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她善尽情人“义务”,与他约会,陪他出席各种社交场合,两人以情侣的姿态公开现身,也在社交界创造一波话题。高木真一的女人琵琶别抱了?
社交界兴奋地流传这则绯闻,而且抢人的是“Great Eagle”的当红炸子鸡,前途不可限量,两个都是青年才俊,是名媛淑女们追逐的目标,更添八卦价值。
这下他可得意了吧?总算报了当年夺女友之仇。
夏晴嘲讽地寻思,她相信这是关雅人要求与她复合的原因之一,但她不信,这是他终极目标。
他一定有更野心勃勃的企图,只是还聪明地隐藏着。
什么时候才会露出马脚呢?她警醒地观察,却常常发现当她窥视他的时候,他也正看着自己。他的眼神同样机警,却不是她以为的算计,倒像是在默默等待着什么,有时候,隐隐透出一股绝望。怎么会是绝望呢?她不懂。
不懂他为何会显出那种神情,彷佛一头困在陷阱的野兽,徒劳挣扎,找不到出路。
她回忆起一年多前,某个夜晚,他也曾显得绝望挣扎,那夜,她初次将自己献身给他……
不想了!
夏晴乍然凛神,不许自己深思,她不愿再想起当时愚蠢天真的自己,当时,她甚至以为自己在救赎他,简直傻得彻底……
“到了。”关雅人低沉的声嗓拉回她思绪。
她定定神,望向车窗外一楝高耸入云的摩天大厦,然后回头望身旁的男人,他穿黑色燕尾服,白衬衫、黑领结,魅力杀无赦。
见他意气风发,她忽地感到气闷,闹别扭。“我不想去了。”
“为什么?”
“不为什么,就是忽然觉得没劲。”
“不舒服吗?”他伸手探她额头。
“没有。”
“心情不好?”
“没什么不好。”
他凝视她,片刻,点点头。“好吧,不去就不去。”
她震惊地看他重新发动引擎,准备离开现场。“你怎么能不去?今天是你们公司庆祝酒会,而且还会顺便宣布你升职耶!”
“管它的。”关雅人耸耸肩,满不在乎。“就跟他们说我生病好了。”
“你!”她锁眉,不可思议地瞪他,今天这场酒会他好歹也算是主角之一说不去就不去?
“我们去港边走走吧。”他旋转方向盘,车子调头。
“雅人,你别闹了!”
“是你说不想去的啊。”
是她没错,可是……
“走吧!”他洒脱地笑。“我都不在乎了,你紧张什么?”
他载她来到纽约港边,下了车,遥望矗立在远方的自由女神像。他牵起她的手。“带你到我最喜欢的地方。”
“哪里?”她好奇地问。他却不回答,吊她胃口,牵着她走上布鲁克林大桥,这是美国最古老的悬索桥之一,钢骨的结构,在两旁一盏盏路灯映照下,泛出泠泠微光。
两人沿着人行道,来到桥墩中央,往前望,是曼哈坦绚烂的夜景,往下望,是暗黑的水流。
“你不要告诉我,这是你最喜欢的地方。”她慎睨他。
“是啊,怎样?”
她眯起眼。“该不会是想自杀吧?”
“什么?”他好笑。“你怎会这么想?”
“好莱坞电影里常见的场景啊,不少人都从这座桥上跳下去。”她顿了顿。
“对了,有部梅格莱恩演的电影,好像也是从这座桥穿越时空,回到过去。”
“那什么电影?”他哑然。
“台湾翻译成‘穿越时空爱上你’ 。”
“喔,爱情片啊。”他了了。“我不看爱情片的。”
“我想也是。”她讽刺地回应。一个没有心的男人,哪会相信爱情?
