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口气说完,然后才发现两人角度有点奇怪。
他一手端着碗公,一手握着汤匙,面无表情的扬起长长的睫毛,仰望着她。
仰望?
仔细一看,可菲才发现她竟然不自觉站了起来,整个人逼到了他面前,一副居高临下在教训他的模样,拿来强调的手指都快戳到他额头上了。
吓?她怎么这么嚣张?!
可菲惊得往后一跳,迅速坐回自己原来的椅子上,尴尬的低下头,低调结巴的道:“咳嗯,总之,我……我知道你的意思……”
“你不需要这么激动。”他慢条斯理的说。
“是是,你说的没错。”她没胆的点头同意。
“我只是提醒你。”他淡淡再道。
“谢谢,我知道,我会注意的。”她心虚的低着脑袋瓜子,并拢双腿,两手乖乖在膝头上放好,受教的道:“真的很谢谢你的提醒。”
他沉默了一阵子。
她抬眼偷瞄他,只看见他若无其事的又吃起了那碗粥。
可菲稍稍松了口气,拉回视线,一边在心底警告自己,真是的,她应该要注意一下自己的行为与态度,他并不是故意找她麻烦,他也是好心才会这样提醒她,并不是恶意的觉得她很笨,需要这样被交代。
“所以,你跟着喂你吃东西的人走?”
“咦?”她呆了一下,猛地抬起头来,只见他已经转回去面对萤幕,一边吃着粥,一边还能空出手敲键盘,看起来像是突然想到问一下的模样,她小脸微红,干笑两声,替自己辩解道:“呃,我那时还很小啦,而且……我饿了啊……”
说着,又心虚了起来。
“哈哈……这好像……也不是理由啦……”
他没有附和,倒也没有反对就是了。
见他放下了汤匙,双手敲打起键盘,她愣了一下。
奇怪,他是吃完了吗?真的有吃完吗?
这个念头,困扰着她,可菲忍不住挺直了上半身,伸长了脑袋,试图从他肩膀上偷看他的碗,但他真的很高,虽然还没他哥哥他们那么壮,可是也差不到哪去了。
她在他身后的椅子上,好奇的东张西望,却始终找不到正确的角度,最后因为实在太过好奇他有没有吃完,可菲只好紧张的咬着唇,偷偷摸摸的站起来,拉长脖子,偷看一眼。
是……空的!
他吃完了那碗粥,吃得干干净净的,连一口都没剩,而且从头到尾没抱怨、没嫌弃,没摆出怪表情耶!
Yes !
她开心的握拳暗喝一声。
叮咚叮咚叮咚!丁可菲得一分!
因为太快乐,她举起双手抖动,扭着屁股,原地转着圈圈无声欢呼一阵,还和左右两边幻想中卯起来替她拍手的观众曲膝道谢,然后才按着心口,镇定下来,但依然忍不住又咧嘴偷笑两声。
跟着,她这才深吸口气,坐回位子上,清了清喉咙,尽量控制声音,不要太兴奋的张嘴问前面那个背对着她的人。
“屠震。”
“嗯?”
“杂烩粥好吃吗?”
她咬着唇,双手在胸前交握,睁着大眼睛,满心期待的等待着他的答案。
前面那个家伙拿起了碗,旋转椅子,回身面对她,将那特大号碗公,送到她面前,瞧着她,吐出一句话。
“你忘了加盐。”
一句话,让她的微笑僵在嘴角,瞬间掉入寒冬,结冻成霜。
你忘了加盐、你忘了加盐、你忘了加盐——
那句话在脑海里无限回圈,她只觉得自己也跟着掉进了那句话的黑暗漩涡之中,不断回旋再回旋的往下坠落。
就在她希望自己能干脆直接昏死过去的同时,她好死不死看见萤幕停在某个画面上,那个画面非常熟悉,里面的房间有着几台电脑,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手上端的一个空碗,女的背对着监视画面,她没看见脸,但是,她再笨也看得出来,那不是别人——
倒抽口气,她猛地被拉回了神智,惊愕的回头仰望,还伸手朝那个角度挥了挥手,一边慌张的转头看向萤幕。
如她所料,里面那个女的也挥了挥手,角度一样,姿势一样。再一次的,她又僵住,脸色刷白,目瞪口呆的看着他,惊恐的问。
“这里有摄影机?”
眼前的不良少年眼也不眨的看着她,然后扬起薄唇,露出如花似玉的微笑。
“对。”
那不是说,她刚刚那些无耻偷看、扭腰摆臀的蠢样全都被拍得一清二楚,他全部都看到了?
啊啊啊,怎么会那么丢脸啊?!
下一秒,羞耻有如火山爆发一般,从无底漩涡中腾腾腾腾的泉涌喷发出来,染红她全身上下。
可菲在眨眼间跳了起来,满脸通红的抓过碗就转身落跑。
第5章(1)
一年容易又春天。
忙碌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
转眼,又到了二月十四日,西洋情人节。
“哇喔…… ”
低头看着那个素雅的粉色信封,丁可菲小小的赞叹一声。
长那么大,来这里之前,她还没看过情书,但到这里工作之后,她三不五时就会在公司的信箱里发现这种信。
简单来说,就是那种没有寄信地址,只有收信地址,还会有点香味的信。
因为情人节到了,最近这几天的这些信,通常都还会随信附上一盒巧克力,这是这些天的第几盒,她都记不清了。
有好几个上面还真的有画小爱心呢。
收件人,理所当然写着某座冰山的姓名。
虽然她好奇的要命,还是没有打开来偷看,只是收到一个专门的盒子里;里面当然早已堆了好几盒和好几包,包装精美的巧克力和信了。
说真的,要是等一下邮差突然按铃拿来一把金莎巧克力的花束,说要给屠震签收,她也不会觉得奇怪。
想到他看见金莎巧克力的脸,她就忍不住想偷笑两声。
可菲先上楼分发好每个人的信件和包裹,最后再把他的情书及巧克力们,一起送到地下室去。
屠震是个天才,长得又高又帅。
他会收到情书,她一点都不意外,没有人喜欢他才会让她吓一跳。
不过她很确定,那些写信的女生,百分之百没人真的认识他,否则就不会写情书给他了。因为她也很确定,熟悉他的人,都知道那些信的下场,最后都会被他拿去喂垃圾桶。
写信给他,只是浪费时间而已。
地下室那个家伙,真的不是个好相处的人,小时候不知道哪里来的念头,她总觉得聪明的人应该比较好相处,因为比较聪明嘛,聪明的人不是应该都比较不容易犯错吗?
她后来才发现,lQ高,不代表EQ就会高,聪明的人,有时候因为太专注在手上的事,反而不会设身处地的去想对方在想什么,而且聪明的人,也一样会犯错。
在这个世界上,所谓的聪明,只是指比较会念书,而不是比较懂事。
当然这个认知,并非认识他才晓得的。
她很小就受过教训了,所以她对太聪明的人,总是会敬而远之。
简单来说,这种人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漂亮的东西,有时候远远欣赏就好,这样比较不容易幻灭。
不过当然不是每个人都了解这个道理的,何况她一开始也曾经被他的美色迷惑过,要不然她就不会按下那个门铃啦,现在也不会在这边当奴才被人茶毒了。
所以她非常可以理解那些姐妹,为什么明明不认识他,却可以在看到他英俊的外貌、聪明的脑袋时,瞬间以为自己坠入情网,找到了缘订三生三世的白马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