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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年暑假,存艾从大学毕业,她还真的很不会念书,四年大学被她念成五专,在最后一刻险险过关。

  下午两点,她要去一问百货公司面试橱窗设计,默恩中午就从办公室里离开,带午餐到她家里。

  存艾嘴里咬着寿司,手里拿一块,转身塞进他的嘴里,他打开嘴巴,咬几口,说:“你乖一点,不要乱动。”

  他在帮她梳发髻。



  他有一双很能干的手,打字又快又正确,修理家具,可以媲美木工,他还会帮她梳头发、帮她写履历表、帮她整理作品集,达做菜都做得比她棒,有这种一百分男人,友人怎能不安心当寄生虫?

  “我怕你饿啊。”她鼓着嘴巴说。

  “等你去面试时,我再吃,你赶快吃完,等一下我帮你画唇膏。”

  他很厉害,她连口红都画不好,他只不过靠一本化妆书,就可以把她打扮成美女,连她身上穿的浅蓝色洋装,都是他帮她挑的,有他在,她显得很愚钝。

  “你要陪我去面试?”

  “对,面试结束,我带你去庆祝。”



  他请了一下午假,说是陪她,倒不如说自己不放心,他怕这个小笨蛋中途出差错,出差错也就罢了,顶多拿不到工作,但要是被欺负呢?这是经常出现在小菜鸟身上的事情。

  “你怎么知道我会被录取?”她嘻笑问。

  “我对你有信心。”他想也不想就回答。

  “是你对自己整理出来的作品集有信心吧。”她给他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他就是有本事整理得像大师作品,他是万能的无敌英雄。

  “别忘记,作品都是你的,对自己有点信心。”他只不过是略加整理。

  “如果还是不录取呢?”

  “吃饱没?”他没直接回答。

  存艾点头,他抽出一张湿纸巾,把她的嘴唇擦干净,开始替她画口红。“如果对方不懂得赏识人才,那就到我那里上班。”

  “哥,我又不是流浪狗,你已经认养我四年了耶,我总该学着独立吧。”

  其实,妈妈和UnclePeter每个月都有寄生活费给她,是哥喜欢她用他的钱,因此带她上大卖场、带她买衣买鞋买食物,带她出去玩,她的食衣住行,他蛮横地一手包办。

  害她养成习惯,习惯依附在他身上、习惯向他要求吃穿,她只差没搬到他家里住了。

  “弄好了。”

  他收拾桌土的东西,存艾一把抢过来,再把便当塞到他手上。“你先吃,这些我来就好。”

  她快手快脚把桌面整理干净,其实,她还算能干,是他老爱说她笨,然后抢先一步、把所有的事情预先帮她安排好,他宠人的手段很高招。

  他把寿司塞进嘴里,若有所思地说:“你不是流浪狗,但是养你会让我很快乐。何况我那里真的缺人手,如果你肯过来帮忙,我会很高兴,反正肥水不落外人田。”事务所正在草创阶段,他需要帮忙。

  “不好啦,你不是已经聘周玛葳到你事务所里上班?”

  “她是个很好的律师,可以替我跑许多案子。”

  “我知道啊,我也知道她抢不走你的心,可是那么优秀的女生在你身边晃来晃去会引发我的危机意识,万一我不小心抓狂起来,你怎么办?干脆眼不见为净比较好。”

  “胡扯,她有男朋友了。”

  “你算算,从头到尾她交过几个男朋友,那些男人来来去去,只有你一直在她身边耶。”她凑近他,口气很暖昧。

  “我们是很好的工作搭档。”

  “搭档是你的认知,说不定她心里想的是近水楼台先得月。”

  “别胡扯,对我而言,她只是个很好用的员工。”

  “对呀,所以我同意你用她啊。”

  他摇头,没好气地拉拉她的耳朵。“我聘谁为我工作,还要你的同意吗?”

  她笑开,笑得张扬得意。“是不需要啊,但是……我确定,你会在乎我的感受。”

  没辙了,是他把她惯得无法无天、骄傲透顶,能怪谁。

  “你千么那么在乎玛蒇?”

  “这是天性,就像野生动物一感觉到有天敌靠近,就会竖起全身寒毛,预备应战。”最重要的一点是,他身边所有女人中,周玛葳的条件最优,不挑选她当假想敌,挑谁呢?何况,她的第六感真的很灵。

  “还天敌咧。”

  他笑着推了下她的脑袋,她顺势倒进他怀里,笑说:“其实理智上,我比谁都清楚,哥爱我,谁都不能取代我的存在,只是情感上……我还不太能够无视。”

  “你啊,要学着信任我。”

  “嗯。”

  “好了,走吧,时间不早。”

  他拉起她的手,她拿起作品集和小包包跟在他身后,好像从很早以前,她就习惯跟在他身后,一步一步跟,一天一天随,跟着他的脚步,安安心心等他在前面为她披荆斩棘,好让她顺利踩出每一步。

  她真担心,他把她养得这么好,要是哪日,她失去他,日子要怎么过?

  在车上,他给她一块喉糖,提醒她,应征时该注意的小技巧,她认真听着,她明白,只要有关她的事,哥都比她自己更在意紧张。

  发现默恩额头上的汗水,她噙起一抹淡淡笑意,从包包里拿出面纸,替他拭去汗水,她说:“哥,你说的话还算不算数?”

  “哪一句?”

  “如果我没录取,可以到你的事务所上班?”

  “当然算数。”

  “那你就不必这么紧张了呀。”

  握住她擦汗的手,他轻浅一笑。傻丫头,他才不是担心她录取不了,他担心的是她对自己失去信心,担心她的骄傲受伤。

  百货公司到了,他替她拉拉衣服,捏捏她的脸颊,仔细叮咛,“我先去停车,面试结束就打手机给我,我会去接你,记住,随时随地注意笑容。”

  “知道啦。”这些话,她已经听了八百遍。

  “不管结果怎样,晚上我都会带你去吃大餐。”

  “好。”

  “还有……在我眼里,你永远是最好的,不懂得录用你的话,是那个上司没眼光。”

  “嗯,我知道。”下车前,她扑到他身上,紧紧一抱。“哥,你是我很用力、很用力追来的,我永远都不要把你放开。”

  “对,永远都不要把我放开。”他重申她的话。

  这天,他们都还太年轻,年轻得不知道永远是多么长久的事情,而再笃定的口吻,都笃定不了爱情的坚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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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默恩还是提早回到家里,虽然他已经收到存艾的来信。

  洗过澡、泡一杯咖啡,他走到后院,拔下一串鲜红莲雾,洗净切片、洒上甘草粉,连同咖啡,一起端到书房里。莲雾也是存艾喜欢的水果,自家的,没农药,甜度不及市场卖的,但存艾就是喜欢。

  走到书桌前,打开电脑,电脑在跑的时候,他抬眼,看见自己钉在软木塞上的两张纸条,那是存艾的愿望,拔下纸条,他再次细看。

  我希望二十五岁之前可以嫁给哥,生两个小鬼,在后院种下芭乐和荔枝。

  我希望可以跟哥一起环游全世界。

  一起……是他们最衷心的愿望,他们希望所有的事都可以一起做,一起工作、~起玩乐、一起说话,他们常想像两个人的生命是交缠成索的麻绳,一起又一起,每个环节都是“一起”。

  只可惜,世事难如人所愿。

  打开文件夹,开新档,他要给存艾回信。

  妹,我快乐,因为你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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