控制,才能不扣住她后脑勺,深深吻住梦寐以求的桃花小口。

  他爱她已经很久很久了,久到他忘了时间,只知第一眼见到粉嫩的玉人儿,她的模样便印在心版上,久久无法忘怀。



  当祖父提起要他入住杜家时,他没有一丝为难或勉强,欣然同意。

  不是为了报恩,也非谋一处栖身之所,只因他做得到,他特殊的体质可以中和她体内的阴气,她需要他。

  为此,他比别人用功十倍的学习,只身在英国接受严苛的训练,不分严冬酷暑的加紧脚步,只求快一点到她的身边。

  所以不是杜家人恳求他,而是他们给了他几乎,让他有理由走向她。

  大小姐,他的。

  “姐姐,姐姐,你有没有看到我的故事书,我找不到它。”



  一个圆乎乎的小肉丸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怕他横冲直撞撞上大小姐,秦万里伸手一揽,抱起颇有分量的陀螺小子。

  “你又把书乱放了?”

  一瞧见姐姐嘴边的笑意,杜千岁忽然觉得她笑得好可怕,“我……我没有乱放,它自己……长脚跑了……”

  “喔?书会长脚,那你这颗猪脑袋怎么还在?”她笑眯眯地捏他两团颊肉,下手不轻地转了两圈。

  她是个坏姐姐,以凌虐幼弟为乐。

  “会痛啦!姐姐,肉肉快掉了。”小肉丸踢着小肥腿,高声叫喊。

  经过的下人捂着嘴偷笑,没人上前解救可怜的小少爷,大家都知道这是姐弟情深的表现,大小姐非常疼爱相差十五岁的弟弟。

  “你吃那么肥,掉一点肉有什么关系,我叫你背书,你给我看故事书,嫌肉太多,要我拧一些下来榨油吗?”小时不学好,大了没出息。

  肥嘟嘟的小男孩惊恐的睁大眼,为时已晚地想到姐姐交代的功课。“管家哥哥,我们快逃,姐姐要杀人了。”

  杜千岁巴着秦万里,死命抓着他脖子不放,小小的脑袋瓜子里想着个子高的人跑得比较快,姐姐铁定追不上。

  “做错事还敢溜,你完蛋了。”她直接拎着他的耳朵,美目圆睁。

  秦万里假装没瞧见小少爷的求救眼神,目光规矩地直视前方,无视杜家上演的姐弟情仇。

  但他微微扬起的唇畔似是带笑,神色柔和的望着打闹成一片的两人,温暖的瞳眸深处看不见即将到来的乌云。

  第4章(1)

  “杜千桃,你这个叛徒,你怎么可以出尔反尔,背叛我们情比金坚的奸情。”

  “忘了带字典就回去翻一翻,不要丢人现眼了,国文造诣这么差,你的医学院是怎么考上的?”真是的,自爆其短。

  “沈贝夏,你给我滚到一边,本小姐是来讨债的,你少在这里碍事。”老虎不发威,把她当病猫了。

  “哈!本人刚荣膺杜大小姐护卫队队长,你敢动她一根寒毛,先踩过我的尸体再说。”她的责任重大。

  听她夸张的说词,长相清秀的女孩笑着啐了一句。“神经病啦!谁要踩着你的尸体,我们还没上大体解剖,等有需要时再请你提供。”

  “呿,咒我早死呀!”没心没肺的冷血动物。

  “是你先要贡献给医学做临床试验,我只是不好拒绝,勉强收下你的大爱罢了。”

