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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焰有点啼笑皆非,“什么本分?”

  “骄傲与等待啊。”旧城夕阳中,聆歌笑咪咪的说,“你知道吗?狗虽然忠心,可是一只狗可以有很多主人,我们家的妮可还热情到对小偷摇尾巴。但猫不一样,猫只有一个主人,这辈子只会有一个主人。”

  “然后呢?!”

  受到鼓励,她继续说下去,“狗型的情人不好,就像狗在找主人一样,他也只是在找恋人。但如果我的爱人是猫型,我就知道,他不只在找恋人,他是在找我。”她特别强调“我”这个字,“我还没出现之前,他在等我,然后我们会相遇、相恋,即使有一天分开,他心中永远会有我。”



  虽然这段言论只是无心,但却很明白的说出他内心世界的想法。

  他是猫型的人没错,只不过,他并不是一只有洁癖的猫,在等待的过程中,他会跟其他对他示好的母猫嘻笑怒骂。

  所以,她很明白他嘛。

  “我有话跟你说。”他像是突然发现什么似的,“过来一点。”

  见他一脸神秘的样子,心情愉快的她不疑有他,连忙靠过去。

  只见他的脸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奇怪,他不是有话要说吗?怎么不是对着她的耳朵,而是对着她的脸……



  呜,这是什么?他、他……居然吻了自己?

  她整个人都呆掉了,“你在做什么?”

  “吻你。”他微微一笑,“嘘,别说话。”

  何聆歌反应不及,又被他吻住。

  他们是在露天咖啡座耶,旁边除了服务生还有一堆游客,说不定有人正拿着照相机对着他们……不对,重点是,他又不是她的男朋友……

  第六章

  在布拉格行程的第六天,是在中央车站拍摄照片。

  工整的建筑,繁复的设计,捷克的民族性全在这座位于交通枢纽上的金褐色车站大厅中表露无遗。

  WMM 虽然申请了拍摄,但为了防止游客干扰,时间还是选在最不可能受到干扰的三更半夜。

  “对对,这里,电线接过来,光,我要光。”外表看来穷困潦倒,却坚持这是艺术家特质的导演拿着扩音器指挥着,“不对,我要的是光,不是要你打上一堆苹果灯,而是太阳一般的光。”

  只见工作人员叨叨唸唸,太阳一般的光,太阳一般的光……

  “妈的。”亦阳啐道,“谁去提醒那个神经病,现在是凌晨两点,哪来太阳一般的光?”

  莫烈简单的回答,“你去。”

  “我去不如你去,你的吓阻效果比较好。”亦阳又把皮球踢回去,“让贤嘛,我这个人最懂得礼让了。”他要是能跟神经病沟通,一定去当兼职的神职人员,造福大众。

  “哼。”

  “老大,你这什么意思。”亦阳搭上莫烈的肩膀,一脸不怕死的表情,“我们好歹也算兄弟,这么不给我面子?哎,小程,你这是什么咖啡,里面是不是放了安眠药,一点提神的效果都没有,还越喝越想睡。”

  “你想睡是因为昨天晚上跑去夜游。”小程一脸正经的提醒他,“武焰就不会想睡。还有,小程跟我是他的助理,不是你的助理,你不要喝的话,就不要叫我煮。”

  “我也是团员,怎么就不见你对我客气?”亦阳没好气的说,“开口武焰,闭口武焰,你是不是爱上他啦,这么忠心耿耿。”

  小程涨红了脸,“亦阳,你别胡说……”

  看到她一脸气急败坏,武焰只好出声解救,“亦阳,你很无聊,不要调戏我的助理,她们要是辞职,我就找你算帐。”

  “开开玩笑而已。”点起烟,亦阳一脸愉悦,“你平常最爱用这种事情抬杠,怎么今天一句话都不说?”

