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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靳炜的脚步慢了下来。

  他跟这些特地来接机的歌迷们挥手、点头、微笑,如一的歌声中,若中居然觉得有点感动。

  她猜这应该是reaL的歌。

  但她猜不透的是为什么他们会唱得这样整齐,好像练过几百次似的。



  眼角瞥见他们的面孔,有人激动,有人欣喜,更有人眼眶含泪。

  短短一段路,却走了许久。

  在簇拥之中两人上了车。

  前座那位貌不惊人的司机俨然是训练有素,他们才坐定,九人小巴就像救火车一样冲了出去。

  机场中如一的歌声仍在若中脑海中回荡,一时之间还无法从其中回过神来。

  “沈警官。”



  若中回过神,认出了喊她的女孩子,一个月前就是她送自己到中正机场的。

  “晶晶?”

  名唤晶晶的女生笑得开心,“哇,沈警官还记得我的名字,好高兴喔。”

  “见过面,说过话,不会忘的。”

  “我听人家说当警官的人记忆力要很好,要不然很麻烦。”晶晶笑了笑,突然像是发现什么似的,“咦,你们怎么还握着手啊?”

  若中往下看,对啊,在车里又不是外面,怎么还握着呢?怎么……没人觉得不妥?

  是牵习惯了吗?

  忘记要放开……不对,若中突然想起来,刚开始,他们是为了让人拍照才故意牵手的,有人的地方,牵,没人的地方,放,可是情况慢慢有了不同,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默契被打破,靳炜没放,她也忘了说。

  与靳炜对看一眼,他笑了笑,“晶晶,你变笨了喔。”

  晶晶不服,“干么说我笨。”

  “reaL已经销声匿迹几个月,你觉得媒体会这么干脆的放过第一个回国的人吗?”靳炜的唇角噙着一抹浅笑,“我们上车到现在,都不知道被偷拍几张了,先前伪装得这么完美,我跟沈警官不想功亏一篑。”

  晶晶喔了一声,恍然大悟,“人家忘了嘛。”

  靳炜笑了,“下次别忘。”

  若中看着他,这一个月来,他们过得太简单,简单的让她差点忘记他心机重的事实。

  ***

  靳炜是reaL团员中最早回国的。

  而身为WMM 旗下第一棵摇钱树,团员们的福利自然非比寻常。

  为了通告及开会方便,公司替他们在闹区的华厦租了四间公寓,又为了让他们有合适的空间专心创作,每间公寓都是三房两厅的大格局,除了常态帐单由公司支付外,另有家事助理帮忙打扫家务。

  若中的第一句话就是,“很像。”

  “很像什么?”

  “很像你会住的地方。”

  靳燎微微一笑,何尝听不出来她这句话有点不赞同的意味。

  武焰曾说他的住处,从家具家饰乃至于烟灰缸或杯盘器皿,都有一种价格不菲的味道。

  是简单,但就是因为太过简单,才会给人这种感觉。

  靳炜打开冰箱,从里面取出两瓶矿泉水,递了一瓶给她,“既然有能力,我就不想委屈自己。”

  “没出现纯金扶手椅或是苏富比才会出现的那种唐三彩花瓶,不会太过夸张。”

  若中接过,然后又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对了,你的歌迷在机场唱的那首歌叫什么?”

  “and she said,reaL上张专辑的歌曲。”

  “你写的?”

  “只有旋律跟编曲是。”

  若中扬起眉,“词呢?”

  “我跟莫烈一人一半。”真难得,她第一次问起关于他工作的事情。“原本只是莫烈随手写的几句话,我觉得很有意思,跟他要过来,把词拉长,又谱上曲子,这样完成的。”

  真神奇,“随手几句话就可以写成歌词?”

  “也不算随手。”靳炜微微一笑,意外的发现自己再次说起这个在媒体前已回答过数十次的问题并没有不耐烦,“莫烈想起初恋情人,所以即使是随手,也都含着深刻的感情。”

  而莫烈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他初恋的少女,也是好友武焰的初恋情人。

  那年,他们都才十多岁,武焰跟随地质学双亲到奥克兰,在香港育幼院度过童年的莫烈,则因为被一对研究南半球生态夫妇所收养到了同一座城市,地质学者与生态研究学者是好朋友,武焰认识了莫烈,两人一起玩,一起聊天,一起爱上了同一位少女。

  讽刺的是,武焰与莫烈各自怀着爱恋先后离开奥克兰,而最后留在那湾海水边的,只有那名叫做小静的少女。

  多年后,武焰已然放开,莫烈却还耿耿于怀。

  他记得小静说过的一字一句,所以才有了and she said.

  若中灵活的大眼睛中第一次出现了似懂非懂的神情,“这么刻骨铭心?”

  “正常人对初恋都是这样的。”靳炜看着她,“你的初恋呢?”

  “我的初恋?”若中笑了出来,“等我恋爱后再告诉你。”

  等我恋爱后?

  靳炜眼中是一片明了的神色。

  这些年来,她忙着赚钱,忙着照顾两个还在念高中的妹妹,忙着代替不在的双亲……她根本没时间。

  从机场出来后,靳炜要司机兜到若中的住处,她两个妹妹在接到电话后下楼,一左一右跳上抱住高她们半个头以上的姊姊。

  靳炜自此终于看到若中每次提到时,总会露出微笑的小柏、小樱。

  一对非常可爱的双生儿,他听晶晶说两人念的是北一女中,可爱而聪明,难怪若中会以妹妹骄傲至此。

  喝完水,若中环顾室内,“我住哪?”

  “工作室。”

  三房,一间卧室,一间琴室,另外一间是工作室,没得选,可是,“那你要工作的时候怎么办?”

  “不怎么办,除非,你要跟我睡同一间房?”靳炜的声音透着调侃。

  “谁要。”她回答速度之快,显然毫不需考虑。

  靳炜笑得由衷,听到这样的话,她没有脸红,没有不好意思,她是真真正正把他当作一个工作看待。

  平凡人啊……若中总是用一种很平淡的眼神看他。

  在她心中,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不必符合什么期待或者是幻想,奇特的是,他却在这样的眼神中得到某种程度的自由。

  答的一声,打断了靳炜的思虑。

  只见传真机上缓慢的吐出一个表格,上头有日期、工作性质、几点会派司机去接,一个又一个。

  “你不去看一下吗?”

  “不用。”靳炜气定神闲,完全不理会吐个不停的传真机,“没那么快结束,不用管它。”

  答……答……答……

  终于停了。

  最后的活动出席日期,是十二月三十一日。

  若中看到了,有点不可置信,“你才刚下飞机哎。”

  他撕下传真纸,即使面对那样密密麻麻的行程表时,仍旧面不改色,“所以你知道为什么晶晶一定要我回来了吧!”

  ***

  七月初,若中终于第一次看到靳炜工作时的情形,也第一次体会到她的个案是个大明星的事实。

  行程表写着“中午十二点过去接人”,但在前一天晚上,晶晶就打电话提醒明天要拍杂志封面,早上十一点时,电话又来,刚好是若中接的。

  “沈警官,靳炜起来没?”

  “我帮你叫他。”

  “不用叫他,起来了就好。”晶晶说,“我跟司机一个小时后过去,你们吃过早餐没,要不要顺便买东西过去?”

  若中说不用,但晶晶还是买了一大堆。

  助理晶晶,保母车司机,若中加上靳炜,一行四人浩浩荡荡的往杂志社的特约摄影棚前进。

  三人陪一人已经够夸张,但是更大的阵仗还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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