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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页

 

  他明白他们在说着无聊废话,但不说,她就要走了,不想她走,只好陪她屁。

  “我保证,她连party都没听过,不知道夜店是在做什么,以为酒只能用来做菜,而且相信钢管舞是一种奥运的表演赛。”

  “有这种女人吗?”

  “慢慢找就有,如果找到了……再给我茶叶一千斤?”



  “狮子大开口!”他笑了,在她额上赏一个爆栗。

  “拜托,这种女人已经频临绝种,我替你找到,连一千斤茶叶都舍不得?”

  “好吧,一千斤。”他妥协。

  “那……那……”在屁过那么久之后,还真的得走了。

  白聿鑫也接不下去新话题,笑笑说:“开车小心。”

  “嗯,时速绝对不超过一百五。”



  他又笑开怀。“想要我的茶叶,就努力让自己活久一点。”

  向秧秧咬着唇,也笑了,拍拍他的肩,郑重说:“白聿鑫,你真的是个很好、很好的男人,我们……是朋友了,对不对?”

  “对。”

  “很好的朋友,对不对?”

  “对。”

  “好到可以穿同一条裤子的朋友,对不对?”她把他借穿的衣服拿来讨人情。

  他皱皱眉头,说:“和男人同穿一条裤子,可不是好事。”

  她真心大笑,上车,但在车子发动后,在后照镜失去他的身影之后,笑容垮台,漂亮的眉头染上一抹哀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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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聿鑫望着她的车子,直到它转出森林,再也看不见为止。

  七天、十四天、十九天,向秧秧来到这里十九天,改变他的生活习惯、改变他不多话的孤僻感、改变他的味蕾,连带地,改变他对孤独的享受 。

  以前,他享受一个人的生活,每年总盼着春茶、冬茶采收,从繁忙的大台北南下,到这里过着隐居生活……现在她走了,他突然觉得三十几坪的屋子很空旷,空旷到连呼吸都带着淡淡的忧郁。

  有人说,养成一个习惯需要三个月的时间,而她这个急性女人,只花十九天,就改变了他的习惯。

  走进屋里,他觉得空荡荡的感觉很讨厌。

  打开窗户,对着屋后的森林小径,初发的新叶在枝头透着绿意,于是,他想起她的高跟鞋。

  向秧秧有两双高跟鞋,来这里的第一天就坏掉一双,拿到行李后,她换上自己的套装和另一双高跟鞋,只要他出房间,她就用锲而不舍的态度追着他,讨论把茶叶交给GOHO购物台的若干好处。

  但他不听,转进森林深处,他喜欢森林里的下午,风起,山岚环绕,虚无缥缈间,让他想起高中时期热爱的武侠小说。

  “做生意呢,知名度最重要,如果……”

  “为什么所有的生意人都想上电视呢?那是因为……”

  她说她的,他走他的,没把身后的女人放在眼底,他的步伐大,他走一步她得追上两步,而森林小径光是穿运动鞋走就够吃力了,她穿高跟鞋自然是加倍辛苦。

  等他听见背后有重物坠地的声音时,回头,看见她摔在半路上,而鞋跟又弄坏一只,他忍不住发笑,笑她的狼狈不堪。明明是都市大小姐,跑到这里来对他鞠躬哈腰,怎能不委屈?

  因为那一点点同情,他走到她身边,伸手给她。“我们回去吧。”

  她瞪住他的手,硬是赖在泥地上,大声耍赖,“你这个人怎么那么没同情心?我为你弄坏两双鞋,一辆车子失踪不见,你居然连五百斤茶叶都不肯给!”

  这是两码子事,好不?

  他没解释自己的同情心是不是被狗啃去,问她,“我要回去了,你走不走?”

