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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嘉仪,你未免太天真,就算穆可楠有孕,他也不会是你一个人的阿朔。别忘记,除了穆可楠之外,还有个李凤书,基于公平原则,她也得有个孩子。再说,穆可楠要的是一个可以依靠终生的儿子,万一她从老大生到老八,每胎都生女儿,阿朔永远不会是哪个女人的……

  分享,是在阿朔身边的女人都该学会的课题,李凤书学了、穆可楠学了,独独我,非但不肯主动学习,还在扳手指计算着,谁谁谁生完小孩,我就可以成为唯一,很好笑吧?

  不管我想要用任何方式否认,阿朔、穆可楠、李凤书都是真真正正的一家人了,而我,仍然是在门外张望徘徊的路人,即便他的心为我保留了一片无瑕空间。

  猛甩头,我把乱七八糟的念头排于脑外。



  握握手中的听筒,我对常瑄问:“既然阿朔有信,为什么你没拿给我?”

  “这封信……是殿下给常瑄的。”他犹豫半晌,回答。

  “我不能看吗?”

  他好似有难言之隐,停顿了老半天才回答:“不能。”

  “为什么不能?我的信还不是借你看。”

  “信里是殿下交给常瑄的任务。”



  “那更好,我看过信,知道是什么任务,就可以帮你啰!我是最热心助人的吴嘉仪耶!”

  “姑娘帮不了忙的。”

  “你又没让我帮过,说不定我比你想象中更能干。”什么忙不能帮呀?我可是吴嘉仪耶,去关州问问,女英雄三个字指的是谁!

  常瑄不说话了。

  每次都这样,说不过咀就闷不吭声,这种人的冷战功力很吓人,以后他的老婆有得辛苦。

  “常瑄,你忘记我们是最、最、最好的朋友,我们同甘共苦过,你帮过我、我帮过你,再大的秘密都可以跟对方讲,对不对?”我用怀柔政策,想融化他这块冰。

  他不应。

  “我们是生死之交耶!有什么话不能讲?”我拗了,他越是不说,我越是好奇。

  “你忘记你欠我一条命?要不是你拐我到关州,我不会差点死于非命;要不是你没把我的话认真听,我不会痛到想咬舌自尽……你看我,我这种人多么宽宏大量,不但没跟你算账,还想都没想就原谅你,我对你这么好,你居然连一封小小的信都不借我看……”

  好吧,我是小人,任性、固执而且爱讨人情的小人。

  然后,意外地,我听见话筒里传来小小的笑声。

  “你啊,就会欺负常瑄,他上辈子欠你多少?”突然,一个熟悉声音传来,一个轻轻的巴掌跟着当头打下。

  我猛地回头,看见一张丰神俊朗、俊美到会让人流口水的笑脸。

  “是你!”我尖叫一声。

  “对,是我。小丫头,别来无恙?”花美男眼底闪过一抹怜惜,摸摸我瘦削的脸颊,问:“常瑄不给你饭吃吗?”

  我猛摇头,把话筒住地上一丢,扑进他胸口,用很热烈的方式欢迎他出现。“我好想、好想、好想念你。”

  他把我推出胸口,对着我的眼睛笑道:“我喜欢你的想念,但……老实说,你现在心底是喊我三爷还是花美男?”

  “花美男。”我想也不想地回答。

  “很好,不经一事不长一智,以后都不说谎了?”他意有所指问。

  “是,不说谎了,再说下去都不知道要死几次才够。”

  可……最早叫我不能随意表真心的人是阿朔啊!是他说要戴好面具才能活得长久。看吧,做人真难。

  他压着我肩膀,把我从头看到脚、从脚看到头,目光上上下下溜了几圈后,扳着我的身子转圈圈,轻声问:“我都听说了,身体怎么样,是真好还是只好一半?”

  “阿朔不相信我在信上写的话?”