  “本大爷心情好。”他一脸春风得意。

  “这位本大爷,我们四个是不能有秘密的。”亦阳显然被勾起了好奇心,“说来让正宗本大爷听听。”

  一个不讲,一个要听,不讲的人坚持这是他私人的事情,要听的人却表示他只是纯粹的关心。

  正乱成一团的时候,武焰的电话打断了大家的笑闹声。

  “喂,嗯……当然知道,宁宁。”武焰的表情很是开朗,“你很想我?谢谢……对了,有个问题想请问你,女孩子收到什么样的首饰会感到高兴?什么,心意最重要?可是我要具体的东西……对,钱当然不是问题……简单高贵?对喔,我怎么没想到,好、好……谢谢你。”

  空荡荡的中央车站里,回荡着武焰快乐无比的音调,工作人员像被点穴似的动也不动,团员们你看我,我看你,不发一语。

  武焰见状,忍不住莞尔。也难怪他们感到惊愕,以前自己接到张宁宁的电话,总是礼貌性的寥寥数语后立刻结束,这次眉飞色舞或废话连篇都还好,让他们产生这种反应,应该是“女孩子收到什么样的首饰会感到高兴”这句话,连问出口的他都觉得很玄。

  亦阳掀了掀眉毛,“你没吃错药吧?”

  “我很好。”

  亦阳还想说些什么,刚才埋首在五线谱上涂涂改改的靳炜突然抬起头来,“对了,今天怎么没见到聆歌?”

  小程像是刚梦游回来似的叫了一声,“难怪我觉得有什么地方不一样,原来是少了一个人,奇怪,她会不会是回台湾了。”

  武焰顺口回答,“她没回台湾,只是不想出来。”

  靳炜别有深意的扬起眉,“你怎么知道她不想出来?”

  ***

  何聆歌当然不想出来。

  昨天傍晚,天时地利人和加上气氛使然,武焰在旧城广场的露天咖啡座上吻了毫无防备的她。

  她没有惊叫,但也没有反应,从头到尾就是睁着眼睛看着他从她呆若木鸡的模样,不难猜出那是她的初吻。

  初吻耶,他这辈子还没有吻过哪一个女孩子是初吻的。

  可能是为了掩饰尴尬,她放弃了橘子水,要服务生给她一杯黑色俄罗斯,之后又一杯,再一杯……武焰没有阻止,笑盈盈的看着她从精神抖擞变成醉态可掬,她醉得连步伐都走不稳。

  当丝绒般的黑幕降下时,他们离开了旧城广场。一路上她东摇西晃的走着,嘴里絮絮叨叨说了不少话,但由于酒精作祟,组织能力陡降,她所说的话全是人生中的蒙太奇。

  “我喜欢克利斯。”

  关于克利斯的长相、身高、学历、嗜好,邂逅与钟情,她一一叙述,然后话锋一转,在突然跳到荷兰的郁金香后,她才又补说克利斯是她的家庭老师,在她刚到美国时,教了她整整两年的英文。

  “萝拉是我第一个朋友。”

  初到陌生地方,语言不通的她怕得要命,也寂寞得要命,如果不是因为萝拉,她一定撑不下去。

  萝拉很善良,也很怕冷,有一个女儿叫珍妮佛……萝拉在她高中毕业那年走了。

  萝拉是一只拉不拉多犬……

  她一直说个不停,后来倒坐在小巷旁的石阶上连连挥手,“我不行了,头好昏,要休息。”

  武焰走过去,看到她失神的眼睛及绯红的双颊,笑了,“叫计程车吧。”

  前进五步又退三步,从旧城广场到这里,也差不多走了快一个小时,以她那种没酒量兼没体力的样子,早该累了。

  “不要。”何聆歌软弱的抗议,“我已经快吐了,你有事的话先走好了……等等,这里是哪里?”

  “新城广场附近。”

  一个意外的名词,她皱起双眉,“哪里?”

  结论是,武焰背着她往饭店的方向前进,而且还是由她提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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