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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开手机,铛的一声触控式面版便咻一下变成超大萤幕——这是他最自豪的儿子设计的,说是专为老年人设计的触控式面版,以后字想放多大就多大,他迅速连接上网,翻开今日头条。

  年届八十高龄的台湾首富江庆瑞,已于上周六晚间七点三十八分病逝于台大医院……

  纷扰许久的庆光所有权,在昨日经法院裁定,判定将承认以江庆瑞去年年底所修改的遗嘱为……庆光百分之六十五的股权将转移至近二十年来,以新人之姿窜起,并成为连锁食品业龙头的戴楚晔手中……

  什么?又要给他?江庆瑞干么出尔反尔?



  千金难买早知道!早知道当初他跟贞希也不用那么拼。

  反正他现在在度假,要他去领钱?可以,度完假再说。

  “你看到新闻没?”

  结婚多年的妻子,端出刚削好的哈密瓜,坐到丈夫身边。

  “刚刚玺霜要我看电视,才知道的。”

  “这么大笔钱,你女儿一定乐翻了。”



  结婚多年,邵贞希为他生下一男一女。

  严格来说,玺霜虽然是女儿,却比较像年轻时的楚晔,现在,正是她打拼的年纪,成天冲冲冲,学业工作一把罩,大家都说她有乃父之风。

  而小儿子玺哲,跟她比较像,不太爱跟人计较,能混口饭吃就好了,悠悠哉哉的念书,却是个资优生,十五岁便破格进麻省理工,据说最近跟电脑公司合作发明了全新的触控式萤幕,每个月的营收比他姐姐一年的收入还多。

  当年他们夫妻俩决定共同创业,第一步就是环岛吃美食,吃遍全台湾最着名的卤味,然后再顶让接下巷口的阿桑卤味摊,找来不少营养学家,花了一些心力研究菜色与调味,原本誓言打压楚晔的江庆瑞,没料到两人居然在经营一间小小的卤味摊,当下便懒得跟他们计较。

  没想到短短不到五年的时间,阿桑卤味已经成为全台湾响当当的知名卤味店,接着十年内,已经在台湾开了十几间分店,阿桑卤味成为许多老外来台湾必点的美食,那浓浓的酱汁加上浓而不稠的香味,每咬一口,还有一股淡淡的茶香在鼻息间扩散……

  从食品业跨到国际企业,谁也没料到她邵贞希会爱吃卤味到发展出一片天。

  “叫玺霜别得意得太早,那笔钱我不一定会留给她。”

  不要妄想祖上留下的财产,那一点都不实际。

  回归正题,邵贞希对丈夫继承这笔巨额遗产,一点也没有高兴的感觉。

  “太夸张了!江庆瑞干么这样?”

  “也许他本来就打算那么做了,毕竟,他花一辈子打下来的江山,要他交给不信任的人,换作是我也不肯。”

  “哼,臭美!你是说,从头到尾,他最信任的人就是你喽?”

  戴上墨镜,戴楚晔嘴边挂着一抹笑,没回答妻子的问题。

  趴在丈夫胸前,邵贞希问:“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当初我们耍点心机,也许会有不一样的局面?”

  “什么心机?”

  “嗯……这是我昨晚想到的,你听听看,不喜欢……就当作我没说过,不可以生气喔!”

  戴楚晔失笑,但还是点点头,答应她。

  “比方说,那时你签下那份同意书,我跟江庆瑞在一起,并且不再跟你见面,但最后我们合力将他害死,等他死了之后我们双宿双飞?这样一来,你不但可以提早当史上最年轻的第一富豪,我们还是可以双宿双飞啊!”

  自以为天才的邵贞希,自得意满的说出自己的计划。

  最毒妇人心?

  “像不像连续剧?”她喜孜孜地说。

  “你以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我没想过?”

  呃?

  “依你的个性,花二十几年才想得出来,还一副遮遮掩掩怕我生气的样子,要是二十几年前要你做这种谋财害命的事,你做得出来?面对江庆瑞那只老狐狸,你一定会在新婚之夜那晚,就因为受不了良心谴责,哭着把我们所有的计谋告诉他,然后换成我被你们俩反将一军!”

  “天啊,”邵贞希惊叹,“你想的比我多耶!”

  “不然我活得到现在吗?”他哼一声,塞一瓣哈密瓜到嘴里。

  “啊,对了,我几乎快忘了一件事!”她暗自骂自己的记性。“我居然过了三十年才想起来,真是老糊涂了。”

  三十年前的事还记得起来,这根本就是记忆力惊人好不好。

  “还记得焦尔萱吗?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时,她要我转达你一句话……”

  “什么话?”

  “她说,她很爱你,如果不是你太穷的话。”

  夫妻俩面对面,大眼瞪小眼,放大的触控式萤幕里,新闻报导还在帮戴楚晔计算他有多少总资产额,照这样算来,跻身世界五十大富豪排名,似乎是没问题……

  “玺霜说她寄了新研发的口味给我们尝一尝,去厨房热一热来吃吧!好久没吃了。”

  他关掉萤幕,起身扶起妻子,两人牵着手一同走进屋内。

  “听玺霜说,是榴莲口味耶!”

  “榴莲?”戴楚晔呆愣了半天,不敢相信女儿的脑筋。“她在想什么?榴莲口味的卤味?”

  “很特别吧!”拉着丈夫的手,邵贞希继续说:“尤其是米血,哇!那口感搭上榴莲真是天衣无缝,我特别要玺霜空运满满一盒卤米血给我们耶……咦?等等,你要上哪去啊?”

  他忙找借口,“呃,我刚刚想起,得去接玺哲过来,他说他今年想跟我一起去湖边钓鱼的……”

  她想到说:“玺哲也不喜欢米血,他甚至看到米血就……咦?等等,你别愈走愈快啊!”

  不喜欢吃米血的岂只他的儿子,刚开始做生意的时候不得已,他再怎么忍也会把米血吞进去,但是现在……榴莲加米血?光用想的,他就觉得可怕。

  他下次要警告爱钱如命的女儿,不准再突发奇想的发明怪食物,尤其得把米血隔得远远的!不然……

  不然,就威胁她不把阿桑卤味留给她吧。

  相信爱钱如命的女儿一定会乖乖听话的。

  因为她像以前的他啊!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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