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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是她的“他”!

  说起这件事,可就是说来话长──

  约莫是小学二、三年级的时候吧!

  更确切的时间,或是怎么开始的,没有人记得起,总之,不知为何,小任永晴忽然迷恋上了那个“他”─—长鸿科技的公子裴谦。



  从小永晴嘴里吐出来的话语推测,那时的她大概是将所有的空暇时间全都用来跟在裴家少爷后头当个跟屁虫,就像橡皮糖似的,甩也甩不掉,藉此观察着偶像的一举一动。

  每天回到家,就听她左一句裴谦、右一句裴谦的报告着今天的观察发现─—裴家公子的一日行程纪录。

  “裴谦今天午餐夹了好几个香菇,所以我也夹了。”晚饭时,她率先报告道,平时最讨厌的香菇,因为有了裴大少的加持,变得美味异常,香菇都不是香菇了。

  “裴谦今天跟坐在他隔壁的女生说,他最喜欢的颜色是绿色。”从此以后,小公主疯狂爱上了绿色。

  “裴谦今天上了六次厕所。”很遗憾的,她努力过,但只上了五次。

  他俩分明是在不同的班级,小永晴却对他前后左右的同学了若指掌,有时甚至连对话的细节都能清清楚楚的讲述,令人为之惊叹。



  她就像个十足的小追星族般,追着偶像裴谦东奔西跑,只差没把他供在家里天天上香膜拜。

  任氏夫妇一开始只是一笑置之,本来小女孩嘛!情窦初开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众人都不以为意,都以为过一阵子她的热情消退了,也就好了。

  可谁知道,小永晴对裴家少爷的关注与迷恋非但没有减少,反而与日俱增。

  幸好,靠着宠女至极的任家老爷、夫人的关系,她这痴迷之路也算走得顺遂──从国小六年级开始,到国中、高中、大学,她和裴家公子读的是同一间学校、念的是同一个班级,让她终于能光明正大的跟她的“他”近距离接触,结束三年默默跟在裴家少爷背后的辛酸日子。

  她的房里摆满了裴谦的照片,她吃他喜欢吃的菜、读他喜欢读的书、听他喜欢听的音乐、说他最常说的口头禅……

  平日里她最喜欢上学,最讨厌放假─—尤其是寒暑假,简直就是让她度日如年!

  任氏夫妇舍不得宝贝女儿承受相思之苦,终日忧愁烦闷,遂在升国一的那个暑假带着她出席裴家的一场宴会,正式将她介绍给裴家夫妇,也让她想见裴谦的心能得偿所愿。

  裴家夫妇知悉她对自家儿子情有独钟后,大力支持他俩的“恋情”,尤其是裴夫人,三不五时就邀她到家里作客,制造她与裴谦独处的机会。

  对任大小姐来说,寒、暑假总算不那么苦闷了。

  这几年下来,裴家夫妇对她疼爱有加,早把任永晴当成是未过门的媳妇。

  现在呢!只消裴家少爷裴谦点个头,两家大概就会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为他们筹画婚事,让这两个从小一块长大的青梅竹马拜堂成亲──尽管这“从小一块长大”的“青梅竹马”,含混了太多人为的刻意。

  只是,这当事者之一的裴谦,心里又是怎么想的呢?

  见她迟疑不前,小林好心的问道:“小姐,要不要我陪你上去?”

  “不用了。”她皱着眉仰望,将整栋公寓尽收眼底,“我自己上去就好,你留在这里等我吧!”

  再怎么看,这栋小公寓实在是不怎么样……也许裴谦就是想体会体会平民百姓的生活,故意住在这种房子里的吧?

  听裴伯母说,裴谦搬到外面住了,还坚持开了一家小店,说是想体验更多的生活经验,学习独立自主。

  据说为了这件事,他和伯父还大大的吵了一架。

  一想到这里,任永晴的嘴角就开始泛起笑意──确实很像是他会做的事情呢!

  他一直都是这样的人,不照着大人们安排的康庄大道乖乖前进,反而自己辛苦辟径,只愿走自己想走的路;他很有想法,绝不随波逐流。

  而她一直都很喜欢他这一点。

  寻常企业的公子少爷,有几个能像他这般有勇气?

  换了是他,又更了不起了──毕竟他可是独子,是长鸿科技未来的接班人耶!

  只是看看这栋破房子……她事先还真没料到他过得这么……

  两年前,她觉得自己在他身边有着太多的不足,因而决定出国学习,增长能力之际,也拓展自己的视野,做个配得上他的好女人。

  两年的时间不算短,她可是花了很大的力气才下定决心的。

  毕竟他也曾为了她做过许多的努力:跆拳道、空手道、吉他,甚至还为她学习烹饪。

  她也有想为他做的事,她不想再像从前那样总因心有余而力不足,只是一味的接受,却无能力付出。

  在国外有专人负责服侍她,她尚且觉得苦闷;裴谦一个人在外,没人照顾,凡事都得自己打理,岂不是更辛苦百倍?

  他和她都一样,以前住在家里,事事有人为他们打点得妥当,过着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什么都毋须担心。

  但现在,他一个大男人的,要怎么收拾?

  大概是放任着家里乱成一团,三餐也没能正常的吃喝吧?

  不过没关系,两年过去了,她回来了──她会帮他打扫房间、为他准备三餐,让他在专心体验不同生活经验之余,全无后顾之忧。

  凡事都可以学习,为了他,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小林,你帮我瞧瞧,我看起来还好吗?”任永晴弯下身子在后照镜前一会儿调整衣服、一会儿梳理头发,顺便检查脸上的妆,做最后的审查。“眼睛有点肿吧?”伸手轻抚过眼圈。

  这该不会就是近裴谦情怯吧?

  人家都说:小别胜新婚,可她和裴谦异地相隔了两年,其间虽有联系,却一次也没见过面,足可称得上是“大别”。

  他会想她吗?

  久别重逢,他会不会为此而感到惊喜呢?或者是觉得失而复得,让他比从前更加珍惜她的存在?

  还是说……这一别,实在是别得太久了,让他对她的感觉渐渐转淡,不知不觉的便忘了她,另觅新欢?

  喝?!

  那怎么行?

  胡思乱想!真是胡思乱想!要知道这两年来,她可是没有一天不想着、念着他,盼的不就是此时此刻吗?

  眼看他就近在咫尺,他俩马上就能见面了,怎么反倒是她在这里自己吓自己呢?

  “小姐看起来好极了,比电视上的女模特儿还要漂亮呢!”小林半是拍马屁,半是真心的回答──无预警的被征询意见,他只能小心的斟酌用语。

  任永晴对着后照镜微微一笑。

  也是,在国外,她没一天松懈保养,用最贵、最好的保养品,进最知名的美容院,请最上等的发型设计师……用钱堆积出来的美丽,就是为了成为一个能让他带出门觉得面上有光的女人。

  费了这么多心思,又怎会徒劳无功?她也真是杞人忧天了。

  应该讶异、惊喜,还是个温柔的微笑,又或是轻轻的拉起她的手?对于初逢那一刹那他会有的表情,她早就想过千百回了。

  至于她,优雅的微笑,抑或是在开门的瞬间举起手高喊“Surprised!”,并冲上前去给他一个热情的拥抱,还是学学偶像剧里带着满满情感的轻声说一句“我回来了”。

  对于初逢那一刹那她该有的反应,老实说,她也早已想过千百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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