  “不走、不走,除非你答应我的要求。”她被两双跟随多年的高跟鞋弄得心浮气躁,忘记做生意不可以用耍赖招。

  “好吧,你不走,我先走了。”

  她把头别向一边,他莞尔、离开,并没有走远,只是藏身在一棵大树后面。

  向秧秧还在恰,她在心里默数十秒,和自己打赌,赌他是个心地善良的好男人,可是一回头,她发现整座森林里只有自己。

  她吓了、慌了,匆促起身,却发现断掉鞋跟的鞋子重心不稳,还没站稳,下一秒又摔了。她来不及等自己直起身,先拉开嗓子喊,“白聿鑫, 不要开玩笑,你快出来。”

  他没从树后走出来,反而很坏心眼地偷窥她的衰尾。

  “我有心脏病哦,你不可以吓我,要是我昏过去,就要马上送大医院急救。”

  他没回应,第一次发现,原来耍坏心眼还……挺有趣的。

  第6章(2)

  向秧秧越想越不对,扶着树干,一点一点慢慢爬起来,她的屁股正对着他的方向,短短的小窄裙里是黑色的安全裤。

  他很绅士地别开眼,却听见她大叫,“白聿鑫,我是路痴,不认得回去的路啦……这里每棵树都长得一模一样,我怎么知道回家的方向……白聿鑫、白聿鑫、白聿鑫……”

  他想出来的,却又怕撞见她的安全裤。

  她一次次喊,嗓门越喊越高,不久随便找了个方向,就往那边闯。

  向秧秧的方向感果然很糟,他从树后现身,追着她去的方向,结果她听见他的脚步声,以为后面有个杀人魔鬼,吓得加快脚步,一脚高、一脚低, 高高低低跑得像阿吉仔在落跑,让他不得不出声制止。

  她猛地回头,看见他,一个飞扑,扑进他怀里,拉住他的衣服大嚷大叫。

  “你不可以丢下我!马上就要天黑了,森林里的天黑很可怕……”

  从来不哭的女生在他怀里留下热热的眼泪,虽然事后她矢口否认,但他知道,她是真的真的很怕黑。

  忍不住,白聿鑫又笑得嘴角飞扬。

  想起那些一段段、一幕幕的回忆,他突然发现,她改变的,还有他不爱笑的老毛病,难怪,表哥会夸向秧秧很好,说在她身边,他变得……和蔼可亲。

  他还有十一天的假期,但他不想待下了。

  走到二楼,他不需要收拾行李,只要拿走电脑就可以,但冰箱里的东西,他要全部拿走。

  车子开到村子时,他先绕到表哥家里,交代一下新茶的事宜。对于他的提早离开,表哥很诧异,但想想,也许他台北公司有事情,也就不多留 他。

  在他的车子启动前,表哥像想到什么事似地跑到他的车边,敲敲他的车窗。

  他把车窗降下。“有事吗?”

  “阿聿,我看那个向小姐人满好的,如果可以的话,就试着交往看看。”

  他失笑。表哥不知道向秧秧是个痛恨婚姻、不信任爱情的女人。

  见他没反应,表哥很心急。江绯琳都离开他那么多年了,这个时候,表弟还看不开,白家就他这么一个单传,怎么可以再痴心下去?

  “碰到好女人不要太孤僻,不然她会被别的男人抢走。”他加了恐吓口气。

  她是好女孩?不,她很坏,耍心眼,发布人家的八卦照片,她是百分百的天蝎座,谁都不要犯到她,不然下场会很惨。

  “打个电话给人家,有空多保持联络,说不定聊着聊着,就聊出感觉了。”表哥苦口婆心。

  白聿鑫继续保持沉默。

  “你啊……好啦,不念你了,总之别让表姑担心。”表哥摇头。差这么多,向小姐才走多久,阿聿的和蔼可亲就不见了,孤僻又跑出来见人。

  “我走了。”他升起车窗、离开。

  不知道是不是表哥的话影响了他,后来几天,他好几次拿起电话,却在号码未拨齐时又挂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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