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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忍不住,再多看他十眼。呼吸不顺畅、脑压上冲、胃壁翻动……如果我因为贪看男色,而死于生理机能错乱,肯定可以登上金氏纪录。

  我发誓,他没有靖睿王好看,但是他的电眼功力很高强。

  我发誓,他不必顶着皇子头冠,十个女人会有九个半挑他。

  我发誓,如果和他搞一夜情,会让自己身败名裂,我也愿意勇往直前。



  很怪,见到那位俊美无俦的靖睿王,我想到的是组经纪公司赚大钱,却没有心跳失序的问题,为什么遇上他,一颗心竟管不住地悴悴乱跳?失速频率拉扯着沸腾脑桨,催促着我说些什么、做些什么,绝对不能把交集平白放掉。

  咦?锦鲤很好钓,怎他钓了老半天,没有鱼上钩?俯身细看,我才发现,他的钓线离水三吋。转头对上他的眼睛,发现他也在看我,一股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熟悉感浮现。

  一双眼睛、一个男人,一枝没带钩的鱼竿、一种莫名心悸……落寞的眼神、孤傲的身影……我见过他?

  怎么可能?我才到这个世界没几天,见过的男人五根手指头数不完,可是……到底哪里来的熟悉感,为什么初遇的男子会让我迫切想靠近?

  来不及细细思考,我直觉出口:“想学姜太公?你不够仙风道骨。”

  他没回答我的话。



  再接再厉,我为追逐他的眼光而尽力。“我叫章幼沂,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他看我,眼底漠然。

  但无声胜有声,我就是偏爱他那个调调。风吹过来,几片花瓣飘落,轻轻落在他身上,他一动不动,维持同样的姿势,我直视他,又看得呆了。

  发现自己太花痴,我赶紧收回眼光,尴尬地朝他微笑,试图找话题再勾引他一回。

  说什么好呢?如果在现代,我可以跟他要手机号码、E-mail,可以跟他约在某某电影院门口,谈谈海角七号、聊聊金融风暴,彰显自己的脑袋不是全然的空白。

  但身在古代,能用来谈恋爱的招数太少,偏那些名诗啊艳词的,我又学没几首,总不能第一次见面就对人家说“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吧?进度未免太快。那“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呢?不好不好,都在人生长恨了,还能有什么精彩下文?

  啊,有了!我指指屁股旁边的粗壮树根说:“这叫板根,可以帮助高大的树木屹立不摇。知道吗?树根有很多功用,比方须根,在沙漠地带,植物的须根可以深入地里十几尺,好吸收土壤周围的水分养分。另外还有储藏根,它圆圆胖胖的,可以储存植物需要的淀粉啦、养分啦,像我们常吃的萝卜地瓜都是植物的储藏根……”

  他没反应。

  唉,叹气,我又能发誓了,用这招追男人,十个有九个半会失败。

  撇撇嘴,我低头,用手指头在泥地上画画,想尽办法追出第二个话题来吸引他。

  谈天气?老套;谈时尚?名牌还未在这个时代造就潮流;谈文章?饶了我吧,我只会背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唯闻女叹息,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

  “你去过沙漠?”他突如其来的问句,让我心底的鹿群鼓噪。

  抬眼,微笑狂飙,我努力让自己风情万种,可惜……我猜没用。

  “没去过,不过我知道沙漠是怎么回事。”为了他,我会努力存足银子去一趟撒哈拉沙漠。

  “你知道?”他轻哼一声。那个口气叫做……不屑?

  “我真的知道。”我高举五指发誓。

  “看书?”

  “对。”还看了不少探索频道。这句话,我留在肚子里。

  他转过身子对我,脸上的不屑更明显了。“你知道沙漠刮起风来,遮天蔽日,转瞬间晴朗的天空会变得一片黑暗?”

  他的口气分明在嘲笑我无知,可再无知,我分明比他多演化了千百年,怎能容许自己被山顶洞人嘲笑?

  “你说的那个叫做沙暴,出现的机率不多,倒是沙漠龙卷风就比较常见了。风把地上的沙子卷到几十、几百尺高的天空,形成像柱子一样的东西在半空中盘旋,而且常常会同时出现好几个沙尘柱,沙尘柱把戈壁沙漠变成一个大舞台,蔚为壮观。”我一面说,一面比手画脚,把Discovery里的场景形容个十足十。

  “你……”他眼底闪过一丝惊讶。

  “我发誓,我真的没去过,但我知道沙漠龙卷风是因为地面的空气强烈受热,气流旋转上升造成的现象。”我高举五指,用屈臣氏小姐“我发誓,我最便宜”那招展示诚意。

  “你是谁?”他好看的两道眉头皱起,眼底带上分析。

  终于引起他的兴趣了?太好了,Discovery我爱你!

  “刚刚自我介绍过啦,我叫章幼沂,吏部侍郎家章大人是我爹爹,你呢?”我笑得满脸谄媚。

  他不回答。

  没礼貌的家伙,为了表示骄傲,我应该扭头离去,但骄傲和正港男子汉……我选择后者。于是,我努力不让话题断掉──

  “这位大爷,听你的口气,你去过沙漠哦?”我往他身边挪去,大方、主动,这种事情我从没做过,但碰到这么优质的男人还不懂得把握机会,未免太浪费我受到的教育。

  “去过。”他重新拿起钓竿,继续当他的姜太公。

  “你见过海市蜃楼?”

  “见过。”他淡淡回话。

  “所以你知道那是光折射的原理,而不是脑子里发出来的幻想?”

  他抿直唇,不说话。

  “所以你一定见过比人高的仙人掌、骑过双峰骆驼、看过绿洲、抓过跳鼠蝎子、闻过魔星花?”

  “除了最后一个,其他的都有。”

  “这样啊,书上说魔星花是多肉植物,形状像星星,颜色很恶心,重点是它会发出浓烈恶臭,是相当特殊的物种。”

  “幸好我没见过。”他终于笑了。

  松口气,我也跟着笑逐颜开。

  懂了,他是“智能型男性”,要吸引他,就得尽全力表现出“聪明才智”。

  “你为什么躲在这里?所有人都到前面赏花。”我问。

  “我不喜欢花。”

  “我喜欢花,但是对花粉过敏,打喷嚏会破坏我贞洁娴静的淑女形象。”

  我在胡扯,但是他被我的胡扯拉出更大的笑容。第一次,我觉得打屁是件热络感情的好事情,而且天知道,他笑起来的样子真好看,他的笑容教会我,何谓陶醉。

  他穿着青色长衫,腰间围一条黄色带子,简单爽利的打扮衬托出他的英姿飒飒,能这样同他对望,便是看上十天半个月,我也不会无聊。

  “你一个人来?”他主动问我。

  “我和妹妹一起来,还带了两个贴身婢女,不过……我把她们弄丢了。”我挥挥手,不是太介意搞丢谁。

  “要我找人指点你回去的途径?”

  “好啊,不过晚点儿再说吧,我宁可和你躲在这里。”

  “为什么?”

  “我在躲一群公鸡。”

  “公鸡?”他连眯眼深思的模样都帅毙了。

  “嗯,打扮得花枝招展,顶着尊贵的身份,东边走走、西边逛逛,到处咯咯叫的男人,不像公鸡?”

  “尊贵身份?”

  “尊贵得要命。”我用力点头。

  “为什么躲他们?”好笑从他眼中一闪而逝,灼灼的眼光烫了我一下。

  “他们想看我表演琴棋书画。”我这辈子只当众表演过“如何被母亲罚跪在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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