  程玉璋是个阳光女孩,削薄的短发让她像个漂亮的男孩子,为人乐观又健谈,开朗的个性如同一颗小太阳,随时在散发光和热。

  而沈贝夏是中美混血的南岛姑娘,五官轮廓相当深,不过外表还是偏东方人较多,非常爱哭,而且热情得让人受不了,朋友常笑称她是来者不拒的大火球。

  这两人都是杜千桃的高中同学,也曾经相约一同考上医学系,一个主攻外科,一个负责内科,一个朝小儿科出击,三人毕业后到杜家的医院工作,干掉食古不化的老学究。

  但是杜千桃的母亲过世后,这个理想成了空谈,三个好姐妹也疏远了一阵,直到上了大学才又在同一学校重聚,再次结为好友。

  除了程玉璋真的考上医学系外,沈贝夏以十分差距饮恨,目前是外文系才女,杜千桃则以榜首之姿入了企业管理系,是该系的系花。

  “你们口渴了吧?来喝杯凉茶止渴。”柔细的嗓音轻轻召唤。

  “没良心,也不想想我对你有多好,居然冷血无情的抛弃我。”害她孤零零的在医学院里孤军奋战,还得面对一群臭男生的嘲笑。

  “拜托,你有完没完,都念两年了,你不累呀!”每次一碰面就老调重弹,她听得耳朵都快长茧了。

  程玉璋没好气的一瞪眼。“你们再两年就毕业了,我医学院要读七年耶!剩下的三年谁要陪我熬呀!”

  她越想越心酸,眼睛也越瞪越大。

  “你还要实习一年。”沈贝夏坏心地提醒她,让她整张脸皱得像苦瓜。

  “我恨你们。”全是她们害的,误交损友。

  “让你恨。”沈贝夏不痛不痒。“哇!这凉茶好好喝,不苦不涩,甜度刚好,桃花,你上哪买的?”

  听她夸凉茶好喝,贪嘴的程玉璋赶紧抢来一杯,沁心的凉意一下肚,暑气全消。

  “家里带来的。”她不吃外食,周姨每日都为她备妥三餐。

  “是不是你那位帅得撞墙的管家准备的?”如果是,她要多喝几杯。

  这叫望梅止渴,吃不到上等肉就只好啃杯子。

  “天气热,他不希望我中暑。”其实她体质偏寒,不容易中暑。

  “啧!真好,有凉茶喝,又有美色可赏,你真是幸福呀!”沈贝夏一脸向往,托着腮帮子作白日梦。

  “有钱你也可以请个男管家,何必羡慕别人?”程玉璋个性很直,说起话来不转弯。

  “可是上哪儿找个兼具实用和美观的大帅哥,你指点我条明路,我马上找来。”又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人比人,气死人。

  “这倒是,我家的管家长得像四角龟壳花,老师板着一张脸,没见他笑过,瘦瘦小小的,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清末遗民,割了下面的太监公公。”一想到那张死气沉沉的脸,程玉璋猛抽了口气,打了个冷颤。她家那一只脚进了棺材的张管家怎么跟人家比。

  “不过长的太帅也麻烦,简直是走动的祸害。”没事找来一堆桃花,烦都烦死了。

  “什么意思?”

  杜千桃不以为意,无动于衷的尝着现烤的糯米糕,倒是身旁的程玉璋迫不及待的追问,好奇得很。

  “你们还记得八班的沈晶晶吧?”那个自诳是校花的女人,老用鼻孔睨人。

  “你是说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像只孔雀的沈晶晶?”她印象不深。

  “对,就是她,听说她高二那年就煞到桃花家的秦管家,还偷偷写情书给他。”作风大胆,一点也不害臊。

  “情书……”记忆拉到过去,思绪飘远。“……有香水味,粉红色的信封,折成心形的信纸。”

  原来是那个沈晶晶。

  “咦!信被你收到了?”不会吧!人家满满的爱慕之意呢!

  “万里把信交给我,托我还给本人,高中女生对他来说太小了。”她记得他想把信揉成一团扔了,是她拦了下来。

  “你偷看了对不对?”沈贝夏好不兴奋,好像自个儿偷窥了别人的私密事。

  “信本来就是给人看的。”她一点也不觉得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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