他微笑,假装没听懂她的嘲讽。“我喜欢这里,是因为我就是在这里遇见Cerberus 。”
“你的狗?”她讶然扬眉。
“那天下着雨,天气很冷,它就病怏怏地倒在这儿,眼睛盯着桥下,我怀疑它想了结自己的性命。”他说话的语气,噙着淡淡的惆怅意味。
她心一扯。“所以你就收养了它?”
“嗯。”
“因为寂寞吗?”
“嘎?”
“因为寂寞,才养狗吗?”她追问。
他愣住,半晌,摇摇头,目光望向远方,唇角半勾,似嘲非嘲。“只是为了提醒自己,不要忘了以前曾经过着什么样的日子。”
“你以前到底过什么样的日子?”
回到家后,夏晴简单做了几道下酒小菜,与关雅人在户外阳台相对而坐,喝酒闲聊,茶几上一盏烛火,亮着温暖的光,Cerberus乖巧地偎在主人脚下,懒洋洋地打着盹。夜风拂来,撩起夏晴鬓边细发,她任由秀发飞扬,啜饮红酒,接续之前在布鲁克林桥上未完的话题。
关雅人却似乎不太想回答,或者正斟酌着怎么说,大手若有所思地转着酒杯。
“你该不会又要像以前那样,每次我问你身世,你就打哈哈,随口敷衍我吧?”夏晴直视他,目光坚定,这回不再让他顾左右而言他了。
“你真的想听?”他试探地问。
“对,我要听。”她坚持。
“不是个有趣的故事。”
“你说啊。”
“好吧。”他深呼吸,微妙地牵唇。“其实我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
“又来了!”她懊恼地翻眼,想起在香港时,他就曾这般戏弄她。“你到底要不要说实话?”
“我说的是实话啊。”他轻声笑。“至少在我七岁以后,我的确成了孤儿。”
她怔住。“真的?”
他没立刻回答,喝口酒,在唇腔品尝略显酸涩的滋味。“我爸妈是华人移民第2代,在旧金山唐人街开了间小餐馆,本来生意也还可以,可惜我妈后来生了病,没法在店里帮忙,少了她招呼客人,生意也一落千丈。我三岁那年,我妈便因病过世了,我爸之前为了筹她的医药费,欠了一屁股债,债主上门讨,他还不起,只好匆匆关了小餐馆,带我连夜奔逃。”
他稍作停顿,又喝口酒,继续说这个不愉快的故事。“从我有记忆以来,一直是处在无家可归的状态,好的时候就睡收容所,要是挤不进去,就只能露宿街头,我爸失去斗志,成天喝酒赌博,跟一群流浪汉鬼混,我也只好自生自灭,学着偷拐抢骗,在街头讨生活!我不只偷女人心很有一套,偷皮夹也是妙手绝活。”
这算是幽默吗?夏晴愣愣地注视对面的男人。一点也不好笑,他知道吗?
第8章(2)
他彷佛也觉得自己玩笑开过火,自嘲地扯扯唇。“七岁那年,我爸死了,我偷人皮夹,摸鱼摸到大白鲨,偷到当时西岸最有势力的华人帮派的少主身上—— 就是楚行飞,你应该知道他吧?”
是他?夏晴茫然点头,脑海浮现一个俊美斯文的男人形象,实在很难想象那人跟黑帮有关系。
“被他逮到时,我本来以为完蛋了,没想到他居然同情我,吩咐底下人收留我,从此以后,我成了帮派的小喽啰,八岁那年,我就学会拿枪。”不会吧?夏晴几乎晕眩,她听说过美国帮派械斗的问题,可她没想过,一个那么小的孩子,也得上战场。
“本来我以为我可以就此在这个帮派里安身立命,那时候的老大对我们还不错,请了个老师教我们一群小鬼读书写字,他说我特别聪明,决定栽培我,赞助我去上学—— 就在我上九年级那年吧,帮内出了大事,帮主被谋杀,少主被控贩毒入狱,树倒瑚猎散,在一次械斗后,我受了伤,再次流落街头。”