  “谁要你有说谎记录,他要我确定再确定。”

  “是真的好啦!不信,你去问阿煜,他现在正在帮我调十全大补丸,让我一天一服,一年后就能长成头好壮壮的大人物。”

  “那么爱当大人物?在关州风头还闹不够?”他溺爱地对我一笑。

  “我虚荣心重嘛!”

  常瑄发现我很久没传话过去,走出门,看见花美男,躬身退到旁边。

  一个爆栗赏上我的额头,他语重心长说:“该收拾收拾虚荣了,回京里后,你得乖乖待在阿朔府里,不能到处惹事。”

  “你把我说成闯祸精了。”我皱皱鼻子不满道。我哪是那种到处点火的人物?

  “你难道不是?”

  见第二个爆栗飞过来,我矮了矮身子,躲掉。“一见面就训人,没意思。”

  “你啊,谁教你让人放不下心。”

  他那声叹息重重敲上我的愧疚感,我抱歉地回看他,很想骂自己一顿。

  我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怎会惹得一群好男人为我牵肠挂肚?我总是用“朋友”来区隔我和他们之间,但我又怎不明白,感情又岂能这么容易就理清?

  “我们一起回京吧!”

  “嗯。”我用力点头。

  “不急,等姑娘身子骨养好了再走。”

  常瑄突如其来的一句,让我满头雾水。

  “三爷!”常瑄又低声唤了花美男。

  我回头,发现他在对花美男使眼色。没错,他们肯定有事瞒我!

  我正要使出缠功,就见宇文谨正端着一盘热腾腾的“麦当劳”走来,远远地就闻到味道。

  “好香哦!”我冲向前,口馋眼也馋。

  好久没吃垃圾食物了,真教人怀念。上回,他允我醒来就能吃到麦当劳,但阿煜阻止,说我的病才好,不适合油腻食物,等啊等、盼啊盼,终于盼到阿煜解禁。

  “好可惜……”我看着盘里的美食说道。

  “可惜什么?”宇文谨问。

  “这不是炸鸡,是鸡米花。吃东西就该豪气一点嘛!切这么小块,哪能享受吮指回味的感觉。”我小声咕哝。

  “喂,不要得寸进尺,信不信我再让你吃上三个月稀饭?”宇文谨恐吓我。

  他说得也对,做人是不该得寸进尺,反正鸡米花一样香甜美味。

  “来来来,大家来吃麦当劳,麦当劳都是为你。”我唱了麦当劳叔叔的广告歌曲,东拉西勾,笑咪咪地把一群男人带进屋里。

  我按下常瑄的肩膀,逼他入座。在我眼里,国君不比亲王大,亲王也不比将军大,我不是神,但强调众生平等。

  “阿煜呢?我去叫他一起来吃。”

  “他忙呢,得给你做药丸。”宇文谨回话。

  我抓起一块鸡米花塞进咀里,含糊不清道:“真糟,阿煜对我那么好,我该怎么回报他?以身相许好了。”

  “你在挑衅我吗?”宇文谨瞪我。

  从我招呼花美男和常瑄入座时,他就很不爽了,我的话无疑是火上添油。我知道,可并不想上心。

  “我哪敢!”我抓起鸡米花,一口一口吃得好爽快。

  三爷吃了、宇文谨吃了,就常瑄还在谨守分际。

  我看不过去,抓一大把塞进他手里,逼他放进咀巴,然后瞠大眼睛,看着他满咀油,笑逐颜开问:“好不好吃?”

  “泡面比较好吃。”花美男接在我后面挑衅。

  我看看花美男,再看看宇文谨,哇塞,把美洲狮和非洲豹放在一起,不知道会擦出什么火花?

  “我喜欢思乐冰。”常瑄也补止一句。

  不会吧,寡言的常瑄也决定加入战争?两票对一票,缺乏公平原则,虽然宇文谨不够温柔可爱,偶尔还有些霸道任性,但我决定站在他那边。

  “鸡米花比较营养。”我直接把整盘炸鸡搬到面前。

  “什么是泡面、思乐冰?”宇文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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